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小兄弟?!”紫殇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微微睁了下双眼,但黑暗潮涌般袭来,又昏迷过去。
过了几个时辰,紫殇意识渐渐清醒,眼皮动了动,费力的张开,隐隐能感觉到一股潮湿之气。
“小兄弟,你醒了?!”程潜万分激动道。
“这是哪里啊······”紫殇很是虚弱的问,“我看你昏迷过去,但我也是重伤在身,只能就近找了一个山洞安置一番。”“我昏迷多长时间了?”程潜挠了挠后脑勺道:“大概有七八个时辰。”
紫殇挣扎起身,打量了四下环境,看来这程潜很少不凡,用心细致,兽皮铺地,不曾让自己沾染片污尘,前身石硌上放置了清水、瓜果,细闻之下,原来自身伤口也是打磨了些许草药,看到此处,紫殇心中很是感受,道:“程兄,真是难为你了!”
程潜听到此处,脸色一正,道:“兄弟,这种话,我可不爱听,如果不是你,我早就被刘聪那贼人,折磨致残,说到底你还是我的救命恩人,礼当如此!对了,小兄弟,你唤何名啊?”
“小弟名叫紫殇,是武学院二级首席。”
“什么?!”程潜大感惊讶!“紫殇之名,我早已有所耳闻,人道是新生之王,智能铺书,武能斗权!没想到今日所见,果然是人中之杰啊!”
“程兄,严重了,这只是外人流言而已!”
“哪能啊!想不到啊,紫兄,年纪尚浅,但这份修为和资质,老兄是万万莫及啊!”程潜感慨道。
“程兄,不道这些了,你为何会和那刘聪冲突了?”
程潜听到此处,满是愤恨,怒道:“刘聪那崽,是武学院五年级五大首席之一,而我只是四年级首席,兄弟不才,今年堪入三星之列,而那刘聪已是三星中段,成名绝技就是刚才兄弟所见的伏魔鞭法,他那金鞭是家族所传之宝,乃黄品上等,所以他依靠与此,才能进入武学院地榜之列!”
“地榜?程兄,为何我从未听说过学院还有榜单之说了?”
“哈哈,小弟,看来你也是修炼能人啊,这学院常识,你都不曾理会啊?!”紫殇显得稍事尴尬:“小弟也是才入学两年,很多事务还是不太清楚,还请兄弟为之解惑啊!”
程潜便道:“我们帝国学院分下三中二上四,就是说学院无论哪个分院一至三年纪都为新三级,基本都是新生行列,可开人榜;四五年纪则是中院,开地榜;而六九年纪,开天榜,威震四海啊!人榜、地榜端列七人,而天榜则开十人之列,天榜第一,可立像腾云阁,封一等爵,赏千户!”念道此处,程潜自身已是向往不已!
而紫殇却是心中大动,不料想这帝国学院竟有如此规章,神臣帝国重军功,爵位本是不易之得,而位列天榜第一竟能乘龙而上,离封侯之位仅差一步之遥!看来五年任务,也是有了个盼头。
程潜看了一眼正在深思的紫殇,道:“呵呵,小弟,你别看这天榜收益丰盛,实则难于青天啊!神辰帝国自开朝以来,君臣重武,世家掌权,而帝国学院可以说是世家子弟的摇篮,这天榜从创榜至今,均是豪门子弟,就那如今天榜之人都是帝国有滔天之势的豪门贵族,所以啊,我们这等平门子弟,难啊!”程潜无不叹息道。
但那紫殇却全然不顾,这天地之间,自讲豪强辈出,天下运势,时来运转,掌神罚之王,前朝帝王,被神龙皇帝斩落星辰,雄踞大陆长达百年之久,还不是灰飞烟灭!这豪门贵族又是如何?今朝莫欺少年穷,来日定掌乾坤轮!紫殇心中暗下决心,神辰帝国之路,就由这天榜宣其我紫殇不世之名!!!
紫殇平复了下心情,对程潜说道:“程兄,你我相见如故,不若结成兄弟之义?!”
程潜听到,激动道:“小弟,所说我长你几岁,但你今天所为,当的起天才之名。兄长,我本是有所之意,但······”“程兄,你我二人凭的是共患难,凭的是天地本心之交,何谈这修为之说?更何况,你天资不弱,想必他日也是名震一方的人物,小弟也是高攀了!”
程潜听到此处,虎眼竟有晶光所闪,哽咽道:“我程家,所是帝国二流之族,但我程潜自幼苦读,习武二十载,今日竟得佳弟,必当同生共死!永世长存!”“同生共死!永世长存!”二人饱含热泪,狠狠拥抱在一起!不曾想,久远的未来,这二人所开创的,不仅仅是一个时代,但是······
一夜无话,二日清晨,紫殇与程潜相继醒来,在程潜的精心照料下,紫殇凭借心法恢复如初,内视自己的神核,竟微微发亮,看来武道不欺,只有经历生死考验,才能更上一层啊!
“程兄,不如我们启程,找寻那考核牌吧,昨日已是耽搁。”“嗯,这秘境考核只剩两日,我们要抓紧点时间,不然这五枚之数,也是难事。昨日我刚进来之时,已找到一块,那刘聪就是见我所得,才会出手抢夺!”紫殇细想一番,道:“这林中之大,不是我们两日就能寻完,更何况抢夺之法也是学院认可,你我二人先巡查一番,如若不得,也只能从学员身上下手了!”程潜听完,满是认同,二人便沿途寻去。
一路摸索,二人毫无收获,倒是那魔兽斩获不少,秘境中放置的这些魔兽大多都是低等生物,战力也就堪平二星中段的修为,两人联手,也是轻松而过,只是这林中密树云布,方向全失,两人也是恼火不已,但无奈之极,只得慢慢寻找!
入夜,残月浮勾,紫殇二人寻了一天,只在石缝之间寻得两枚考核牌,便无收获,连人影都未曾见过,看来这秘境之大也是超乎两人想象,只是想到考核还剩下一日,也是有点着急!
篝火上烤制着耳兔,二人不得寻个地方过夜。
“小弟,我看,这考核牌实在难得啊。”程潜很是愤恼。
“程哥,如若考核简单,学院也不会大费周章,大开这秘境之所,可能我二人寻的方式不对,明日我们再细细考究一番,说不定也会有所收获。”紫殇耐心劝道。
“诶,只能如此!”程潜叹了一口气,二人便聊起开来。殊不知危机不刻降临!
远处,高树之上,站立两道黑影,“死灵,看来你这气息之法果然不凡,这偌大的秘境,也能被你锁定位置,你看,那人就是殿下所要之人——紫殇!”
“嘿嘿,鬼头,我这秘术从练至今,讲究是神魂共修,取姹女之阴所聚,这修为高于我一星,我都锁定其位,更何况这区区小生而已。”死灵得意说道。
“那小子不过二星修为,也不知殿下看中他哪一点,竟要你我二人亲自相邀!”
“好了,火鬼!殿下行事,哪能容你我二人妄加猜测!我们还是直接下去,跟那小子细说一番,如若听话也罢,反若不领情惠,那就······”死灵充满杀机比试一番!火鬼点头应下,二人便飞身而下!
“咔嚓!”一声清响传来,本是聊得火热二人,马上警醒,程潜低声说道:“何人?不烦出身一见!”
远处林中缓缓走出两个身影,黑袍披身,连络那脑袋低罩,程潜细细打量一番,“镶龙金丝?!你们是神龙殿之人?!”程潜惊叹道。紫殇也是满是惊讶,与程潜细道:“兄长,如何得之这二人身份?”程潜警觉道:“这神龙殿是学院三大势力之首,乃当今陛下二皇子所创,不说在学院至强,就连当下朝堂都有一方势力,而学院神龙殿之人,袖口常缝镶龙金丝已示其身!你看这二人袖口。”紫殇细磨观看,已然发现。
“嘿嘿,想不到这么快就发现了,小子有点见识嘛!”一人阴声怪气说道,两人便拉下头套,散开黑袍!
“你···你们是死灵、火鬼!”程潜惊道!
“哦豁,还认识我们啊!看来,在学院我俩也是人物了?”说完,死灵、火鬼二人放开大笑!
程潜压下心中的惧意,拉扯着紫殇轻声说道:“小弟,看来我们有麻烦了!”“哦?”“这神龙殿分三十八众,十二黑袍,七护法,左右两都护。这死灵、火鬼二人正是那十二黑袍,而且其位列前五,这两人心狠手辣,据说无论是学院比武还是赛事排位,伤残在二人之手不下两掌之数,而且私下里,二人也是手狠无比,死在他们手下的人也是不少,等下,我等要小心应对!”紫殇听完,暗自提醒。
“好了,你们两人不要细语了,我们这次来,的确是为你们之中一人而来,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件大喜事!”
“哦?两位所谓何事?”紫殇镇定说道。
“呵呵,早已听说这两年新生中有位紫殇之人,智武双全,想来也就是你吧!”“这是外界繆赞了!”
“繆赞不赞,我不管,今日我等前来,是为你带来光辉之前程,锦绣之年华!”死灵郑重而道!
“哦?小弟不才,不懂学长之意。”紫殇淡然说道。
死灵见状心中不喜,便道:“此次考核之前,吾主下令我等二人进入秘境招纳你进入神龙殿,免入殿之试,位列三十八众,享受黑袍待遇,待你进入中院,可独掌暗魂堂!”
“什么?!独掌暗魂堂?”程潜大惊!
“暗魂堂?”紫殇疑惑问道。
“呵呵,我神龙殿为学院三大势力之首,无论是学生精英还是学院长老都是我殿成员,其势力之广,是你无法想象,这暗魂堂是神龙殿五大堂座之一,掌天下情报,视为神龙殿之耳目,吾主能这般赏识于你,也是你的荣幸!”火鬼沉声而道。
紫殇听后,低头沉思,而一旁的程潜却是紧张万分,这神龙殿确如外人所说,势大无比,但却牵扯众多,紫殇若经不起诱惑,一旦踏入其中,以后之路就永远禁锢!想到此处,程潜便想跟紫殇细说一番,但死灵寒光直射,让程潜不得不将话咽回口中,只得叹气一口,“兄弟,你···你好好琢磨吧!”
紫殇猛人抬头,傲气四放,气宇轩昂之下,一股莫大的气场散开,“我,紫殇只不过是市井之徒,天资尚浅,受不起如此大礼,学弟就此谢过,烦请禀告主上,就说紫殇志不在此!”话音刚落,死灵、火鬼二人脸色大变,阴声说道:“紫殇,你可想清楚了?”
紫殇傲然独立,铿锵言道:“我已想的十分明白!”
“是不是那两大势力也拉拢你了?你想加入其他势力?还是我们的待遇不如?”
“都不是,只是我不想加入任何势力,只想自己拼搏而已!”
“自己拼搏?哈哈哈!这世间修炼之人数以亿计,成名之人无不是凭借庞大资源支撑,你这等身份,也想自己努力?哈哈哈!”死灵听后,大笑不已,似是听到了莫大的笑话!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之志不在于此,天地之大,惟我畅游!”紫殇正色答道!言行之间,其心志坚定,无形之中,气运聚身,大志昭然!
死灵、火鬼二人一愣,反被紫殇所惊,想到二皇子之话,倒是有点怜惜地看了紫殇一眼,“火鬼,动手吧!”火鬼脸色巨暗,从未有人能如此坚定拒绝,便掏出一颗珠子,道:“可惜了!可惜了!紫殇啊,紫殇,给你荣耀,你不要,那你来世再找吧!”
火鬼说完,将那石珠抛向高空,只见石珠升到半空,猛然破碎,一股银光垂直射下,将下方四人全然笼罩,时空扭曲,四人将被卷入之时,原来传来一声怒吼:“鼠辈!而敢!”
“万法自然,法由心生,莲动三千!小兄弟,我等来也!”
“什么?!他怎么来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