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慕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随风飘荡在云端,俯览着喷薄的大地。蔚蓝色的大海就像浓得化不开的乡愁,海的东方是一片沙漠与草原斑驳相间的大陆;西方的大陆则是望不见尽头的黝黑的森林;北方是太阳神的弃儿,是冰与雪的精灵的乐园,皑皑的冰盖下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忽然,他感到一道冷冷的目光地注视。这目光不知来自哪里,也许来自浩瀚的宇宙?也许来自身旁的白云?也许,来自脚下这个星球,这些生生不息的生灵?但这目光却有如实质,压迫得他无处藏身,只觉脑后一阵剧痛,“啊”的一声……
张慕醒了过来。一个肤色黝黑的少女正拿着一把短刀指着他。这少女有着一双杏仁般的大眼睛,灵巧的耳朵不停地轻轻颤抖着,显示出她内心的恐惧不安,一条长尾巴不自觉的“啪啪”拍打着地面。说实话,这女孩不仅不难看,而且浑身透着一股子野性的美。张慕心底暗自给了三十二个赞。
而现在显然不是他从容欣赏女性美的时机。他发现自己手脚都捆绑着一道细细的铁链,稍微用力,铁链就会勒进肌肤里。身上又被拇指粗的麻绳缠了一道道,活像个粽子。他嘴里嘟囔了一句:“小娘皮,恩将仇报!”随即又闭上了眼。
在搞不清状况的时候,沉默是最好的武器。果然,女孩儿首先沉不住气了,她操着一种很奇怪的腔调,用似是而非的英语问道:“你是什么人?是魔鬼吗?”
如果不是被绑缚得太紧,张慕几乎要跳起来揪住女孩儿的尾巴打屁股,“拜托,你可以污蔑哥的人品,但请不要诋毁哥的英俊。我长的很像魔鬼吗?”
女孩儿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是的,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和传说中的魔鬼几乎一样,虽然没有犄角。是你给我们村子带来了噩运,不然的话我们又怎么会被哈里兰人偷袭,父亲和哥哥他们又怎么会死……”说着以手掩面轻声抽泣了起来。
张慕一下子慌了,刚才面对利刃的镇定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别看他已经二十五岁,可对于哄女孩这种细致活儿绝对是个雏儿。只得无力地解释道:“喂喂,你先别哭啊。你都说了,我没有犄角。我以我的人品发誓,我绝对不是魔鬼。再说了还是我救了你呢,魔鬼救你干嘛?”
“那么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雷霆之怒?”女孩儿止住了抽泣,好奇地忽闪着一双蔚蓝色的大眼睛。
“我是……”这神经大条的货这会儿才反应过来,对呀,这是个什么情况?魔鬼?哈里兰人?长尾巴少女?雷霆之怒?
雷霆之怒貌似就是自己捡到的那柄魔杖,外形确实有点像是一条细长的闪电,难道根源出在它身上?
张慕嘴巴张得能塞下一整个鸡蛋,正在发愣,忽然听到少女一声惊呼。原来,当一想到“雷霆之怒”,这根魔杖就凭空出现在了自己带着铁链的手中。
他下意识的挥了挥魔杖,身上紧绷着的麻绳就像一条死蛇瘫软着脱落下来,手脚上的细铁链也呻吟了一声,“铮”地一声轻鸣掉落在地上。
唯一不过瘾的是,没一点儿声光效果,一点儿也不显得牛逼。
不牛逼,也要装出来牛逼。张慕大大咧咧地伸手指了指女孩儿:“喂,小妞儿,你是不是先跟我讲讲这是哪儿?对了,顺便弄点吃的……”
张慕一边喝着调了蜂蜜的朗姆酒,一边啃着一只熏火鸡腿,听少女把事情讲了个大概。
“我们是兽灵一族,是远在西大陆的诺亚人的远亲。万年前的日蚀战争中,我们是最勇敢的战士,离神战最终大爆发的中心最近。于是,我们受到神力的波及,成了现在的样子。在风神塔阳的帮助下,我们逃离了被神战崩碎的源大陆,来到东大路定居,并在猎鹰高原建立了我们兽灵一族的圣城——风迹城。”
“兽灵?”张慕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魔幻世界,“你是说,一万年以前,你们和那些什么诺亚人、哈里兰人都差不多,只是受到神力的影响,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是的。”少女扬起了下巴,带着无限骄傲地说:“我们为此而自豪。我们的血统就是我们勇敢的最好见证。”
张慕艰难地咽下一口朗姆酒,差点没呛着,心想:“什么狗屁神性,该不会是核辐射过量诱发基因突变返祖现象吧。”不过看着少女宗教狂热的样子,嘴里可不敢这么说。问道:“那些小矮子——哦,那什么哈里兰人,为什么偷袭你们呢?”
“我们的血液和皮肤里都含有神性,是最佳的魔法材料。哈里兰人的魔法师,为了获得这些材料,经常会资助一些佣兵团、盗猎团伙。”
张慕的眼睛腾地一下就红了,“麻辣隔壁!”他无法想象把一个智慧种族当作猎物一般的残杀,却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些什么狗屁的魔法材料。他一下就痛恨上了那些佣兵团,和佣兵团身后的魔法师。
“以兽灵的皮肤作为载体、血液作为媒介,制作的魔法卷轴,能够比通常的羊皮纸、罗莎纸、魔兽血液制作卷轴,能量储存提升三到五倍,成功率百分百。要知道,通常制作魔法卷轴的成功率只有两成,这还必须是卷轴大师。而且,一旦制作失败,很可能会遭到魔法反噬。另外,兽灵的长尾坚韧而美丽,是泛大陆最好的弓弩弦的材料;兽灵长尾制成的流苏、饰品,也是哈里兰人贵族上流社会中炫耀财富与实力的象征……”小姑娘几乎是咬着牙齿说了这些。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张慕点了点头,自以为很有哲理的说道:“那么你们兽灵族就没有军队吗?就放任这些小矬子乱来?”他想起自己的祖国也曾被一群小矬子搞的鸡飞狗跳,马上就起了同仇敌忾的心思。
“您的睿智能照亮整个天空。”小姑娘苦涩地笑了笑,道:“万年以来,兽灵族各自以血缘部落为纽带,在大陆上过着不断迁徙的游牧生活。我们有最为悠久的文明,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强大帝国。风迹城是所有兽灵心目中的圣城,只有在那里驻扎着一支‘神之鞭’的军队。神之鞭拥有着曾经击败战神所统领的艾弗林大军的荣誉。而且,即便是最普通的兽灵部落,有号角与狼烟相互为援,我们也不惧哈里兰人的大军正面进攻。不过,我们却对这些苍蝇和老鼠一样的骚扰偷袭没什么好的办法。”
“是够烦人的”。张慕喝完最后一口朗姆酒,吧嗒吧嗒嘴,说:“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我总不能就这么喊你‘小妞儿’吧……哦,我是说,我们应该可以成为朋友的。”
“我叫诺雅·克莉丝汀·冯·简爱,家里人都叫我小诺。”小诺的脸庞微微有些发红,尾巴尖就像一团黑色的火苗不住跳动着。
“我叫君羡·慕·张。”据说名字越长就越表明家族历史的悠久,就越有逼格。张慕眼珠一转,把二十岁那年爷爷给自己起的表字“张君羡”给搬了过来。他把手上的油腻在作战服上蹭了蹭,伸出右手,道:“不过我们那儿一般是先说姓,后说名字的,你可以叫我张慕,也可以叫我的昵称‘木头’。我们是朋友了,握个手吧。”
小诺瞪大了眼睛:“握手礼?这是万年前神明之间相互的礼仪!风神在上,难道您是神祗的后裔?”
张慕呆了一下,讪讪问道:“刚才你还把我当成魔族,怎么握个手就变成神族了?”
小诺摇了摇头,道:“没有人见到过魔族或者神族。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魔族有着黑色的头发,头顶着独角,黑色的眼睛,以及代表着死亡的浅灰色的皮肤——远古流传的典籍就是这么记载的。”说着,小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头上没有犄角,皮肤的颜色也不对,更重要的是你并没有表现出来嗜血的倾向。所以,现在我敢肯定你不是魔族。”
“那雷霆之怒是怎么回事?”张慕刚才发现了一件尴尬事儿,他吃东西的时候,手中的“雷霆之怒”忽然不见了,就在他两眼紧盯之下,凭空消失了。但是,他仍然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只是不知道怎么召唤它出来。
“雷霆之怒是众神之神的权杖,您手中的魔杖应该只是一件仿制品。不过,即使只是仿制品,也足够神奇了,只有神之后裔的血脉才能使用它的力量。”小诺开始怀疑这货到底是不是神裔,只好继续给他科普:“传说众神之神宙斯与魔王之王哈德斯是兄弟,他们还有一个兄弟是海洋之神波士顿。您有着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又手持着雷霆之怒,又使用握手礼那么奇怪的礼节……噢!塔阳……您一定是风神派来指引我们兽灵一族的人!”小诺越说越激动,似乎逐渐被自己的分析所折服了,大眼睛里顿时神采飞扬。
张慕脑子里熬了一锅浆糊,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宙斯三兄弟,他知道,不就是希腊神话里的三个主神嘛。嗯,据说宙斯的武器确实是一根能够操纵闪电的权杖。可这仨货怎么就跟踪自己跑到异世界来了?还让不让人愉快地玩耍了?还是说……冥冥中张慕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却怎么也想不出来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