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好是风和日暖时(1)
——那个野菊花开满的窗台
窗帘卷起我的发
我把红舞鞋轻轻的丢下
不在乎了
143.
苏弦宝宝今年八岁。
“麻麻,粑粑为什么今天把家家里装饰的这么好看?”苏弦宝宝看着满屋子的玫瑰花儿,瞪着圆溜溜滴大眼睛。
“今天是麻麻粑粑结婚十周年纪念日呀!”林忆箫摸了摸苏弦的头。
“麻麻,你和粑粑什么时候结婚的呀!”
“在合适的时间。”林忆箫心不在焉地道。
“麻麻,那我和云叔叔家的依依什么时候可以结婚?”
林忆箫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她看了一眼苏弦,笑了:“儿子,努力点,把云叔叔家的依依追到手!”
苏弦坚定地点了点头。
苏晨刚进门听到了这句话,忍不住笑:“有你这样当妈的吗??”
“怎么没有,我就是啊!”她也笑,“把云遇白他家的拐过来,多爽啊!”
她们两个居然在一起十年了,天,她觉得过得真的是太快了呀。
“今天应该过得煽情一些,”林忆箫忍不住笑,安顿完苏弦,两人回到卧室,她累的躺在床上,打趣他。
“那说些什么?”
“就说你是怎么喜欢我的,喜欢我什么!”她挑眉,一副“说不好打你”的样子。
苏晨沉默了一会儿,良久,他轻轻地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张扬随性。这是给你的第一印象。”
腹有诗书气自华。
当初第一次见她,她虽然一副坏孩子模样,可是他心里却不由自主地给她贴了一个标签——博学多才,腹有诗书。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女孩儿,不是表面看的那样。这激起他的好奇心与兴趣,于是,他有意无意地与云遇白聊起她,知道了她的事情,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柔情——
她是他的学妹,怎么会让她受欺负?
他太忙了,怕她喜欢上别人。心里没多想,了解到有林墨北,略施小计,把林忆箫塞给林墨北。
他那时候没想过,这个小猫,能这样让他动心。
他这一辈子,也就只有她了。
喜欢她撒娇卖萌的样子,喜欢她嘟着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喜欢她偶尔生气彪悍的样子,喜欢她板着脸严肃认真的样子,更喜欢她一脸委屈哄他高兴的样子。
十年了,她们吵过架,她生气过,他也有累了不想哄她的时候,可是看她一眼,看她那副小矫情样,他就忍不住缴械投降。
出去应酬,各色各样的女人都有。他会戴着婚戒,领着她去。
让她安心。
于是,大家都知道——太子与太子妃,感情深厚,无人可及。
每次他回家,有她安静地坐在餐桌等着他,饭菜永远是热着的。
林忆箫忍不住笑了。
她越来越觉得自己遇见林墨北是一件对的事情。
遇见林墨北,她变了。她从那个火爆脾气直率性格变得温柔体贴,从不善与人相处变得可以与人打成一片,她从那个小胖子变成现在的身材匀称,从那个学习差的女孩变成现在的985学校毕业生。
遇见了林墨北,她的的确确是转变了。
遇见林墨北,她变得更好。林墨北是她生命中永远的墨染,也只是墨染了。
你的档次,决定了你遇到的人的档次。
记得她小的时候对云遇白说:“我觉得我长大找对象,如果是要结婚的,那么,他一定要有独立的工作,要有责任心,要有涵养,也要爱我。”
苏晨完完全全符合她的所有要求。
那时她觉得,衣食无忧,生活快乐就是美好。
可现在,一切都因为,他是苏晨。
光芒万丈,一个苏晨啊。
她抱住他,心里只是平稳安宁。
“老公,我们还有很多个十年。”
苏晨眼底露出了笑意。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吻了上去——
“对,我们两个,还有很多个十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