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匆匆浏览了我的笔记和有关的记录。这里边记载了一八八二年至一八九○年期间,歇洛克·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案件。我惊奇地发现,稀奇古怪、妙趣横生的材料竟然那么多,真是数不胜数啊,以至于我都不知如何取舍是好。其中有些案件大小报纸已经作过报道,因此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可是另外一些案件,完全缺乏我朋友出类拔萃的才能淋漓发挥的天地,而他卓越超群的才能恰恰是大小报纸争先恐后报道的主题。还有些案件,他长于分析的本领没有用武之地,就像有的故事那样,结果是有头无尾。再有一些案件,他只弄清了案情的一部分,并且对案情的剖析仅仅出于推测和臆断,而不是以他推崇备至的纯粹逻辑论证为依据。然而,上述最后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案情离奇,结局惊险。虽然与该案有关的一些疑点尚未弄清,并且也许永远都不会完全弄清,但我还是忍不住要稍作叙述。
一八八七年,我们经手的案件很多,有的颇为有趣,有的不那么有趣。
这些案件的记录我仍然保存着。我在全年十二个月的记录标题里,发现有如下案件的记载:裴罗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帮案,这个丐帮在一个家具店库房的地下室里拥有一个穷奢极欲的俱乐部;英国帆船“索菲·安德鲁号”失事真相案;戈赖思·佩得森斯“乌弗岛”奇案;最后还有坎伯韦尔投毒案。
我还记得,歇洛克·福尔摩斯在伯韦尔投毒一案中曾大显身手。他通过给死者的表上发条这种手段,证实了这只表两小时前已经上过发条,从而证实了死者在那段时间业已上床就寝。这一推断对澄清案情至关重要。有朝一日我也许将这些案件简略地加以叙述,但是其中没有哪个案件能比得上我现在挥笔描述的案件。我要讲述的这个案件情节扑朔迷离,一波三折,怪诞不经。
时值九月下旬,秋风呼号,猛烈异常。有一天,从清晨到深夜,狂风大作,暴雨扑窗,甚至我们这些生活在人类用双手建造起来的宏伟壮观的伦敦城内的人,此时此刻也对日常工作毫无兴致,深切地意识到了大自然的神威。
它犹如铁笼中未驯服的猛兽一般,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人类怒吼着。随着夜幕降临,狂风暴雨愈加猛烈。风儿颇似从烟囱里传出来的婴儿哭闹声,时而大声呼啸,时而低声呜咽。这时,歇洛克·福尔摩斯心情忧郁地坐在壁炉的一端,正在给各种犯罪记录编制互见索引,而我则坐在壁炉的另一端,正陶醉于描写航海生活的精彩故事之中;这本小说是克拉克·拉塞尔写的。正在这时,屋外狂风怒号,大雨倾盆,雨水像汹涌澎湃的海浪般撞击着窗子,仿佛与小说的背景遥相呼应,浑然一体。我妻子当时正在她姨妈家省亲,所以我又回到贝克街的故居小住几日。
“嗨,”我抬头望了望我的伙伴,然后对他说,“你没听见门铃响吗?
今晚有谁还会来呢?也许是你的哪位朋友吧?”
“除了你,我再没有别的朋友。”他回答说,“我一向喜欢清静。”
“那也许是位委托人吧?”
“如果是委托人的话,那案情肯定很严重。不然的话,这种天气,这么晚了,有谁还肯出来?不过,我觉得这个人是房东太太的老朋友。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可猜错了。过道里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敲门。他伸出长长的手臂,把那盏灯从对着自己的角度转向一把空椅子;这位来客一定会在这把空椅子上就座的。他然后说:“进来吧!”
一个年轻男子走了进来,从相貌上看,大约二十二岁左右。他穿着考究,服饰整洁,举止文雅,彬彬有礼。他手中湿淋淋的雨伞还在滴水,身上的长雨衣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这些都表明他一路上冒着狂风暴雨而来。进来后,他焦虑地环顾左右。在闪烁的灯光下,我发现他脸色苍白,两眼呆滞无神;一个人被某种巨大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神情往往如此。“我向您致歉,”他边说边将他那副金丝夹鼻眼镜往上推了推,“我希望我的唐突没有惊扰您。我带进来的泥水什么的把您整洁的房间给弄脏了,对此我感到十分不安。”
福尔摩斯对他说:“把您的雨衣和雨伞都交给我。可以把这些雨具挂在钩子上,过会儿就干了。我看,您是从西南方向来的吧?”
“是的,从豪舍姆来的。”
“我发现您鞋尖上粘着粘土和白垩的混合物,这很打眼。”
“我是来向您请教的。”
“那好说。”
“而且还要请您大力相助。”
“那可就很难说了。”
“福尔摩斯先生,您的大名如雷贯耳。普伦德格斯特少校向我说起过您,他讲述了您是如何把他从檀克维尔俱乐部丑闻一案中拯救出来的。”
“啊,没错。有人诬告他牌场作手脚。”
“他说过,没有什么事儿能难倒您。”
“他言过其实了。”
“他还说过,您百战百胜,无往不利。”
“我曾经四次失利——三次败给了男人,一次败给了女人。”
“可是,这同您不计其数的成功相比,不就是九牛一毛吗?”
“您说的不错,一般而言,我还是成功的。”
“那好,您对我的事儿很可能也会成功。”
“请您把椅子挪到壁炉这边来,把您这个案子的有关细节跟我讲一讲。”
“这个案子非同寻常。”
“交到我手上的案子无不如此。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院。”
“可是,先生,我想冒昧地问您一下,在您所有的经历中,您是否听说过比发生在我们家族的那一连串事件,更加神秘莫测、更加令人费解的事儿呢?”
“您的话让我兴致盎然,”福尔摩斯说道,“请您把有关的主要事实从头至尾告诉我们,然后,我会就我认为至关重要的细节向您提出一些问题。”
这个小伙子把椅子向前挪了挪,把两只穿着湿鞋子的脚伸向炉火旁边。
“我名叫约翰·欧彭萧,”他说道,“就我自己的想法,我本人与这个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多大关系。那是个上一代遗留下来的问题,因此,对这件事我必须从头讲起,以便您了解有关的事实。”
“您必须了解的是,我祖父有两个儿子——我伯父伊莱亚斯和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瑞开了一家小工厂,在自行车问世以后,他扩大了工厂的规模。他享有欧彭萧耐用轮胎的专利权,生意非常兴隆,因而,他把工厂出让之后,仍然能够依靠一笔巨款过着富足的退休生活。”
“我伯父伊莱亚斯年轻时侨居美国,在佛罗里达州成了一个大农场主,人们说他经营有方,十分成功。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麾下英勇作战,后来隶属胡德部下,升任上校。南方军统帅罗伯特·李投降以后,他解甲归田,重返自己的农场。之后,他在农场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年,或者一八七○年,他回到欧洲,并且在苏塞克斯郡豪舍姆附近购置了一小块地产。他在美国发过大财,他之所以离开美国是因为他厌恶黑人,而且痛恨共和党给予黑人选举权的政策。他这个人很古怪,既凶狠又急躁,脾气一来就满口粗言秽语,而且性情极为孤僻。自从他住在豪舍姆以来,这么多年中,他深居简出,我甚至怀疑他是否上过街。他拥有一座花园,还有房子周围的两三块田地。这些地方是他锻炼身体的去处,可是他却往往一连几个星期都足不出户。他对白兰地情有独钟,日日豪饮,并且嗜烟如命,但是他不和任何人交往,不要任何朋友,甚至与自己的亲弟弟也是老死不相往来。”
“他并不关心我,但实际上他还是喜欢我的。他头一次见到我时,我还是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孩子。那可能是一八七八年的事,他回到英国已经有八、九年了。他央求我父亲,让我和他住在一起。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疼爱我。
他酒醒后,喜欢和我一起玩巴加门和国际跳棋,还让我作为他的代表,跟他的佣人以及形形色色的生意人打交道。因此,我十六岁的时候,已俨然成了一家之主。我掌管所有的钥匙,可以随心所欲地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打扰他的隐居生活就行。可是,也有一个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例外。房子顶楼那一层有不少房间,唯独其中有一间,长年铁将军把门。
那是一个堆放废旧杂物的房间,无论是谁,我也好,其它人也好,他一律严禁入内。我怀着一颗男孩儿的好奇心,曾经从钥匙孔向里面窥视过,可是我看到的仅仅是一大堆旧木箱和大大小小的包袱,再没有发现其它的东西,而在这样的房间里堆放这些东西是预料中的事。”
“一八八三年三月份的一天,餐桌上摆放着一封贴着外国邮票的信件,这封信就放在上校的盘子前面。他的帐单全用现款支付,而且他一个朋友也没有,所以对他来说,收到信件确实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是从印度来的!”
他边拿起这封信边说道,“庞地切瑞的邮戳!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他急急忙忙拆开信封,忽然间有五颗又干又瘪的桔核,从信封里蹦了出来,劈里啪啦地掉在盘子上。看到这些,我刚刚笑出声来,可是一抬头看他的脸色,我的笑声顿时嘎然而止。只见他咧着个嘴,鼓着两只眼睛,面如死灰,拿着信封的手颤抖不止,两眼直瞪瞪地盯着那个信封。“K.K.K.,”他尖叫起来,接着喊到,“天哪,我的天哪,罪孽难逃哇。”
“我大声对他说:“伯伯,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死亡,”他说完后,从餐桌旁站起身来,然后回到他自己的房间。
我听了这话吓得心惊肉跳。我拿起那个信封,发现在信封盖的内侧,也就是在封口涂着胶水的那个地方的上端,有三个用红墨水潦潦草草地写上的K字。除了那五颗干瘪的桔核之外,信封内别无它物。他被吓得魂飞魄散,会是什么原因呢?我离开餐桌上楼时,恰巧碰见他下楼,他一手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这把钥匙一定是顶楼那个堆放废旧杂物的房间专用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不太大的黄铜匣,那个匣子看上去好像是一个钱箱。”
“他们可以随心所欲,但是我仍然要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他发誓似地说道,“吩咐玛丽今天给我房间的壁炉生火,再派人到豪舍姆把福特姆律师请来。”
“我原原本本地执行了他的吩咐。那位律师到达后,我被召唤到他的房间里。房间里炉火熊熊,壁炉的炉栅上有一大堆蓬松的黑灰,好像是纸灰。
那个黄铜匣子敞着盖放在一边,里面空空如也。我朝那个匣了瞥了一眼,发现匣盖上也印着三个K字,与我早晨在信封上所见到的一模一样,吓得我大惊失色。”
“我伯父对我说:“约翰,我希望你作为我的遗嘱见证人。我把我的产业,连同它带来的好处和弊端,一道留给我弟弟,也就是你父亲。毫无疑问,这份产业将来会传给你的。如果你能平平安安地享有它,那就再好不过啦!
可是,如果你发觉情况不对头,孩子,我劝你把它留给你的死敌。给你留下这样一种具有双重性的东西,吉凶未卜,我不无遗憾,但是我现在说不准事情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请你按照福特姆先生的指点在遗嘱上签字。”
“我按照律师的指点在遗嘱上签了字,然后律师就把这份遗嘱带走了。
您可以想到,这件离奇的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苦苦地思索,在心里把这件事颠来倒去地考虑再三,却怎么也弄不明白其中的奥秘。这件事留给我的模模糊糊的恐惧之感,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渐渐减缓,而且也没再发生过干扰我们日常生活的事,然而,这种恐惧却始终与我形影不离,我对此感到束手无策。虽然生活一如既往,我仍发现我伯父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他酗酒日甚一日,而且对社交活动更加避而远之。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房间里,并且把门反锁起来,但他有时就像耍酒疯似的,从房子里破门而出,手里握着一支左轮手枪,一边在花园里狂奔乱跑一边呐喊着,反反复复地嚷嚷他谁都不怕,不管是人是鬼,谁都休想把他像绵羊似的禁锢起来。他狂暴地发作一阵之后,就吵吵闹闹地急忙跑回房间,并且随手把门锁上,还插上门闩,好像是一个内心深处充满了恐惧的人,再也无颜硬挺下去了。我发现他的脸上在这种时刻总是大汗淋漓,汗珠晶莹发亮,像是刚刚在脸盆里浸泡过似的,即使在寒冬腊月,他也是如此。”
“唉,福尔摩斯先生,现在我来说一说这件事的结局吧,不能让您等得不耐烦了。有一天晚上,他又撒了一回酒疯,可是跑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我们出去寻找他时,发现他脸朝下跌倒在一个盖满绿色浮藻的污水坑里。这个污水坑不太大,位于花园的一角。我们没有发现他受到暴力袭击的任何迹象,而且水坑里面的水不过两英尺深而已。基于这些情况,又鉴于他平时行为古怪,陪审团裁决为自杀。可是,我素来了解他是一个谈死色变的人,所以我很难相信他会一反常态,跑出去自寻短见。尽管这样,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地过去了。我父亲继承了他的地产和他存放在银行里的存款,那笔存款大约有一万四千英镑。”
“请等一等,”福尔摩斯插话说,“您刚才谈的这个案子,正如我之所料,是我所听过的最离奇的一个案件。请告诉我您伯父是哪一天收到那封信的,以及他是哪一天如人们信以为真的那样自杀的。”
“那封信是一八八三年三月十日收到的。他是七个星期后的五月二日晚死的。”
“谢谢。请您往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