“刺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拢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一首诗把草原的风光描绘的淋漓尽致。
大草原水清草绿,牛羊肥硕。狼之家族千百年来一直生存在这大草原的深处,他们依循自然规律,繁衍生息,过着主宰草原的日子。
一只狼过腻了每天喝羊血,吃羊肉的生活。为此,他突发奇想,披上羊皮,携着羊儿流浪草原。
狼的长辈们唾弃他,说他没骨气,丢了狼族的脸,侮辱了狼的美名;可小一辈的狼却打心眼里羡慕,与其他动物结伴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人类不是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最勇敢的吗?这只披上羊皮的狼第一个打破了狼族的婚姻制度,争取了婚姻自由,他应该是狼族的英雄。
机会终于来了,狼族的长辈死的死了,老是老了,小一辈的逐渐成长。没有了长辈们礼法的约束,狼族的婚姻制度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些胆大的狼开始打破传统观念,出门猎奇。
一只母狼偷偷地爱上了狮子,狮子的雄壮威武征服了她,为了公狮,她茶不思,饭不想,夜夜痴坐,聍听雨声碎。于是,她开始频频向公狮传递爱的讯号。最后,她终于鼓起勇气,走到公狮身旁表白:“我......”可那个“爱”字她还没来的及说出口,就被公狮撕成了碎片。
另一只公狼爱上了草原上的小灰兔,在他的眼里,那只灰兔就是维纳斯的化身,她的身躯是那样的灵动,相貌又那样可爱。他曾经努力地想靠近那只灰兔诉说心里的相思,可是灰兔一见他就飞快地逃进了洞里。有一天,他在远处偷偷地窥视那只灰兔,却见灰兔花容失色地跑了回来,原来灰兔正被一只猎狗追杀。为了保护心中的最爱,公狼来不及多想,箭一般冲了过去。公狼和猎狗的这番搏斗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每一次攻击,他们都会在对方的身上增加一道深深的血痕,最后公狼拼命咬下了猎狗的一只耳朵,才赶走了猎狗,公狼也累得精疲力尽,跌倒在草地上。打这以后,公狼随时担心猎狗会对灰兔造成威胁,他日日夜夜地守护在灰兔的身边,渴了喝口露水,饿了嚼口嫩草,为了爱,他不再是凶残的恶狼。
可是公狼成天守在灰兔洞口,灰兔也害怕得不敢出来觅食,活活被饿死在洞里了。
这,并没有让其他的狼退缩。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狼各自寻找着属于自己的幸福,费劲了努力,一次次地接触、观察,他们发现狗才是最可爱的,最温顺、最忠诚的,于是有一些公狼打起了母狗的主意。
天长地久,斗转星移,从此以后,草原上再也找不到狼了,而狗多了一些骠悍和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