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欢把自己缩在被子里,越缩越紧。
两个晚上不曾好好合眼,今天又起了个大早,在举目无亲的城市里,硬是靠着手机地图和人肉问路,一点一点爬上太平山。昨日登山时和肖风两个人还说说笑笑,快意平生,如今,只剩下她一个孤军奋战,至死方休。孔清韵只是向她介绍过孔若兰晨跑的大致范围和途经路线,林初欢生怕与她错过,不敢在原地久候,就顺着路线跑起来。两天不曾好好休息的脚,穿着单薄的球鞋,踩在爬上的下路上,越跑越沉重,像是灌了千斤铁。可林初欢不敢停下休息。只有她跑得更快,才有可能追上不知跑了多少圈的孔若兰。
她不觉得苦,不觉得怨,她只怪自己跑得不够快。
直跑到太阳升到头顶正上方,结队的游客代替了一个个晨跑运动员,她才失望地瘫坐到一块大石上。今天上午看来不会再有收获了!她难过地想,要是自己再提前一个小时出门,要是自己的身体再争气一些,要是自己的运气再好一些,那该有多好!长跑就是这样一种运动,一直跑着还好,可一旦停下,再站起身,就是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楚了。林初欢咬紧牙关爬起来,感觉双脚和鞋袜已经完全粘合在一起,一步,就是一个水印。来之前她只吃了一个面包,长时间剧烈的运动消耗早已使她身疲力竭,她摇摇晃晃地下山,目光晕眩,才走了不多会儿,就一个踉跄,把脚彻彻底底给崴了。
林初欢简直恨死了自己!她瘸着脚一跳一跳地艰难走下山,再也支持不下去了,才狠心打了的士。一个上午毫无所获,还白白浪费了车钱,她坐在的士后排后悔得都想哭了。总算安全回到宾馆,她连把门向后推上的力气都不够,强打着精神端了一盆热水,几分钟,就累得不省人事。
眼下,肖风的一顿数落,把她一直苦苦压抑着的自责与愧疚搅起千层浪,在心里翻江倒海,她垂着头,紧紧咬住嘴唇,红着眼眶,强忍住眼泪。
她有没有办法向他讲明的话,她不是没有考虑过他的自尊,恰恰相反,正因为她考虑了他的自尊,所以,她将他的自尊放在了自己之上。
肖风见过林初欢的委屈和忍耐,但每一次,她都克制得很好,很平静,肖风常常觉得她是他所有认识的人中最有自制力的一个,因为自制,所以让他无比放心。而放心,同时也意味着在她面前,他可以自由自在的任性。
可现在,林初欢第一次让他看到了不一样的她。一个褪去了坚强外壳的她。一个会受伤的她。林素喜曾经骄傲地说,她姐姐是个有魔法的仙女。现在,这个仙女好像遗失了她的魔法手杖。
肖风不知道哪里可以找到她的手杖,但他很愿意在她失去手杖的这段时间里,把自己借给她当作拐杖来依靠。
他凑上前,小心地扯扯她的被角,细声细气地撒着娇:“对不起啦,我不是故意凶你,都是我不好,我该死,你要难受就打我吧!我要还手就是猪!”说着就去拉林初欢藏在被子底下的手,直往自己脑袋上杵。
林初欢微微挣脱了两下,挣不开,就真的顺着他的力气,往他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敲了两下。
肖风握住她手掌的拳头,在自己的脑袋上,有一秒钟停顿。看着林初欢伤痕累累的脚,他是真的很希望她能重重捶自己一顿。爸爸没有打他,姐姐没有打他,一众跟着他苦干多日的员工更不敢打他,但是,他现在终于彻头彻尾地知道,自己真的做错了。
他曾以为他这些天受的苦,已经抵得上他犯下的错。可是,他忘了算进一个林初欢,那个一直待在他身边的林初欢,那个陪着他叫卖、陪着他逃亡、陪着他狂走、陪着他路边摊、陪着他不眠不休、陪着他饱受委屈的林初欢。她为他的错,受尽一身伤,他又该如何补偿?
林初欢敲了他两记脑袋,就抽回了手。他们都已在承受的临界线上,剩下的每一步,她都要小心翼翼地走好它,稍有不慎,他们便不会再有翻盘的机会。
林初欢斟酌了一下,看着肖风的神色,一边思虑一边说:“今天我没有碰到孔董,我想,明早再去一趟。”
肖风低着头坐在床沿,摆动着十根手指。半晌,抬起头,痛定思痛地说:“好,我和你一起去!”
林初欢心里一阵欢喜,肖风的这几个字就轻而易举地将她身体上的苦一一抹去,“真的吗?你是在说认真的吗?”她咬着嘴唇笑问。
肖风鼻子轻轻一哼,“大丈夫说一不二,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在山上打圈子,我在宾馆睡大觉啊!”他伸出右手小指,“喏,不信拉钩。”
林初欢连忙和他勾了小指,生怕他反悔。嘴里正说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忘”,肚子兀的响了起来。
糟糕,从早到现在只啃了一只面包,之前精神委顿根本不觉得饿,现在眯了一会儿,又心情大振,正常的生理反应就开始接踵而来。又是一声……林初欢按着肚子,脸红得就像快烧起来一样。
肖风很不给面子地哈哈大笑,脸红红的林初欢,为什么怎么看,怎么好玩?他忍不住伸手捏了捏的她的脸蛋,忍俊不住地说:“看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世上又多了一只小吃货!”
林初欢不好意思地拍掉他的手,下床找鞋。
肖风拦住她,一秒钟换了正经八百的面孔,说:“你好好在床上歇会儿,晚饭不要去外面吃了,我叫餐厅服务送上来。”
“餐厅服务?”这是林初欢第一次住宾馆,她不清楚肖风嘴上的“餐厅服务”是什么,但在她看过的电视里,“服务”这个词有着太多的附加意义。
肖风挑着眉,打量着她的神情,她真好玩,一个“餐厅服务”就让她刚褪下红晕的脸又飞上两朵火烧云。他一屁股坐到她身边,故意挨着她说:“怎么,你害羞什么?以前没有享受过这种服务?”
林初欢瞪大了眼睛,看着肖风的脸越贴越近,她一寸一寸向后倾斜着身子,试图与他保持一个正常的空间距离。忽然双手一滑,整个人就仰面躺倒在床上。肖风原本挨着她的身体,她突然向后一撤,自己瞬间被抽空了依靠,便跟着倒下去,顺势压在了林初欢身上。
房间里只听得到两人呼吸的声音。
床头那朵被林初欢养在矿泉水瓶里的凤梨花,在黄昏的光照下,更多了一份爱情的颜色。
肖风鬼使神差地用手指去摩挲她的脸庞。
他感觉过她手指的粗糙,双脚的老茧,但这些,都没有是他心生嫌弃,反而每一次感觉,都让他对她多一份爱惜,多一份尊重。这时,他手指触摸到的肌肤,和她的手脚不同,是一种健康的,年轻的,充满弹性的感受。他的手指在她的脸颊上流连打圈,他几乎可以感觉到她脸上细细的茸毛,又轻盈又温暖,牢牢地黏着自己的手指,不让他离去。
林初欢躺着一动不敢动。他的手指,那么轻柔,那么仔细,像是在对待这个世上最珍奇的瑰宝。而她,从未被人如此相待,包括,她自己。
肖风在他的手指触碰到林初欢的嘴唇时,被她一声惊呼吓得跳起来。
“脚……”林初欢翻身揉着刚才被肖风碰到的脚踝,疼得泪水连连。
肖风惊出一身冷汗。要不是他碰疼了她的伤处,接下去,他们会怎么样?肖风的指尖还残留着林初欢唇边的柔软。他涨红了脸,冲出门去,下楼去买跌打药酒。
本身只是他心血来潮的一个恶作剧,怎么会弄得他大汗淋漓,心慌意乱?一定是他太累,神志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