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河流一天一天的在流逝,洛克除了睡觉的时间,几乎整日都待在莫伦兹书馆里,就连温柔善良的侯爵夫人也不忍有些抱怨。
在这些日子里,特斯丁和洛克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也是洛克在这个世界里的第一个朋友。相比那些个娇贵的贵族公子,洛克更愿意与正直坚强的特斯丁做朋友。不仅这样,洛克更是当起了特斯丁的小老师,教了他很多有趣的东西,特斯丁甚至觉得洛克比他的老师更加博学,总是能教自己一些稀奇古怪但却很实用的东西。虽然也经常讲一些什么大陆是圆的,四季的变化是因为地球围绕太阳公转而形成的这一类奇怪的话。
但没过多久,特斯丁就被萨博瓦尔送去了帝国三大军团之一的赤焰军团,也就是之前巴克尔领导的那支军团。因为萨博瓦尔觉得自己的这个养子为人太过正直,而且不善言辞,并不适合官场。再者,他那强壮得不像话的身体不去军中实在太可惜了。
不知不觉十年过去了,在这十年里,萨博瓦尔几乎把自己能教的东西都教给了洛克。而洛克也没有辜负老宰相的期望,经常能将萨博瓦尔所教授的东西举一反三,有时甚至提出的观点连萨博瓦尔自己也反驳不了。
慢慢的,洛克在帝都也小有名气了起来,人们常常称他为洛里家族的智者,帝国未来的小宰相。
对于渐渐长大的洛克,巴克尔侯爵和妻子都感到非常的高兴,庆幸当初让洛克跟着老宰相学习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唯一可惜的是,老宰相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情况是越来越差,时常生病。听说过了新年以后,萨博瓦尔就要远离帝都,回到家乡去安度晚年。
师承老宰相,家继侯爵位,洛克的前途一片光明。
于是,十四岁的洛克成了贵族圈里的抢手货,贵族太太们抢破头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洛克,哪怕只是去做一个小老婆。
至于洛克,我们的小少爷似乎对女色不太感兴趣。因为就在他年满十四岁的那天晚上,侯爵夫人就让照顾了洛克多年的侍女脱光衣服钻进了他的被窝。
但当洛克惊醒了以后,立即责令让侍女穿好衣服出去。等回过头来当他看着自己的身体反应时,只能无奈的苦笑。
靠!!老子不爱女色?怎么说我以前也是观遍麻生希,撸尽波多野的男人好不好。只是到了这个世界以后,老子的思想觉悟似乎变高了。况且自己也不想把这个世界里的第一次交给一个不爱的女人啊。
到了第二天,侯爵大人和妻子知道这件事情后都觉得很奇怪,因为在贵族圈里十二三岁的男性基本都已经告别了处男。
这让侯爵大人不禁想到:难道自己儿子的身体……有什么问题?
……
格兰小镇位于帝都以南三、四十里地的沃玛山谷中,这里产有一种叫做费陀罗曼的魔法草药。由于这里地势低洼,道路崎岖难走,除了魔法师以外很少有贵族会到这儿来。
夏日的黄昏对于格兰小镇的居民来说是一天幸福的开始,因为这里的居民可不像帝都里的那些贵族一样,可以用巨大的冰块来降温解暑。经过太阳一天的无情炙烤,每当夜幕降临时,谷口处便会有沁人心脾的凉风吹来。这个时候,平民们都会搬一张藤椅,坐到自家的门前来消暑。
就当太阳准备没入山边时,一辆贵气十足的豪华马车缓缓地驶进了小镇里。这辆精致的马车,车厢是用昂贵的金丝楠木造成的,车厢的窗帘和门帘都是用最上乘的丝绸针织而成的,还有整个车身上的那种精致的雕刻印花,无一不彰显出这辆马车主人的高贵身份。
徽章,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在这辆奢侈的马车上,居然印着整整三块徽章!
左边的第一枚徽章,是一只双手持剑的雄鹰,身上缠绕着无数的带刺玫瑰花藤,鹰头朝天,似乎像是在咆哮。
这枚徽章帝国的绝大多数人都认识,因为它正是帝国军方的统一徽章!
而中间的那枚徽章,两柄长剑交叉的插在一块带镂空花纹的盾牌后,盾牌的头上还戴着一顶皇冠!
在徽章学中,双剑代表着军队,皇冠代表着皇室。能同时拥有军队又代表皇室的,只有一支军团,那就是王城近卫军。
而最后的一块徽章……一柄长剑从上而下的插进了一块盾牌中,盾牌中心雕刻着五颗六芒星,剑柄的上方是一颗金色的狮子头。
如果懂徽章学的人看到这枚徽章,一定会惊呼出来。剑插六芒星盾,这代表着这个家族是帝国的……开国功臣!
在马车前方开道的是二十名身穿帝国军方铠甲的骑兵,骑兵的腰间挂着军制的长剑,长筒皮靴处插着一把锐利的匕首,雄壮的骏马身上还挂着一把军统弩弓。
这样的配置可谓是十分的豪华。
马车的后方还有一队二十人的骑兵,这些人都穿着漂亮的私军铠甲,胸前都佩戴有马车上的那第三枚徽章,而抓住缰绳的右手上还戴着守护指环。很明显,这是一队家族守护骑士。
“库拉!你这该死的酒鬼是不是又偷跑去喝酒了?快来看,一个贵族老爷!”
“德克,快把你那风骚的女儿叫出来,说不定贵族老爷看上了她以后,你的好日子就来了。”
“哦!见鬼,我认识这个徽章,这是帝国军方的徽章,难道我们这个淳朴的小镇里有什么邪恶的罪犯吗?”
当马车驶入了小镇中心时,原本就不宽敞的街道瞬间喧闹了起来,大伙都在谈论这个马车里的贵族老爷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在这个偏僻的小镇里出现一个大有来头的贵族老爷,这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很稀奇的事了。
卡罗是王城近卫军第一骑兵团的一名分队长,身为骑士协会认证的四级骑士的他已经可以修炼出斗气了。而他这次的任务是护送洛里家族的小少爷洛克前往帝国南部的格兰小镇。
虽然卡罗个人而言并不是很喜欢这个任务,但身为军人,他还是选择了无条件服从命令,更何况下达这个任务的是他最崇拜的巴克尔将军。
在队伍前开路的卡罗看到围观的民众越来越多,不自觉的皱了一下眉头。随即一拉缰绳掉头来到了马车旁,熟练的跃下马后轻轻敲了敲车窗,恭敬的问道:“洛克少爷,时候不早了,是不是先找一个酒馆住下来?”
一只修长白净的手缓缓拉开了窗帘,洛克看着夕阳残留在天际的最后一道光线,淡淡道:“也好,赶了一天的路,是有些饿了。”
卡罗应了一声,重新上马回到了队伍的前端。
车厢内的洛克此时手中正抱着一本关于病理学的书籍,但他的视线却并没有停留在书本上,而是盯着车厢内的某一处怔怔出神。
这次洛克来到格兰小镇是为了找寻那种费陀曼罗草的,由于萨博瓦尔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洛克无意中在一本书中看到费陀曼罗对老宰相的病情有所帮助,所以便亲自带人出来替自己的老师找药。
也许有人会问:你洛克有着这么显赫的家世,难道还弄不到一点费陀曼罗草?
这种费陀曼罗草是一种魔法药草,大多用处都只是限于魔法实验,所以一般只有魔法师才需要这种草药。而魔法工会里不允许外人进入,更别说是买东西了,所以洛克只能亲自出来寻找这费陀曼罗。
还有人问了:你堂堂一个贵族大少爷,为什么要受这种苦,跑到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寻药,为什么不叫仆人或者家族骑士替你寻找?
其实这一点侯爵大人也曾问过洛克,洛克是这样回答的:老师幸苦教导了我十年,现在老师病得很重,我只想尽我做为学生的一点心意。
话说到了这种分上,巴克尔侯爵也不再反对了,反而对洛克这种孝敬长辈的行为感到开心。于是,侯爵大人便命令卡罗带领二十名骑兵沿路护送洛克。
当侯爵夫人知道了此事以后,还是有些放心不下,毕竟自己的儿子还从来没有出过帝国,于是又派了二十名家族守护骑士跟着洛克一起上路。
其实洛克这次替萨博瓦尔出来寻药只是一个契机,他的真正目的是逃避,或者说是……逃婚。
就在前不久,洛克得到了一个消息,他那未曾谋面的未婚妻就要来帝都了!
洛克的未婚妻叫做费欧娜·玛西尔,她比洛克大四岁,是公认的帝国三大美人之一。
费欧娜自懂事以来就是宴会的焦点,贵族圈的宠儿,因为她不仅美貌过人,更有一个帝国首富的父亲!
玛西尔家族位于帝国最北端的库尔查斯行省,世代经营珠宝和服饰的生意,其产业遍布整个帝国。而这一代的族长劳克斯·玛西尔更是独具慧眼,他看准了天辉帝国和夜魇帝国之间的危机,于是大力发展军工产业,直至现在已经成为了帝国最大的军需品供应商。
老皇帝前些年还特意接见了老玛西尔,将他封为了宫廷伯爵(终身制),又将部分皇室产业交给了他打理,可见皇帝陛下还是很相信老玛西尔的赚钱能力的。
虽然费欧娜是帝国的三大美人之一,又有一个富甲敌国的父亲,但洛克并不是很喜欢她,因为洛克通过贵族圈的几个朋友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那个费欧娜她……喜!欢!女!人!
若是在洛克以前的世界里他一定不会拒绝像这样的妻子,因为他以前总是yy这种“买一送一”的情景。
但来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洛克的性格和人生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他得到了许多前世从来不敢奢望的东西,但他却失去了最最重要的一样东西。
那就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