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各地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社区建立的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站都为老年人提供了一定的文化服务,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但是,随着老年社会需求的提高,而整个社会对老年文休闲化需求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欠缺,作为满足老年文化休闲需求主要阵地的社区老年文化建设得不到社会的重视,阻碍了社区文化项目特别是老年文化项目的开发(高美红,2008)。
首先,老年文化休闲活动需求未引起社会重视,社区老年文化建设也无相应制度保障,从而制约了老年人文化休闲活动的开展。由于社会对老年文化休闲需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单位、部门、社区成员对社区老年文化工作认知不足,对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不够,在一些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处于无序和单调的状况,其发展受到了限制。同时,缺乏规范的社区文化建设组织管理机构,制约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社区老年文化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文化、教育、宣传、街道和居委会等部门的支持,需要老年人和其他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相对规范的社区文化建设组织管理机构。而当前,许多地方缺乏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虽然文化部门、街道和居委会、民政部门、民间组织都参与了社区文化建设,但彼此职责不清、管理交叉,致使各个部门不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利于区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
其次,由于忽视老年文化休闲需求的重要性,导致投资缺乏、建设不够,资源无法得到共享。目前,社区文化事业主要由国家投资和社区居民投资,列入地方政府社区建设计划的文化活动主要有国家出资,而居民自发组织的社区文化活动则主要由社区居民自筹资金。社区文化事业的投资渠道比较单一,未能充分吸引各类经济主体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从而制约了社区老年文化的发展,尤其是一些公益性老年文化活动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由于资金缺乏,社区老年服务事业因日常动作资金不足,无力扩大场所和添置,更新设施而导致供给不足。同时,少数社区老年文化活动设施简陋,特别是一些社区缺乏适合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场地。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设施、场地不足制约了社区老年文化的发展。
第三,由于条块分割使文化资源所有使用权、管理权配置不尽合理,无法做到资源共享,致使有限资源的浪费。最为明显的是单位与社区割裂,许多单位老年设施因本单位退休职工很少返回而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闲置,而处于同一区域的老年人却因社区老年设施缺乏而烦恼。一些社区为满足社区老年的需求而建立自己的设施,但事实上又形成了在同一区域内老年设施重复配置的现象。再者,尽管现有的社区文化活动比以前丰富了,但内容单一,缺乏创新,未针对社区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来开展符合本社区老年人需求的文化活动,现在老年人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退休了想掌握一门在退休前没有接触过或不了解的知识,而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文化娱乐活动还是以歌舞、健身、棋牌等项目为主,一些老年人感觉活动和他们关系不大,所以他们并不热衷去活动中心。有迫切的文化需求却没有合适的文化供给,这是所有社区文化活动面临的难题(陈始发,2000)。
另外,由于对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多样性认识不足导致从事社区老年文化服务的人员多为年轻人,而且人员不足(杨家英,2004)。老年人的作贡献的需求未得到重视,老年人作为社区老年文化建设的力量未被认可接受,从而造成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多数都是年轻人的局面。年轻人对老年文化方面不是很熟悉,平时也把精力主要放在一些文件的编发上,对于文化活动的层次高低问题并不过问。而由于社区老年文化服务这一行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都不高,对年轻的就业人群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因此,尽管社会对服务人员的需求很大,但社区老年服务也难以吸引大量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的进入。
通过上述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社区提供的老年活动项目、组织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由于政策的缺失,社区服务体系还很不健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都亟待快速提升。
2.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心理服务支持政策不足
老年人离退休后逐渐与原来的社会关系疏远,尤其当年事已高、身体日益变差、身边的伴侣和老友纷纷先逝时,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孤独,特别需要得到精神慰藉,尤其是来自家庭的关怀。长期以来,中国城市家庭形成一种分而不离的家庭网络,这种家庭网络保持着中国人十分看重的“天伦之乐”。我国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强化了家庭在老年人精神慰藉上的作用,加强了老年人对家庭成员的精神依赖。亲情——这种特殊的感情在老人的精神慰藉上起着其他人员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年龄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老年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等,都对传统的家庭养老产生巨大的冲击,也同时冲击着家庭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功能。
心理服务是养老服务的高级阶段,既是当今社会服务需求增长的重点与核心,更是现今家庭和机构养老服务中普遍缺乏的内容。由于现代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高速发展,造成了环境恶化、人口密度增强,生活空间缩小、社会竞争加剧、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压力增大,这一系列社会问题带给人们不同程度的精神压力和精神伤害,导致了心理与精神的疾病。虽然从微观层面讲,老年人的精神、心理慰藉与家庭息息相关,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由于政策对于这方面支持的不足,同样也导致了老年人在许多方面的无所适从。
第一,如果从社会角度分析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其他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对于老年人的不尊重甚至是歧视(刘同昌,2008)。在文化层面,表现为对老年人的社会刻板印象,如将老年人描述为迟钝的、低效的、退化的,认为老年人应当不事生产,减少社会活动,或接受他人的照顾;在制度层面,表现为对老年人口的结构性排斥,如通过强制退休政策使老年人从生产领域撤离,被迫进入休闲角色。年龄歧视导致对老年人的社会偏见,减少老年人的参与机会,把老年人定义为一个特殊的不能创造价值的单纯的社会消费群体,忽略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和感受,人为地造成的老年人被迫脱离社会,并因此而得不到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周绍斌,2005)。“孝敬老人”和“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更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想。孝敬老人,尊重老人绝不仅仅是对自己的父母更是对全社会所有的老年人而言的。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以后,人们越发的注重效益和效率,因此基本不能给家庭和社会创造财富的老年人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原本老年人应该得到社会的各种帮助和服务,却因为自身社会地位的改变而无法获得。老年人在社会生活和活动中得不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尊重往往会严重挫伤他们的自尊心,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不仅如此,老年人还经常被认为能力不足而被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无法正常的参与社会生活更容易造成老年人心灵上的空虚和寂寞,难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第二,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社会机构不健全。目前城市老年人家庭以外的精神赡养主要是依靠自发组织和参加各种文化娱乐活动。这些活动缺乏组织性、专业性和健康性。老年人之所以自发地参加和组织各种活动一方面责任在社区,另一方面社会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尽管政府和社会已经意识到了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也开始重视并且开展了一些老年人的赡养和服务工作,但是这还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的需求。社会没有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地人际交往、知识技能学习的场所和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的指导,建立起来的组织和专门机构行动力和执行力都不够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丰富精神生活的难度。社会组织机构的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各项老龄工作的开展。社区服务老年人的社会责任没有能够更好地履行,老年人不能从社会生活中获得应有的精神满足,精神赡养的质量也受到了影响。
老年人也有参与社会生活的精神需求,尤其是退休不久的老年人,这种精神依托转移的需求更为必要。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在精神和心理慰藉方面的社会政策支持,让老年人能够更加积极地享受生活。
第二节 政策预判及评估缺失
我国早在1999年就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近些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口逐渐增多,养老金支付的财务压力不断增大,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相对其他国家更加巨大。当前,由于养老政策相关制定者倾向于将老龄问题界定为社会问题,把老龄工作作为改善弱势群体的一项社会福利工作,仍带有“补救性”的意识,将老龄政策归结为社会政策的范畴,较少考虑老龄问题的经济后果,从而导致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后果的政策匮乏。
一、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充足稳定的养老金供给是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形成了目前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管理采取统账结合的方式,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行养老保障体系还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要求(林宝、张妍,2010)。我国的快速老龄化将导致抚养结构的根本性转变,造成在本已较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和领取者大量增多,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陆杰华,2007)。
1.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空账问题
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共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以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保险制度;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障(又称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一种用来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的自主型养老保险。在实际操作中,处于辅助性地位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实际上还未真正建立起来,辅助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1995年我国才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这样意味着正在工作的人既要为个人存钱,也要为他人养老。理论上,根据现行政策企业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月基础养老金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0%,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的1/120。在这一制度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对“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处理方法不同,从而导致了在向新制度的转轨过程中,出现了巨大的养老金支付缺口,进而导致了社会统筹资金挪用个人账户积累资金,以支付现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问题。“统”、“账”基金相互调剂使用,个人账户中事实上是没有钱的,这就是所谓的空账问题。据相关专家了解,“空账”规模呈迅速增大态势,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非常突出。事实上,社会统筹基金严重不足,个人账户多是空户,整个养老机制实质上仍是现收现付制度。这样一个养老机制需要年轻化的人口结构、高效率的税收体系和基金管理体系来支撑。从我国的现状来看,年轻化的人口结构即将消失,其他条件也不是很充分,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必然使现行的养老金制度难以维持下去。
2.社会统筹覆盖面问题
1997年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规定,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体制转轨需要时间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政府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政策收效甚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着统筹层次低、覆盖面不高、待遇不统一等现象。部分股份制的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仍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