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吃过晚饭,都到街上来跳舞。这是进城打工的牛娃始料不到的。累乏了一天,还跳那干什么呢?舞场上,男人搂着女人,转动着,就像开锅的饺子,一个个起伏不定。可就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一道艳丽的桃红,突然将他的目光抓了一下。一个女人穿了条桃红的裙子,翻飞着,左右旋转,像山里开春的桃花。
举眼看去,桃红裙子有时它慢悠悠的,只是前后一点一点挪动,裙摆不动声色。有时它情绪活跃,碎花似的绽开了,流水一般向前滑动,柔软地倾泻,有时它如一阵狂风吹来,就跟桃花似的飞旋而过,风吹得花瓣满天。
牛娃就在那很晚。那条桃红裙子在暗淡的背景下十分醒目,带着一道道数不清的皱褶,波涛似的摆动起来。女人的腿时隐时现,裙子摆弄着熟悉的姿势,从他的脚边扫荡而过。
好一阵,舞曲才停了下来,那裙子也停下了。
牛娃看不清女人的脸,但他看到女人用一根洁白的丝巾——原是系在脖子上的,在手上摇来摇去,像是热了,朝脸上扇着风。
乐曲很快又响了起来,一个站在她跟前的男人朝她两手一摊,女人就以很快的动作转身搂在了一起。白丝巾悠悠晃晃地飘在了地上。
白丝巾飘落的姿态有点像鸽子花,这城市没有那花,只有山里那边才有这团粉白躺在了尘埃里,离牛娃不远,一双双脚从它旁边踩过,眨眼间,已经有半个脚印染黑了它。三娃快步走过去,将丝巾抓了起来。
舞场没有那红裙子,所有的颜色就和昏暗的灯光一起煮成了一锅粥,让人昏昏欲睡。
他有了一点小小的念头。他手里攥着那块白丝巾,它原本是城市的一个妇人的,那妇人穿着引人注目的粉红裙子,活力四射地跳舞,几乎把全场都盖了。
他踟蹰着,想上前将白丝巾还给那女人,可她身旁走着一群人,他们有说有笑的,沉浸在舞蹈的兴奋中,意犹未尽。他没有鼓足当众递过去的勇气——人家会怎么看他呢?
散场时,他又把那丝巾揣回了工棚。打牌的还没散,烟雾弥漫。牛娃摸了衣袋没烟了,他又回到街口,四周空空荡荡的。常去的那家小超市关了门,他就朝一家小卖部走去。
一个女人正坐在窗前。她低着头,浓密的黄头发在脑后用一只花发卡夹着,树起一簇鸡尾似的发梢,手里不知在忙活什么。她身后的货架上红红绿绿的,琳琅满目。他走到跟前,说:“买盒烟。”
女人浑身一哆嗦,显然吃了一惊。她朝牛娃看了一眼,两手飞快地捂了一下。牛娃有些莫名其妙,女人的手在桌子底下,他其实什么也没看见。他正要再说买盒烟,那女人站起来,唰地就把窗门关上了。她的生意就是从窗户进出的,那扇小玻璃门上贴着红字:烟酒饮料,便民廉价。但却“咔嚓”一声将他三娃拒之门外了。牛娃隔着玻璃,他提提气,喊了一声:“买烟!”
那女人皱起了眉头,但看也不看他,背过身去朝货架走了两步,她穿的是一套宽松的碎花睡裙,将手里的东西——一叠红绿纸币的角冒了出来——原来她刚才是在数钱,塞进一个小盒,然后将一把黄锁套了上去,她似乎一点也没理会窗外有个人候着,但眼角的余光却分明扫在了牛娃脸上,因此她突然侧过身子,以极快的动作摆着手,连连摆着,意思是说走人走人,不卖了不卖了。牛娃的脸再一次热了,他非常恼火地高叫了一声:“买烟——!”
女人吃惊地转过脸,比刚才更为受惊,她张大了嘴,红润的嘴皮,长得有棱有角,眼里闪过一丝惊恐。她朝窗门伸过手来,却并不是打开,而是将一幅窗帘哗地拉上了。
牛娃一下子呆住了。眼前的窗帘一片桃红,像极了他刚才舞场上凝视的红裙子,甚至那些褶皱,都是他已经熟悉的纹理。怎么会呢?
他举手在玻璃上连敲了几次,但里面没有反应。有一阵,女人像是在说话,嘀咕着,隔着玻璃什么也听不清。又过了一会儿,街口那边突然出现了一辆警车,蓝灯警示地闪着,他生怕起麻烦就离开了。
牛娃从街口往工棚走去,心里像卸掉了什么,轻飘飘的。他留下了那条白丝巾。夜已深了,华丽的车灯仍然一辆接一辆地滑行着向前而去,它们像连接在一起的一条长河。
女人第二天门开得很早,她这一夜没怎么睡好,老是提心吊胆的,伸着耳朵听窗外的动静,怕有人砸了窗户,玻璃门——一块石头就砸碎了,要是跳进个人来,她只有束手就擒,生死由命了。
门一开,阳光就欢快地蹦了进来。女人就一眼看见门槛旁放了一块亮亮的白丝巾,上面压着一个沉甸甸的烟盒,烟盒里装满了沙土,是怕被风吹走了。女人觉得眼熟。感得这块丝巾应该是自己的。她觉得好奇怪,是谁放这儿的?这人又从哪儿捡来的呢?女人又系上了那条洁白丝巾,她呆坐在窗下,眼前一片桃红。
宋凭栏赏析:
符浩勇对我来说,经常从博客间见到。但我对他的作品却并不很熟悉。也许是我对小小说不很感兴趣的原因。小小说本来篇幅不多,因此想写出深意,很难。但今天看了他的这篇小小说后,心中却有了几多感慨,不得不说些话来。
作为一个来自农村打工的牛娃,因为无聊和好奇来到打工处不远的一个城市舞场,看到了一个系着白丝巾的城市女人。这时的他是新奇的,也不懂城市生活的悠闲。因为女人随便将那条白丝巾扔到了地上,被牛娃捡到。写到这里,其实小说没有多么深味之处。但随着舞场的消散,牛娃回到工棚,发现没了烟而后去买烟的过程中,小说便峰回路转,奇峰突显。作者写到了这个城市小卖铺的妇女,对乡村打工人的一种恐惧,这才是一个神来之笔。我毫不奇怪,这个城市女人的心里想的是什么,但她为何这样想的原因,却是这篇小小说的深味之处。这也是笔者一直关注且甚感悲凉之处。我们都知道,城市从来都是罪恶发酵的土地,相比农村的那种善良,这里更多的是犯罪。不管是土生土长的城市人,还是来自乡村人,为何到了这里,都出现这种暴力倾向?笔者以为,社会的不平等,心理的不平衡,是主要的引发之源。这也是女人为何恐惧的原因。
此外,作者将一条白丝巾作为这篇小说的眼或者说点,是有着一种考量的。在颜色里,白色总是代表着一种纯洁,一种美好。但城市女人虽然是这条白丝巾的主人,却没有白丝巾一般的心灵。相反,捡到白丝巾的牛娃的心,为何对白丝巾如此的感兴趣,不值得我们深深地思考么?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农村小伙,当天知道了这条丝巾的主人就是这位妇女时,因为对他的不友好的举动,他只好将象征着纯洁的白丝巾用装有沙土的烟盒压住,放到了屋子外。这里面的意象多么恰到好处,那就是人性纯洁蒙尘的指向。既无奈也悲凉,给人一种压抑。
说实话,当我看到这里时,不得不为作者文笔的老到而敬服。一篇如此精短的小小说,能用1700余字的篇幅,写出了如此深味的人性,功力可窥一斑。
王培静赏析:
首先要说,这篇小说的立意很好。
牛娃是个打工青年,在城里的夜晚,在城里人的广场上,看城里跳舞。“一道艳丽的桃红,突然将他的目光抓了一下。一个女人穿了条桃红的裙子,翻飞着,左右旋转,像山里开春的桃花。”平常的事件,作者用了些诗意的语言,就使作品有了些不同。
是红裙子把他想离开的脚步留了下来,从女人脖子上飘落下的那条白丝巾引出了后面的故事:“白丝巾飘落的姿态有点像鸽子花,这城市没有那花,只有山里那边才有这团粉白躺在了尘埃里,离牛娃不远,一双双脚从它旁边踩过,眨眼间,已经有半个脚印染黑了它。三娃快步走过去,将丝巾抓了起来。”在牛娃心里,那丝巾像自己的心那么干净、透明,容不得沾染半点灰尘。请注意,在这里,作者用了一个抓字,这个抓字用的特别有动感。
他原本是想把丝巾还给那个城里女人的,但又怕城里人射来异样的目光,所以舞会散场时他把丝巾带回了工地。“回到工棚,打牌的还没散,烟雾弥漫。牛娃摸了衣袋没烟了,他又回到街口,四周空空荡荡的。”这样的描述,这样的场景,是民工们业余生活枯燥的真实写照。
后来,小卖部里数钱的女人对他的敌意,使他很气愤。当他看到“眼前的窗帘一片桃红,像极了他刚才舞场上凝视的红裙子,甚至那些褶皱,都是他已经熟悉的纹理(不太准确,舞会的灯光下怎会看清裙子的褶皱呢,一半应该是牛娃的想像,褶皱都看不清,纹理更不可能熟悉了)。”
再后来他怕惹来麻烦,悻悻地离开了。离开时,他把城里人的丝巾还给了城里人。不管那块丝巾是不是小卖部里那个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