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1日)
劳动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建所十周年,约我写几句话。写什么呢?我想,除了表示祝贺之外,还是就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与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关系问题,谈点看法吧。
众所周知,努力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重振“国家队”雄风,这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任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去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了如何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问题,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思路、步骤和措施。中央工作会议以后,全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搞好大中型企业的政策措施,并且已初步显示出积极的效果。
应当看到,造成国营大中型企业缺乏活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种种因素。要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内外并举。从政府来说,主要是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真正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从企业来说,主要是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效益。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则既涉及企业外部环境问题,又涉及企业内部改革问题,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关系极为密切。
从外部环境的角度看,要增强企业活力,必须在劳动工资改革方面采取如下步骤:一是改革劳动计划体制,切实保障企业依法享有的用人自主权和内部分配自主权;二是建立劳动力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为解决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提供外部条件;三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平等竞争,而且也是推进企业关停并转的重要保证。
从企业内部改革的角度看,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是企业内部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几年,虽然在这项改革方面取得了不少的进展,但距离搞好大中型企业的要求还很远。为使企业真正有竞争力,必须首先在企业内部形成一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从而真正解决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的现象。要痛下决心克服长期以来形成的职工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工资奖金能升不能降的弊端。在这方面,过去好的经验,如优化劳动组合、竞争上岗等要坚持,还要积极进行新的探索和试点,如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全员合同化管理等。
以上谈的,只能说是提出了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取得预期成效,尚需作更深入细致的研究。劳动科学研究所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机构,我相信是可以大有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