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脑子里都会浮现过去的片段,有开心的、有痛苦的,也有悲伤的。
但无论是开心还是痛苦在那时都成了美好的回忆,每次都让我含着笑入睡的,那是幸福的感觉!
我是个格外容易烦躁的人,尤其是夏夜,怎么也睡不着,整个人犹如尸体一样躺着。
我对于月亮更是情深似海,月亮不光代表了我的心,还穿透了我的灵魂,让我能够天涯共此时。
以前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我觉得,应该是诗人才对,诗人用诗歌抚慰心灵,让每一个人分享一种情绪。
每一种职业都有社会对他的必然需要,虽说国家不幸诗家兴,但我总感觉这么来解释诗歌的没落不太好,但是幸运的是,为了打发寂寞,我写了很多首不一般的诗歌,个人觉得感觉还可以。
果然,人只有有了情绪,写出来的诗歌才有灵魂,而不是如同佛经一样晦涩难懂。
凌晨的两点十分,我躺着望天上的星星,我觉得星星虽然不会说话,但懂得比我们多的多,它们早已经看腻了人世间。
我在寂静的夜里写下这首永远无法送给徐萌辰的诗,在我生平所见的人儿中,大概也只有她称的上画中的人儿。
我跟她只有一面之缘,走完同一条街,回到两个世界。
她弹琵琶的模样我一辈子忘不了,所谓最难忘的,就是从来不曾想起,却永远也不会忘记。
即使那时候我就想说,你美的像画中仙,但迟迟未能出口。
你美的像幅画中的仙
我怎么舍得忘记
那一张飘然的脸
雨点轻敲屋檐,
奏出离别的声音,
你淋湿在我眼前
我递给你一把花伞
你哭得梨花带雨,
道谢说的腼腆,
雨突然却停了,
你就这样渐行渐远,
青石板的小街巷,
那离别似慌乱,
我多想再见
你那一眼回眸
浅笑中柔带伤
一生经历一次的青春,目的只是听一次花开的声音,看一次花落的寂然,然后散场等待。也许并不容易;伤害。。却轻而易举。
念完这首诗歌在阳光明媚的清晨,我想哭,可是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流泪了,什么时候,雨水把眼泪悄悄覆盖,回忆在心里开始残落。
我回想起了童年,那里有我喜欢的小叮当,我是大雄,什么都学不好,只会跟人说个不停,幻想一些现在看来很幼稚的故事。
曾经拿着奥特曼变身器在孙中的操场上表演变身,跟个傻子一样被我爸拎着耳朵回家。
也曾非常钟爱角色扮演,但我却老是扮演被打败的那一方,特别的无奈,没办法,那时候我的小伙伴便认定坏人的废话特别多,而我废话天下第一,所以自然被任命上了坏蛋专业扮演人。
我也曾想要上演坏蛋逆袭,诸如七龙珠比克大魔王消灭孙悟空,可悲催的是,由于我比较瘦弱,明明我是弱势一方,而另外一方正义一方却是人多马壮,十足的以多欺少,但这就是现实。
你是公认的坏蛋,你是邪恶,他们是正义的,即使是他们宣布规则,你没法跟规则制定者玩赢那场无奈的游戏。
现在一场空梦逝去,曾经的伙伴不知奔向何方,曾经的正义联盟如今只留下一地鸡毛。
但是你会发现,新的小孩又开始玩你们玩过的游戏,我就在翡翠湖发现了曾经的自己。
那个孩子被分配当了怪兽,当是他的对手却是奥特六兄弟,六打一,时代在进步,小孩子不要脸的程度也突破了。
于是我帮助怪兽,那个跟我当年一样瘦削孩子,我直接以我是怪兽之王的身份参战。
现在的我强壮有力,一手便是提起了几个小孩丢在地上,别的小奥特曼妄图出绝招,但很可惜,我虎躯一震,便是将他们推开。
我拉着扮演怪兽的孩子瘦弱的双手说道,我宣布怪兽获得胜利,怪兽战胜一切,我宣布奥特曼不是地球守护者,是邪恶的,怪兽是正义的,你们有问题吗?
那群小奥特曼被我打过屁股后,全都不甘心的投降了,我正在以我的力量改变历史感到无比高兴的时候,却发现其中一个奥特曼不见了,结果发现奥特之母来了,看样子是来找我算账了。
我立马意识到不妙了,撒腿就跑,小时候怕挨揍练出的逃跑功夫如今还没忘了,果然反派总是打不死,因为他们的逃跑技能牛叉。
可是,回过神来,这么多年,我还是只能让过程改变,结果似乎没变好,那个小孩未来没有我保护,恐怕还会被欺负。
然后那个小孩估计又会跟我一样,练就出一双逃跑腿,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宿命,即使我能坐时光机去某个瞬间改变一下,但总的历史还是没改变,哪怕是痴梦一场。
但我还是期待回到过去,哪怕跟曾经的我去述说,即使你日复一日的写诗歌没能打动初恋,但至少将来的你不后悔,你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总有读者会被你的诗歌打动,因为里面有你的故事,足以安慰疗伤让生活有一点意义。
我十八岁前的桃花指数很高,我的后桌总有一个漂亮的女孩,我初中有班花坐我后面,她每次哭我都给她送纸,即使我不知道为什么。
班花的名字至今难忘,因为她就叫林萧,她爸是文化站站长,因此会唱歌跳舞,对于我们这些快板都说不溜的孩子来说,实在是极大的吸引力,从圣诞节她收到无数礼物可以体现魅力之大。
我跟她一路小学同学到初中,我圣诞节总送她小本子,那种精致的本子一个十几块钱,我不止一个月的零花钱便贡献了进去,只换来她一个笑脸和一声谢谢,回去能做个好梦开心一周。
那时候苹果还是可以吃的,最火的电视剧是还珠格格,我晚上做的梦十个有几个是跟林萧去私奔的,然后路上遇到杀手,打打杀杀。
这是我当时理解的爱情,最多打完后亲吻一下,那时候还未启蒙,不懂怎么造人,模糊认为让我的口水流进她的嘴里便能生小孩了,不像现在这样。
耳边想起当年的那首歌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你用沙子堆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
缘分又错过了谁
小小的誓言还不稳
小小的泪水还在撑
稚嫩的唇,在说离分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那年你在台上起舞,
为你入迷的我
又是一路跟
傻傻的我一直在树下等
等你接着演那抹曾经
现在我找那段故事
你是不能缺少的部分。
然后昨夜淋过雨的空气,疲倦了的伤心,我记忆里的童话已经慢慢的融化。
我现在所能知道便是,那年班花家开台球馆,我总是去那里打球玩,班花总是不说话,静静的给我一杯水,并且偷偷给我加时间,一玩好久,她见我累了,还会拿手绢给我擦汗,其中一面被我珍藏。
没有说穿的年少之情犹如未打破的玻璃球,还是不打破的好,毕竟时间久了,在你心底,玻璃球会慢慢变成珍珠,珍藏吧。
珍藏,可以是带在身边的物品,可以是相册中一张张泛黄的照片,而最美的珍藏,却是记录不了的。
它将化为五彩的珍珠,让我永远铭记在心中。
总是情不自禁的忧伤,于是慢慢学会了掩藏;因为不想被人再刺伤,所以渐渐学会了伪装曾经以为属于自己的那颗星不会陨落,但等到它真的掉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世上真的没有永恒。
死神或许带走一切,但带不走我留下的文字,我多么希望,几百年后,依然有人从我的文字中感悟到共鸣,那我死亦无憾。
人存在的意义,便是尽自己可能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东西,而唯有思想在传承,金钱和权力的变动如同车轮一样变幻个不停。
我希望无尽岁月中,无论你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法读到这本书,都能够获得心灵抚慰。
毕竟书的价值是由读者赋予的,诗歌的传承,也是由喜欢他的人流传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