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喵喵,想起了自己很想和喵喵牵着手在街上大摇大摆地走过而喵喵不肯的事。通过回忆自己的痛苦,理解牵手对于“初恋”的意义,所以我决定成全她也顺便成全自己,然后我就牵着“初恋”的手在街上走了整整一个下午——这大概也是我和喵喵的区别,别人央求我之后我往往会为之动容,但我再怎么央求喵喵她也不会为我动容,她比我要有原则。
让许许多多的人知道她是我的女朋友之后,“初恋”的眼睛又红又肿,然后她要我以后别来找她了,因为她真的要嫁人了。我去找了喵喵,我告诉她我这段日子一直都和“初恋”在一起,今天中午还和“初恋”在街上牵手了,喵喵立时发飙,我则微笑着告诉她没必要发飙了:“喵喵,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也不想去研究了,我知道的是你不喜欢我了,我还知道我好像也不喜欢你了,所以我们今天就不要吵了,好不好?”
笑别喵喵后,我的精神压力小了许多。我没什么太多理由去想喵喵,她不过是世上无数女人中普通的一个,论相貌,很一般,论身材,也很一般,论脾气,有点凶,论性格,太自我,论烹饪手艺,勉勉强强,而且我已经对喵喵严重审美疲劳,她的每一寸身体我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所以我对她完全没新鲜感了。
尽管我不需要想起喵喵,但我依然会不自觉地想起喵喵,似乎分手只是换一种方式惦记她而已,我不想靠近她但我依然放不下她。许许多多个瞬间,尤其是刚刚从睡梦中醒来思维正处于模糊的时候,我特别容易想起喵喵。一同被我想起的,还有我们留在镇天巷的那些身影——这些身影就仿佛是晾在窗外还没来得及收进来的衣服一样牵绊着我的心思,我想我并不能忘掉我和喵喵的故事然后若无其事地拐个弯重新开始生活。
我面临这么一个问题:当我不想喵喵时,喵喵什么都不是,当我想起喵喵时,喵喵就什么都是了,这就好比当喵喵在我身边时,我不一定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但是当喵喵不在我身边时,我一定能感觉到她的不存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在喵喵身上,我想通了一个道理,女人并没有普通和不普通之分,区别只在于记得她的人是否认为她普通。我记得喵喵,喵喵在我眼里很不普通,所以她哪怕是夹杂在人潮人海中我也仍然会认为她不普通。
春节过后,我决定辞掉在澡堂子收澡票的工作,去那里投奔彤爷,因为我现在已经了无牵挂了。
当我将这个决定说给爸爸妈妈听后,他们在沙发上呆呆地坐了半晌,妈妈擦起了眼泪:“你为什么一定要出远门呢?我也不担心别的,就担心你吃不好住不好。”我说:“我会过得好的,您不要担心。”爸爸竟然自责起来:“是我没出息,不能给你找一个好工作,我知道你的心一直很高。”这话让我很心酸,我说:“不是,是我自己想念那里了,所以我一定要回去,您放心吧,我会衣锦还乡的。”
临行前,我打了个电话给喵喵。电话打通后,我自报家门,电话里立即传来了喵喵爽朗的笑声,“二孬你好呀”,这是一种只有把自己置之度外的人才能有的爽朗笑声,很显然,喵喵完全不认为她和我有什么关系了。
我还没来得及跟喵喵说我的想法,喵喵就饶有兴致地跟我说起了她从别人那里打听到的我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尤其是读职高时在一天之内接连把我们班的学习员和文娱员睡掉的事情,然后她问我是不是这样的,我对此没有否认。喵喵笑得更加开心了,她表扬我真是一个厉害的人,“学习员和文娱员都还对你念念不忘呢”,我于是觉得这个电话没必要再说下去了。
我决定要忘掉喵喵,我认为自己已不爱这个女人了,即便她曾经在我杀人之后陪着我逃亡了一年,即便她曾经是那么让我心动,即便她有许许多多让我难忘的时刻,我也不爱她了,我什么都没欠她,我不用对她愧疚,当初是她自己跑来和我过除夕的,我没有强迫她非得来,当初是她自己傻乎乎地要跟着我逃亡的,她受的那些苦也完全是她自找的,我完全没要求她为我做过什么,如果她认为我们的那些事情是可以被忘记的,那么我实在没必要非得帮她记住,如果她不需要我为她负任何责任,我当然没必要傻乎乎地去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