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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捉刀代笔

第六十一节捉刀代笔

行走在街上,看着一盏盏昏黄的灯火,宋君鸿心头终于泛起一缕温暖和小小的安全感。但他仍不得不尽量避着行人走。

好在此时天色已黑,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注意到他的不雅装扮,偶尔遇到个别人注目,宋君鸿也并不回应,只管低着头疾行。他在镇上转悠了半个时辰,才总算找到一家亮着灯火的客栈,急忙上前“邦、邦、邦”的拍开了店门后,拱了拱手说道,“烦劳店家给找个干净的客房,我需要休息一夜。”

掌柜吃惊的瞅了他一眼,他也是头回看到穿着中衣前来投店的客人,甚至中衣袖子上还有一缕扯破的口子。宋君鸿只好装作不好意思的一笑,“晚上和娘子吵架,她嫌我读书不用功,撒了回子泼,又给我从床上踢下赶了出来,晚上风寒,只好先找个地方将就一宿。”

这年代男女早婚的现象很普遍,虽说男子大多十八左右才开始成家,但提前两年娶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宋君鸿十六岁的年纪在后世或许只能算是一个半大少年,普通一个中学生而已,但在此世,却已经可以早早的娶妻生子,成家作个伟丈夫了。而刚成婚头几年的小夫妻之间不像日子过久了那样有磨合,年轻人脾气又冲吵个小架也是难免的。所以宋君鸿找的这个理由虽然很糗,却总算也说的过去。

为了防止节外生枝,宋君鸿不等掌柜再说话,侧身先挤了进去,从怀里摸出两贯钱拍在柜台上。一看到这两贯钱,掌柜原本睡眼惺忪的眼睛立时圆了几分。打开门做生意的,没有谁会跟钱过不去,立时换了幅笑脸,亲自掌灯给宋君鸿挑了个房间,送来热水和被褥,告辞出去。

坐在热气蒸腾的一个老杉木澡桶里,宋君鸿满意地长吁出一口气,闭起了眼假寐一会儿,回想起这一天中别史韩、赶山路、遇孙星、葬尸体,宋君鸿可谓又惊又吓又忙累,心焦力瘁疲惫不堪,至此这才算能放心的睡个安稳觉了,竟然在澡盆中迷瞪着睡了过去,一直到三更天,才让已经冰冷的洗澡水冻醒,他把自己又从澡桶里又扔到床上后,第二天直到巳时才满意的滚爬了起来。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想起自己遇到的一堆事,宋君鸿一阵挠头。去岳麓书院固然是他此次出行的主要目的,但时间上并不急迫,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先去帮孙星把东西和口信送到再说。

当然他也可以完全不理孙星这档子事依然直奔岳麓书院去报道,但从此以后每个午夜梦回时,说不定他都会想起郑理南和孙星浑身的浴血,黑衣人狰狞笑容中闪着寒光的尖刀,如果逃避,这会成为他一生的梦魇。所以他必须要了解它。

记得孙星说过,把东西送到后,南叔他们的大仇也可以得报。

何况,自己已经答应了孙星,他不想对于一个逝者失信。对于已经承诺的事,只要能力允许,总是要去兑现为好。

所以他唤来店里伙计打来热水洗了把脸后,然后先去街上的衣店中帮自己购来了一身衣裳。在店中逛了一圈后,他选中了一件的盘领袍,再束上革带后显得他有几分挺拔与成熟,而青绿的衣色又透出几分活力,他很满意。只是衣料是选的麻料,因为他所剩的钱并不多了,不想都浪费在绸缎上,再又购了一顶交脚的濮头后,他慢慢走入街上刺眼的阳光中寻思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在翻山前,他记得郑理南曾对孙星说过,去保容镇还要再往前行三个城镇便到,是个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路程,但显然一天之间是无法赶到的。

这几天要赶路、投店食宿,样样都得花销,自己手里余下的钱还够不够?他心里没有多少底,就算够了去保容镇,那去岳麓书院的盘缠又该怎么着落?他甚至有点后悔在客栈中的大手笔了,精打细算的话两贯钱也可以顶不少用场啊。

目前钱是个大问题,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看来得边打工边前行了,好在宋君鸿并非是吃不得苦的贵家公子,也不觉得打工赚钱有什么丢人的。可怎么赚钱呢?宋君鸿枯皱着眉头在街上边走边寻思着办法。打把势卖艺?他根本连最基本的花拳绣腿都不会;扛大包作苦力?他瞅着新换的盘领长衫皱了皱眉头;作小生意卖货?先说别他现在没那个耐心,甚至还购货成本的钱都不一定凑的够。

最终他选择了一个传统而省事又省钱的行当,代笔。

主意拿定后,他先回到客栈把房退了,一方面自己昨晚临时应急扯的谎只能作投店一宿的理由,和期住下去难免让人起疑,山上的命案说不定已经引起了官方的注意,要是查到自己身上难免纠惹诺多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这家店的价钱也实在是贵了些,自己昨晚这两贯钱砸下去,店家无疑把自己当作肥羊给宰了。

所以他又换了个便宜而不怎么受人注意的小客栈,然后央求店家买了管旧笔、一方旧的砚台磨石、几十页草纸、一把旧桌子,又去布店扯了两尺白布,在街头扯起了一个布幡,上面书写上四个斗大的字:捉刀代笔!

这样生意就算开张了,他的营业范围也很广,包括:代人写信、誊抄书本,撰写对联……,这个年代会读书认字的人还不是很多,所以他的生意还是有点儿市场的,再加上练了那么多年的字帖,虽称不上大家,字体好歹也能拿的出手了。若不是因为自己没有什么名气,否则连帮人写牌匾题字的生意他都想做了。

唯一让他觉得有点跌份的是需要和旁边卖萝卜青菜的小贩一样需要不时的吆喝几句,谁让这个时代认字的人不多呢?布幡上的字能看懂得大多不需要他帮忙,需要他帮忙的又大多数看不懂。

所以这样他便每天晚上回店睡觉,白天支堆子代笔写字,倒也在轻闲中赚了几个仨瓜俩枣的小钱。

在这个小镇待了三天后,他又收起了摊子行进到了下一个城镇,然后再支开摊子挂起布幡,继续之前的业务。

实际上他原本也只打算在这个小镇上顶多待三天的。他不能在路上花费太多的时间,更何况这个小城镇虽号称是一座县城,却着实小的可怜,连愿意请他代笔的人也不怎么多。

但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他不得不暂时改变了自己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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