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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爱情在童心的投影

人是不能选择经历的,所以生命中会出现许多的猝不及防和不期而遇。经历过的人与事,要么被遗忘,要么被记忆,似乎全凭时光随意的处理。记忆是脆弱的,总试图回避触目惊心,回避肝肠寸断,但又常常无能为力,因为流入心湖的人与事,一定有其特别,有其理由,比如爱情,更比如,爱情在童心的投影……

童年时,我寄居在姥姥家。姥姥家隔壁住着一位军人叔叔和他的妻子。叔叔在外地工作,不常回家。偶尔回来,便成为邻里口头传播的重大新闻。叔叔举止斯文,声音温和,总是穿一身熨烫得平整的军装,和那些灰头土脸的蹲在胡同口抽旱烟的男人们相比是多么的不同。叔叔在窄窄的胡同里遇到邻居,就立刻让路,贴着墙挺直地立着,使对方,无论男女老少,都不由得诚惶诚恐起来。

在那个军人被神化的年代,叔叔简直是英雄和理想的化身。

我记不得叔叔妻子的姓名了。我那时叫她婶婶。婶婶生得白皙清秀,天性安静,平日独来独往,行踪举止甚至有几分神秘。

有一天深夜,我在睡梦中被隔壁的争吵声惊醒。争吵越演越烈,接着婶婶的哭声就透过墙壁尖锐地传了过来。我从床上爬起来,跑到窗户旁向外张望。从窗口透过用木条连起的矮墙,我可以望到叔叔家的庭院。我突然看到婶婶抱着头,惨叫着,从庭院里飞快跑过,不顾一切地冲出家门。虽然她转瞬即逝,我还是借着不远处的路灯光,看清了她散乱的头发,和额上的滴滴鲜血。她只穿一件白背心,一条白布缝的宽大短裤,在暗夜像是从坟墓里跳跃出来的白色幽灵。

我吓得全身立刻缩成了一小团。这时军人叔叔也跑出来了,挥舞着一根粗大的擀杖追打婶婶。叔叔上身穿着军装,却没有系纽扣。他的衣襟随风散开,像墨绿蝙蝠的翅膀,他下身也穿一条白布短裤,看上去与上衣完全不协调。不知过了多久,叔叔一个人垂着头回来了,手里仍提着那根擀杖。

我似乎受了惊吓,几乎一夜未睡,一再追问姥姥婶婶挨打的原因。做了不守规矩的事,姥姥说。

原来不守规矩就要挨打。女人为了爱,要付出血的代价。我以为叔叔是神圣的,只是因为我没有看到他世俗的甚至恶劣的一面,原来世间并无圣人。

那时婚姻意味着把一对男女像裹粽子一样捆在一起,不管他们的呼吸如何困难,他们的相拥如何冰冷。家庭生活看起来充满温情,其实在一对男女举案齐眉的平和的生活表面,有时还隐藏着彼此敌对的冷酷。

生活就在那样的一个懵懂的暗夜,给我上了第一堂我多年来都无法感激的爱情之课。

那一年我七岁。

上小学时,我几乎是班上年龄最小的女生,瘦瘦矮矮,沉默寡言,是班上男生共同欺负的对象。我好像并没有做错过什么,大概在一个集体中总要有一个人充当替罪羊的角色,那么因为我的全黑家庭出身,这个角色便非我莫属。我实在无法忍受,就转到了另外一所小学,可是状况并无改观。我的新同学们很快就了解了我的背景,也以欺负我为乐,从而显示自己的本事。

我对上学毫无向往,我恐惧班上所有的男生,尤其那个块头最大的绰号“霸王”的男生。我连和他对视的胆量都没有。霸王一呼百应,连年轻的班主任老师都怵他三分。他几乎每天都要惹出一些乱子,所以常常会被教导处主任拉到办公室训话,而他在被训之后心情不好,就要拿我出气。至于出气的方式,倒是花样翻新的。有时他会一脚踩断我的油纸雨伞,有时会把我的书包从书桌里拽出来,扔到窗外。有一次我到窗外的灌木丛中寻找自己唯一的用了半截的铅笔,却怎么都找不到。天突然下起了雷阵雨,我全身湿淋淋地跑回教室,又遭到一番哄堂大笑。

有一天,数学老师站在讲台上给我们讲解分与寸的换算,我很专心地听课。同桌的男生轻轻捅了桶我的胳膊,把一个纸包塞到了我的手上。

霸王给你的,他低声告诉我。他是霸王的忠实追随者。

也许里面包的是一个死癞蛤蟆,我想,但我还是打开了纸包。我看到的竟是一块全新的上海牌手表!

在当时我周围的人中拥有手表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更何况是全新的上海牌。这样的手表大约值一百二十块,对我简直是巨大财富。我平生从未得到过类似的礼物,过春节我只得到一角压岁钱。我的心狂跳不已,手一抖,手表就掉到了地上。我慌忙弯下腰,把手表拾起来,还给了同桌的男生。我的同桌却固执地又要把手表塞到我手中,我立刻把双手背到了身后。这时数学老师注意到了我的动作,极威严地瞪了我一眼,但我相信她并没有看到手表。

我不敢对任何人讲起这件事,因为它太不可理喻,它绝不像一分等于十寸那么简单。放学之后,我在走廊上和霸王狭路相逢。我注意到他已把那块手表戴在了他的手腕上。他竟破例低下了头,不出声息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并没有转移自己的目光。现在,我可以正视他。

霸王对我的态度很快恢复了正常,只是当他在全班同学面前嘲笑我的时候,他不再正视我。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我们的年级重新分班,他才放过了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能理解他的举动。如果他讨厌我,为什么送我如此昂贵的礼物?如果他喜欢我,又为什么带领众多男生辱骂、追打我?一个十岁男孩的举动竟使我理解了人性的复杂,使我后来对许多成人之间感情上的撕扯纠缠总有简单解释:

红尘男女情,无非爱恨交加……

雅秀是我父亲的学生。她的眼睛圆圆的,比一般女孩子的要亮许多。每当她走起路来,她的两条油黑的长辫子就在背后优雅地摆来摆去,让我十分羡慕。

那一年全国刚刚恢复高考,高三的学生都挑灯苦读。父亲对雅秀很有信心,认为她是进全国重点大学的人选。可是在高考前半年,雅秀的学习成绩开始下降,令父亲担忧起来。他找雅秀谈话,走访了她的家长,希望找出原因,然而一无所获。有一天,男生班长站到讲台前朗读自己的作文。父亲无意中瞥见了雅秀注视男生班长的眼神,才恍然悟出她学习成绩下降的原因:她已坠入爱河。父亲费了许多口舌委婉地开导她,劝说她把精神集中在学习上,但并不见任何效果。

在当时中学生恋爱是被严格禁止的,所以雅秀并无许多机会和男生班长接触,只能用眼神传达心意。眼神是无法被禁锢的,于是在那些日子里雅秀的眼神便愈发明亮。

高考发榜了,男生班长被北京的一所大学录取,而雅秀名落孙山。当男生班长乘火车离开故乡小城时,雅秀并不在送行的人群之中,而是在南郊区的一段铁路旁,一个人等待火车经过。后来雅秀告诉我,那天铁路旁的紫丁香的气息过于浓郁了,让她险些晕倒。

雅秀参加了父亲在家里组织的高考补习班,成了我家的常客。渐渐地,她变得有些语无伦次,最奇怪的是她常常在听课时莫名其妙地笑起来,笑得满面飞春。她的眼神依然明亮,却亮得有些吓人,仿佛夏日正午的光线,直直地照下来。

寒假时,男生班长没有回来,说是去南方旅游。第二年夏天,雅秀又落榜。暑假时男生班长也没回来,因为要在学校里上选修课。“他答应我一定回来看我,他答应了就一定会回来的。”雅秀反反复复地对我说。有一次她甚至冒着风雪跑到我家,就是为了再次告诉我这句话。她把辫子剪掉了,披头散发地立在我面前,眼中还有一层不变的憧憬。不知为什么,她的眼神令我全身发冷。

我在语文课上学会了“爱情”和“诺言”这两个词,可是在课堂之外我懂得了诺言其实常常是不被恪守的,尤其在爱情之中。

雅秀因为“花痴症”进了精神病院。出院后,似乎在一家百货公司卖过纽扣。后来我就不知她的下落了。据说有一段时间在南郊区的铁路旁,常会出现一个在丁香丛中赤脚疯狂奔跑的女人,我猜想那女人便是雅秀了。

爱情如闪电,可以照亮天地间的生命,同时也拥有不可思议的毁灭性力量。每次当我回想起雅秀,我就不由自主地提醒自己:女人,是不可以把爱情当作生命之全部的。

因为那将是世间最危险的赌博。

我十二岁那年,喜欢上了一个同年级的男生。男生个头高高的,是学校的仪仗队队长、跳远冠军。我和他似乎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他受众人瞩目,许多高挑美丽的女生整日都恋恋地环绕在他左右;而我默默无闻,还没学会打扮,从未引起过他的注意。我常常幻想自己变成一只蝴蝶,追随他、观察他,看清他的面孔和眼神。

市里举行体育运动会,观众也要穿白衬衣,但我却没有。如果不是同班的一个男生借给我一件,我险些失去了做观众的机会。他穿一身白衣白裤,戴着白手套,走在仪仗队的最前列。他轻轻舞动指挥棒,跟随在他身后的仪仗队员们便敲打出相应的鼓点。他走得信心十足,朝气蓬勃。我坐在几千观众中间,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小小的心随着他的仪仗队的鼓点跳动。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因为一个异性,心跳超出了正常频律。

跳远比赛的场地离我们学校所处的观众席很远。当他出场时,我就从自己的座位上溜走,坐到离跳远场地最近的观众席上。那是怎样的一个夏日啊。天蓝得那么纯粹,风轻得几乎让我感觉不到。他在阳光下热身、起跑、跳越……他矫健的身影成为记忆中的一道风景。

因为他,我希望自己能变得美丽、美好。

上五年级时,正好是市里恢复重点初中入学考试的第一年。学校重新分班,我和他同时进了重点班。那一年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做了学习委员。因为他是体育委员,所以开班干部会时,我就有了偶尔和他交谈的机会。他有出人意料的幽默感,但他的幽默绝不流俗。我曾几次因为他讲的故事而开心笑过。在我并无许多欢乐的童年,这样的笑声便尤其令我难忘。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小学毕业了。升入重点初中之后,我和他没有被分到同一个班里。高中时我们就不在同一所学校了。我上大学后在老家见过他几面,曾对他说起过自己当年的迷恋,当然说得云淡风轻。他非常惊讶,因为他对此竟毫无觉察。那时命运已对彼此的生活做了安排,而我和他不约而同地顺从这种安排。我在北京工作时,他到北京出差,还去看望过我。我们像老朋友似的坐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聊。那天赶巧我做饭把右手烫伤了,手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后来他伸出手和我握别,我说就免了吧,他会把我的手弄痛,他一笑,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说:

“我轻轻握……”

正如他许诺的,他最终握了握我右手四指的指尖,很轻很轻地……那是他第一次握我的手。

至今我还记得他当时的神情,还有那句带着几分真诚几分疼惜的“我轻轻握……”

因为从不曾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因为从不曾靠近,也就无所谓疏远。无论岁月之河淘尽多少往事,无论我的心境在人生的起落中如何变换,他竟在我的记忆深处获得了一份永远。

多年来,我先后在大洋两岸频繁地迁移,离故乡越来越远。阅读沧桑,也被沧桑所阅读,童心早已不再。爱,被爱;受伤过,也伤害过;有时热忱投注,有时冷眼观风月;撰诗著文,冥思苦想,始终尝试着,破解这一个魔幻的“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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