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带着女儿洗手回来。
桌子上都是女儿爱吃的菜,龙井虾仁、翡翠蒸蛋、鱼皮馄钝、阳春面、清蒸狮子头,都是南方的家常菜。女儿刚来到东北,还不习惯浓油赤酱的东北菜。
童烈一个粗莽汉子怎么会想到孩子的口味喜好,一定是唐惠歆特意嘱托厨房准备。看着满桌熟悉的菜,心中充满温馨。
我习惯坚强和冷漠,除了女儿从没有人关心我,看着女儿吃的大快朵颐,心中充满感激。
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女孩看着桌上的菜却好像不喜欢,嘟囔着,道:“怎么没有我喜欢的锅包肉?”
锅包肉是东北名菜,色泽金黄,入口酥脆,酸甜适口。东北人宴请宾朋,是每桌必点的菜。
据说,清朝道光年间,哈尔滨道台府招待俄罗斯客人,由于俄罗斯人喜好酸甜口味,道台杜学瀛就命令官厨,旗人郑兴文变换菜肴口味。郑兴文就把原来咸鲜口味的“焦烧肉条”改成了酸甜口味的菜肴——锅包肉。
锅包肉是东北人最喜欢吃的菜品之一。
“有的吃你就吃,哪来那么多废话,要饭你还嫌馊,爱吃不吃“
女孩道:”你怎么总是针对我,如果不是因为你,我能无家可归,在这里受你的气吗?“
说着,女孩就要委屈的落泪。
张三笑着,道:“这你们俩也能吵起来。我告诉厨房再做一道菜就可以了。”
“冤成父子,债转夫妻,你们俩可能真的有点缘分。”
女孩破涕为笑,啐道:“谁和他是夫妻,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拉郎配,撞天婚,也没有这样的吧。“
张三喝了一口酒,悠悠地道:“他有个很庸俗的名字,陈三,电视剧里妓院大茶壶都用这个名字。”
我看着张三,笑道:“你的名字高雅,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张三未曾偷。高雅的很,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出色的手艺人。”
女孩盯着我,道:“陈三是你的真名?”
我沉默。
女孩盯了我一会,见我不回答,低声道:“我的名字是白雪,爷爷说我是下雪天出生的,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名子很好听,也贴切,白如冰雪,剔透玲珑。
女儿放下筷子,大声道:“怎么没人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的名字叫陈可可。”
“陈三的陈,陈可可的可,你们记住了吗?“
白雪摸着女儿的头,做了个鬼脸,道:”是,记住了,公主大人。“
女儿又低头吃虾仁,她还小,筷子用不熟练,用羹匙向嘴里送,汤汁弄脏了前胸衣襟。
白雪抽出餐巾替女儿揩干。
张三道:“下午那三个人不简单,他们不是单纯的劫匪,他们到那里也不是抢劫。”
“他们应该是去找人。”
张三看着我,继续道:“他们找什么人你应该很清楚,那里除了你,没有什么人值得他们这么去找。”
他说的没错,我也看出那三个人不像是劫匪。钱包和手表是我送过去的,他们也没有打我钱包和手表的主意。他们更在意的好像我是什么人。
“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大哥会尽快查出究竟是什么人在找你的麻烦。
“可是,这样女儿会耽误上课,我不想因为我的事情耽误她的学业。”
张三道:“孩子晚上几天学应该没有关系,如果她在学校出了什么意外,你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虽说我可以陪你去报仇,可是,这样的仇还是不要报的好。”
白雪道:“可可的功课我可以每天为她补,我念过师范学校,毕业后虽然选择了跳舞,没有当老师,可是我可以教她功课,不会让她荒废学业。”
我只好点头答应,道:“谢谢。”
张三拿出一支手枪,枪口锯短,撞针也经过修改,便于藏在身上和快速发射,但是很难难控制。他退出弹仓数了一下,一共是十三发子弹,枪膛里还有一发,一共是十四发子弹。
他拿着枪递给我,道:“我想你一定会用,留着防身。我知道你不屑用枪,但是枪用好了,杀伤力不会比你的道术和功夫差。”
我接过手枪,放在身上。
庄园里的生活悠闲而单调,但是惬意。张三每天坐在围廊下,喝着啤酒,用一块白丝巾擦他的枪。他的身上藏着不止一把枪,每天摆在桌子上足有六七把,也不知道这么多枪他是怎么放在身上,外表一点也看不出来。
女儿和白雪每天玩的很开心,两个人既像是姐妹,又像是母女,睡觉都在一起。女儿似乎在她身上找到失去已久的对母爱的记忆,对她非常依赖。
日子已经过去了三天,一切都很平静。我真希望这种平静可以一直这么继续下去,可这是不可能的。直觉告诉我,一定有某种危险在悄悄临近。
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
我坐在围廊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瓶啤酒正在欣赏张三擦枪。看他擦枪是一种享受,就像欣赏一个艺术家在精心保养自己的工具。
张三擦好所有的枪,他就像变戏法一样瞬间收回身上,我竟然没看出来枪是怎么藏在身上的。
“你一定是个光棍,没有老婆。”
张三道:“你怎么知道。”
“没有女人愿意和一个身上带着六七把枪的家伙上床,女人希望上床的时候男人身上只有一个地方硬,而不是全身都硬。”
“一个男人全身都硬,女人就跑掉了。”
“这就是你没有老婆的原因?”
我笑了一下,没有说话。这是我心中最深的痛,虽然埋藏的很深,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但是不经意间的触碰,还是会让我感觉到锥心的伤痛。
张三也感觉到我的痛苦,他的眼中竟然闪过一丝同情,似乎他也经历过这种毕生无法忘记的痛苦。
我叹了口气,喝光手里的啤酒,道:“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
张三道:“你是不是觉得日子太平静了,感觉心里不舒服?”
我点了一下头,道“这种平静让我讨厌。”
张三道:“平静的日子总是会有客人****,希望这个客人不让人讨厌。”
庄园外有人叩门。铜质门铃摇动,声音清脆悦耳。
张三大声道:“门没上锁,请进来吧。”
“不请自来,请主人不要见怪。”
门外有个人,缓缓走进来,很轻,很慢,很悠闲。
这个人,很高,很瘦,很老,身上穿着一件奇特的惨白色长衫,手中扶着一根青竹杖。
他的脸色也苍白的像是身上穿的长衫一样,一双眼暗淡无光,眼白和眼珠混合在一起变成灰色,像两个没有底的窟窿。
这个老人竟然是个瞎子。
青竹点地,脚步轻盈,悠闲地向园中走来。
园中的梅花,映着雪,开的正艳。几只梅花鹿在梅树下徜徉。
这白衫老人沿着小路向梅树走去,鹿已经是人养熟了的,并不怕人,也不躲避。他的眼睛虽然看不到,却非常准确地走到梅树下,伸出手轻抚着鹿头,用鼻子轻嗅着空气中花的芬芳。
他似乎感受着我们感受不到的东西。
也许就是因为他眼睛看不到,所以他能感觉到的,我们明眼人却总是忽略,感受不到。
张三道:“这个人一定是个雅客,踏雪寻梅,与鹿为友,不是个惹人讨厌的人。”
“未必,你在看。”
张三转过头,不再开口,眼睛紧紧盯着白衫老人,脸色突然变得沉重。
花开的正艳。
开得正艳的梅花,就在这片刻的呼吸间萎缩枯萎,鲜艳的花瓣竟已赫然变成死黑色,随风片片飘落。
两只梅花鹿也已死在树下,死的无声无息,一点伤痕也没有有,只是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死黑色的花瓣片片飘落,落满了鹿的尸体。
白衫老人向我们走来,走的依旧很轻,很慢,似乎不忍踩碎地上的冰雪。他每走一步,地上就出现一个足印,每一个足印在他的脚抬起后,就变成死黑色。
就像鹿尸上花瓣的颜色。
张三失声道:”怎么回事,这个瞎子难道是一条毒蛇,怎么他走过的地方花草和鹿都死了,就连地上的雪都中毒。“
“最毒的毒蛇都没有他毒。”
“这是蛊毒。”
白衫老人走到我们面前,坐下,用一种最舒服的姿势坐在我们面前的椅子上,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杯子,递给我,道:“远行口渴,不知道这里的主人能不能让我讨一杯水喝?只要一杯白水就可以。”
他说话谦逊有礼,像一个饱学的老者。
我伸手去接杯子,指尖刚碰到杯子就立刻有一股强大的蛊力从指尖传过来,经过手指,手臂,直达心脏。
蛊力强劲而诡异,似乎有灵智,几次躲过我体内五雷之气阻击,最后消失在丹田气海之中,如泥牛入海。
五雷正法,道家正宗,金蚕蛊虽然是万蛊之王,却也是难当雷霆之威。
接过水杯,满满倒了一杯水,双手恭恭敬敬放到白衫老人面前。
白衫老人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道:“好水。”
我突然伸手在张三面前一抄,握紧,收回,道:“好手段。“
摊开手,手心里现出一只小虫,状如家蚕,色泽金黄,正在蠕动着向我手心里钻。
金蚕蛊。
白衫老人道:”老朽献丑了,听说陈先生是南派龙虎真人嫡传弟子以为只是传闻,不可全信,今日一见果然名下无虚。“
”龙虎真人并不是家师,只是有幸得他老人家指点,得真人之皮毛,不敢以弟子自居。”
白衫老人冷笑道:“好大的口气,只是得了他的皮毛就如此了得,如果是真传我们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
张三也冷笑,用一种讥诮的口气,道:“老东西,敬你老你就要服老,你拿破虫子暗算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的毒再厉害一个枪子也让你进棺材。”
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已经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白衫老人的额头。
白衫老人看不见,却能感觉到。瞎子的感觉通常都很敏锐。
他望着张三,撮唇吹出一口烟气,淡紫色的烟气凝成一条线,像一条蛇一样射向他。
这也是金蚕蛊。
有形的金蚕我捉的住,无形的金蚕蛊我却无处下手。
没想到这个白衫老人的蛊术已达到化境,能将有形的金蚕蛊化为无形的蛊气,无形无质。伸手去捉,蛊气从手掌指缝间穿过,打在张三握枪的手上。
一只手立刻也变成死黑色,就像梅树下死鹿的颜色。
白衫老人起身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道:“如果不是留着你还有些用,你的手没有碰到枪就已经毒死你了。想要解蛊毒,就去城北凤凰山三清观,去晚了这条胳膊就保不住了。”
白衫老人走出园门,张三终于支持不住倒下。
我扶着张三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他的右手已经发黑溃烂,流出脓血,整条胳膊也开始肿胀,一道黑气顺着胳膊毒蛇般蜿蜒而上,直达肩头,这是蛊毒,它在涌向心脏,这道黑气如果到达心脏位置,他整个人就彻底化为脓血。
枪,已换左手握着,子弹上膛,扣动扳机就可以发射。
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枪。
管家在一边伺立。
“你去找来雄黄,蒜子,菖蒲,还有一只刺猬。雄黄碾成粉,加上蒜子和菖蒲煎汤,刺猬剥皮,取胆,放血用瓷碗盛,不要沾铁器,快点送来,晚了就没救了。”
管家转身离开,吩咐庄园里的佣人分头准备。
张三强挣扎着起身,斜倚沙发上,道:“这老头是什么人,下毒和放屁一样容易,吹口气我这只手就动不了,几乎握不住枪。”
“如果换了别人,现在已经痛的满地打滚,恨不得别人能一刀结果了他,不再受金蚕钻心的痛苦,更不要说握枪。你现在还能坐在这里和我说话,已经很了不起。”
“你这是在夸吗?”
“是的。”我承认,这是痛苦确实是常人不能忍受。
能够忍受金蚕蛊毒噬心的痛苦还能保持清醒的人,这世上确实没有几个,他算其中之一。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就是范无病,苗疆九溪十八峒近百年来最厉害的蛊师,也是近百年来苗疆唯一的汉人蛊师。他十八岁就培育出金蚕蛊王,在十年一次的斗蛊大会上成了苗疆历史上最年轻的蛊王。”
“他为了学习蛊术,取得苗王信任,娶了苗王唯一的女儿,也是苗寨里最丑的女人,听说这个女人不但相貌丑陋而且是天生的鸡胸和小儿麻痹,下半身没有任何知觉。这个女人不但丑,脾气还极端暴躁,经常打他骂他,说他是汉狗,让他滚出苗寨,可是,他都忍了下来。”
张三听到这里,竟然失声笑出来,好像很开心,道:“这女人现在还活着吗,我一定要送她一份大礼,听着就解气。”
我摇着头,道:“已经死了,范无病用金蚕蛊杀了她。当时,范无病已经研究出一种变异的金蚕,用雪山冰蚕和金蚕杂交出一种新的蛊虫,练成金蚕冰蛊,自认为是苗疆有蛊术以来最毒的蛊虫。第一次试验蛊毒就用在了妻子身上,那种蛊毒就连苗王都解不了。”
“后来,范无病杀了全寨子所有的苗人,连一只猫一条狗也没有放过,就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活活毒死,然后,他离开了苗疆九溪十八峒,就一直销声匿迹,几十年来再也没有人听说他的名字。”
“很多人都认为他已经死了,受了金蚕蛊食尾的反噬,没想到他竟然。而且在这里出现。”
张三道:“看来这老头真是无毒不丈夫啊。”
管家端来了一个瓷碗,碗里盛着煎好的药汤,身边放着一个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灰色的刺猬,有恃无恐地蜷缩着身体,竖起根根尖刺,它觉得自己现在最安全的,没有人能伤害到它。
厨师拿着刀,从笼中倒出刺猬,放血,剖腹,去皮,取胆,整个过程没超过三分钟。这只刺猬可能死都不会想到,自己认为最安全的尖刺,最安全的自卫方式,其实一点用处也没有。
刺猬胆剖开,挤出胆汁放入血中,递给张三喝下,他一饮而尽,腥涩的血染满双唇,难闻的味道就像他这样坚强的硬汉也忍不住皱眉。
药汤擦在胳膊上,脓血不再流淌,似乎止住伤势了继续恶化,蜿蜒的黑气也停止了蜿蜒的去势,像一条狰狞的毒蛇蛰伏在手臂的肌肉筋络中,不再移动。
张三显得非常虚弱,脸色苍白的像一张纸。
白雪带着女儿从门外进来,手里拿着一团雪球向我们打来。我偏头闪过,正好打在张三的身上。
雪球破碎,张三倒在地上。
一个生龙活虎的汉子,现在竟然被一个雪球打到。
白雪惊道:“他这是怎么了,我刚才并没有用力。”
女儿看到地上的刺猬,也惊叫道:“是谁这么坏,把这么可爱的刺猬杀死了,我要告诉警察叔叔来抓她。”
孩子心中,警察是个神圣的职业,是惩治罪恶,维持公正,保护弱小的大英雄。
张三扶着沙发站起,强挣扎着坐在沙发上,笑道:“新人入了房,媒人抛过墙。你们这还没怎么地呢,就开始打我这个媒人了。”
白雪脸立刻红了,偷偷瞄了我一眼,看着张三道:“你这是怎么了?”
“他中了蛊毒,我要去城北凤凰山三清观,你在这里照顾他。如果两个钟头没回来,你就带着可可找个地方躲起来。”
白雪指着张三道:“他怎么办?”
“两个钟头内没有金蚕蛊的蜕皮和虫粪做解药,他就死了。“
”死人死在哪里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