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现代化的强大国防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面临着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严峻任务。早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就指出,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
1954年,周恩来在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初次提出在我国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国防的任务。现代化的国防建设任务首次被明确提出。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我们现在已经比过去强,以后还要比现在强,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提出“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的战略方针,因为“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因此,一定要首先加强经济建设。”1964 年,我国近中程战略导弹的试验成功和第一颗原子弹的试爆成功,标志着国防现代化取得了重要成果。
(二)提出了“爱国不分先后”的思想与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
1955年4月,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即战争方式和和平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1956年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指出:“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随后不久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1963年,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思路加以发挥,概括地指出“一纲四目”的关于台湾问题即祖国统一的政策。“一纲”就是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是四个基本政策:第一,台湾统一于中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的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第二,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第三,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须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协商解决;第四,台湾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团结之事。毛泽东说:只要台湾当局能守住台湾,不使之从中国分裂出去,中国内地就不改变对台政策和对台关系。
(三)提出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阐明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1954年6月,中印两国总理的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作为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的八大的决议确定了党所主张的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基本方针。1957年初毛泽东分析,当时在世界范围内,除了社会主义的力量以外,还存在三种力量,即:坚持战争和侵略政策的美帝国主义的力量;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力量;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民族独立国家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力量。对苏联和社会主义各国,党主张继续加强同他们的团结和合作。对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和争得独立的民族国家,党主张积极支援他们并且大力发展同他们的友好关系。对美国以外的资本主义国家,党认为他们也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和美国之间的中间地带(后来毛泽东称这一部分国家为第二中间地带,亚非拉国家为第一中间地带),因而也要争取同他们发展关系。对美国,党认为一方面要坚决反对它对中国的武装侵略和威胁,一方面仍然要争取同它和平共处,通过和平协商的方法解决两国之间的争端。根据新的形势,毛泽东在 20世纪70年代又提出“三个世界”划分的思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所有这些政策,贯穿着一个策略思想,即毛泽东提出的,“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不中立的可以争取中立,反动的也可以分化利用”。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是以全方位的姿态展现出来的。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很大一部分是在此期间建设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此期间培养和发展起来的。可是后来由于经济上急于求成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了一段弯路。
第四章 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始于毛泽东,成于邓小平。邓小平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在深刻分析国际形势和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的崭新实践中,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继承毛泽东未竟的事业和探索成果,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科学地把握社会主义本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明确提出了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思想,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在改革开放时代的新境界,指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