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最早是由法国的马塞尔提出的。存在主义是一个很广泛的哲学流派,主要包括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和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三大类。代表人物有克尔凯郭尔、萨特、加缪、波伏瓦等。存在主义在二战后(约1945年—1955年),成为西方思想界的主流学说,其后则逐渐冷淡,但它对后现代主义等思潮的影响还在持续。
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认为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活得精彩。
萨特像“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首见于萨特所著的《存在与虚无》。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却有选择的自由。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动来定义的。
在萨特看来,他人乃是一个存在的客体,这种客体不同于物,他不但存在着,而且还对“我”构成了威胁。在他的“目光下”,他可能把“我”变成物。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要从他人的目光或他人的地狱中解脱出来,只能有两种途径:或者心甘情愿地做别人的物,或者使他人做自己的物,去操纵他人。所以又诞生了另一个重要哲学命题:他人即地狱。
存在主义对人的生存的孤独性、虚无性及不确定性的强调,从批判现代性、解构主体性、颠覆客观性等方面,为后现代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理论来源。
哲人的人生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