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运动员抛竿落点偏向时的处理
一般来说,有的是受侧风影响,或一时失手;有的则是企图将邻钓位的鱼诱入自己的钓点。对前者,主要是提醒其注意;对后者,则应在规则中制定相应内容,以保证竞赛公平进行。如“钓王杯·钓鲫高手赛”对每个钓位钓区规定为:每个钓位钓区为其边界线向水面的延长线夹定的范围。这样,比较原规定“钓点应在钓位正前方”就明确而合理,裁判工作也便于进行。与此相适应,在赛场划钓位时,就不是只有一个标志点,而是划出每个钓位的两边界线,在它们中间再划一标志点。也可采用以下方法来减少失误:
①适当扩大钓位间距,划钓位时就预留出空间,防止左、右手“打架”的现象;
②如果场地条件不允许,当执裁判员可令左手执竿运动员适量右移,以不妨碍左右邻为度。现场处理时应同左右邻运动员商议,求得与左手运动员相互谅解和支持。
7.避免出现高手相残的方法
钓鱼比赛中,经常会出现实力较强的选手抽到同组的情况,形成“高手相残”的局面,影响了运动员的成绩。
避免这种局面出现的有效方法有如下几个:
①安排赛程时,适当做到场次多些,分区多些,每区参赛的运动员少些。一般安排4~8场,4~8区,每区20人左右为宜。这样,即使有一场失手,还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在其余3~7场中将成绩扳回;再者,每区最多不过20人,就是得了20分,也不至于1场就“死定”。
②多次重新编组。如在两个池分4个区赛8场,则在第一场前抽签(区和钓位)大编组1次;一、二场后换池,本池的两个区在一起小编组1次;第二天的五、六、七、八场同样办理。整个比赛共计大编组2次,小编组2次,使在一起计分的运动员多次变换组合。
③设立种子选手。以大家所公认的“高手”若干设为种子选手,将他们均匀地分在4个或8个区内,每区数人。具体做法是在第一天第一次抽签,运动员验完钓位号后,先在每区各抽出相等数量的钓位号,打乱由种子选手先抽;其余钓位号打乱,由其他运动员抽。或者先抽分区号和抽签顺序号,再到各区按顺序抽钓位号。
第一天赛完4场,综合成绩排出名次,将前若干名作为第二天的种子选手,按上面办法执行。
(三)成绩计算规则
1.个人成绩的计算
(1)总重量计算法
将个人所钓起的不论大小、种类的鱼,都称重量,多者名次列前。适用于一轮或多轮比赛。
(2)总尾数计算法
不论大小、鱼种,以个人所钓鱼的尾数计成绩,多者名次列前。适用于一轮或多轮比赛。
(3)尾数与总重量相结合计算法
以个人所钓鱼中取出3尾或5尾最大之鱼,称总重量,重者名次列前,此方法可减少对幼鱼的伤害,适用于一轮或多轮比赛。
(4)尾数与总长度相结合计算法
以个人所钓鱼中取出3尾或5尾最长者,用尺逐一测量鱼体长度,然后相加。总长度长者名次列前。
(5)单尾大计算法
①以个人所钓鱼中取出一尾最大的称重量,重者名次列前。
②以个人所钓鱼中取出一尾最大(或最长)之鱼,用尺测量体长,长者名次列前。以上均适合一轮或多轮比赛。
(6)个人总成绩
以每个运动员在淡水钓赛和海钓赛中分别取得的名次相加,积分低者名次列前。如:淡水钓第一名(1分)加海钓第八名(8分),积分为9分。如积分相等,则以各自的最大一尾鱼相比,重者列前;如再相同,则比第二尾、第三尾……直到最终比出高低为止。
(7)计分法
①以个人所钓鱼的总重量排列先后顺序,然后按顺序给分。如100人参赛,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9分,第三名得98分……最后一名得1分,以此类推。此法适用于两轮以上比赛,把两轮得分相加为个人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也可以按排列顺序相反给分计算:如100人参赛,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最后一名得100分,以此类推。把两轮得分相加,得分少者名次列前。采用后者不易出差错。
2.团体成绩的计算
①把各队运动员在各轮比赛中钓鱼总重量按队统计,总重量重者,团体名次列前。
②以各队每个队员的个人总成绩相加,积分低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以各队获鱼尾数相比,尾数多者列前。
③把各队每个运动员各轮比赛中得分按队相加,哪队成绩好,名次列前。
④把各队运动员按得分评出各轮比赛的名次(即每轮比赛评出各队的名次),最后把各轮名次合并相加,评出团体名次。
后两条是两种不同的计算两轮以上比赛名次的方法,在规则中一定要写明团体分相加的方法,以便准确评出团体名次。
3.海竿投远、投准成绩的计算
比赛队员一律用3.6米的海竿,海竿上绕线轮,带线,挂坠(不带钩),在起抛线上向固定目标抛投,姿势不限,落点距目标中心近者,名次列前。每人限抛两次,取其中最佳成绩。
4.公布成绩
公布成绩是公布比赛的最终结果,只有在比赛过程中认真执行比赛规则才会有公正的结果。
(1)称重
称重最好以千克制为标准,能读出的最小单位为10克,应统一称量标准。称重应该定时,如两个小时称重2次或3次,并要同时进行,以排除鱼护出水时间造成的干扰,并要唱斤、唱数。称重时应在运动员座位过秤唱斤,不得离位过秤。随称随记录。钓鱼比赛应当一尾一称重、唱记录,同时收鱼。在小型钓鱼比赛中,亦可采取一次称重、点数和记录的方法。
(2)记分要准确
每个记分员分管的运动员钓位号名与成绩卡号码应填写清楚,不得错位。裁判员报出几号钓鱼重量或数量时,记分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找出该号卡,如实记录数据。总重量及单尾重量要分别统计。当结束信号发出时,各种数据都应汇总出来,必须经运动员、裁判员、记分员签字,否则无效。裁判员进行验重记录工作,一律在钓位就地完成,运动员不经验重记录不得离位。有的竞赛规则规定,仅限钩刺鱼口腔,而对于钩刺其他部位者不计成绩,有的规则不作限制。在不限鱼种的比赛中,团鱼(鳖)应记成绩,虾、蟹和其他贝类动物不记成绩。
(3)公布成绩
竞赛组在每轮比赛结束时,应及时将各项比赛成绩制表公布于众。第三轮比赛后应在2~4小时核实出总成绩,排出名次予以公布。两个组(队)所获数量等同者,应并列同等名次。
5.钓鱼比赛成绩用表
钓鱼比赛的成绩统计使用成绩表,成绩表有以下几种:
(1)钓鱼比赛成绩记录表
一般是各个钓区合用一张。也可以每个运动员使用一张,也可以每一团体合用一张表。
(2)钓鱼比赛团体及个人成绩表
适用于一轮比赛计算团体或个人的成绩和名次。
(3)钓鱼比赛总成绩表
将各轮比赛的团体和个人的成绩和名次综合在一起的总表。
(4)总成绩与名次表
钓鱼比赛的总成绩经过认真审核、确认后,要印发一份总成绩与名次表。大型正规的钓鱼比赛,应写有简单的总结,如写明比赛时间、地点、参加队、人数、比赛中的突出事例、优秀成绩等;其次是公布获奖队的团体成绩、名次,获奖个人的成绩、名次;最后公布各队和全体运动员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