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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的鬼屋经历(3)

我们的大表弟是下一个,他的名字跟伟大的天文学家约翰·赫歇尔一样,我觉得较之于大天文学家,他更适合望远镜的操作,因为他知道什么时候要停止呼吸。去年春天才跟他结婚的美丽妻子跟他一起来了。我觉得(就此刻的情况来说)带她到这里来显然有些轻率,因为在此关键时刻,即便是假恐慌也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当然我猜想,他对自己的能耐应该有所认识,我必须要说清楚的是,她如果是“我的”妻子,抛下那美丽动人的脸庞自己出去的事我是做不了的。寄存处是这对夫妻抽到的房间。

这群人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讨人喜爱的二十八岁的年轻人,他叫艾尔菲·史达林,他抽到了一间双人房。一般来说双人房是属于我的房间,并且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会有间更衣室在里面,还会有两扇笨重的大窗户,而要是缺了只有我才可以做出的楔子,不管是什么天气,不管有没有风,这对窗户就总会不停地摇晃。艾尔菲想要表现得“放荡”一些(这个字的意义我是知道的,其实就是散漫),不过他心地太好,好到这种蠢行不适合他,当然他也很清楚这一点。要不是他父亲无意中把一小笔每年两百英镑的生活费留给了他,从这一刻开始,他就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在,在这里住上六个月就是他唯一的工作。可是我却暗自希望那家为他支付生活费的银行能够倒闭,或者他突然变得一分钱没有、穷困潦倒,因为我相信,他要想开始拥有自己的财富,首先要变得一无所有。

妹妹的闺中密友贝琳妲·贝兹,是个亲切、开朗而又非常聪明的女孩,她抽到了画室。她很有写诗的天分,再加上对职业非常热忱,所以一下子扎到了跟女性的权利、女性的冤屈、女性的责任以及所有跟女性有关、以“女”字开头的事物中,或者一切模棱两可、难以辨析的跟女性相关的大小事务中。“你是最让人敬佩的一个,亲爱的,上帝保佑你!”第一天晚上在画室门口我跟她道别的时候,在她耳边低语道,“可是不要做太多了。相较之于我们的文明生活所需要的,亲爱的女性总是做出了更多的劳务。并且,对那些不幸的男士无须责骂,表面上看他们好像生来就要压迫女性,是碍了你的事,听我说,贝琳妲,有时他们的确会在妻子、姐妹、母亲、姑姑、女儿、阿姨以及他们的祖母身上花费自己的薪水。并且,确实如此,‘大灰狼和小红帽’的故事并非是剧本的全部情节,里头还有别的故事。”哦,最后我还是跑题了。

贝琳妲她住的画室我刚才已经说到过了。如今还剩下餐具间、园室和边间房三个房间。住在边间房的是我的老朋友杰克·高佛纳,他的话只有一句:“挂好我的吊床。”我始终都觉得,史上最英俊的水手就是杰克,如今他的头发有些白了,然而他的帅一如二十五年之前,不,比那时更帅了。他体格健美、身材魁梧、肩膀宽阔、性格开朗,他有一双黑得发亮的眼睛和浓浓的黑眉毛,笑起来的样子非常真诚。他头发全黑时的容貌我还记得,如今他满头银色白发的样子更加迷人。无论在哪儿,工会的名字杰克都是他常用的,跟他同船去过地中海、去过大西洋彼岸的老水手我曾经碰到过,听到我随口说出他的名字,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高兴地叫喊道:“杰克·高佛纳你也认识?人中之龙都被你认识了啊!”这就是杰克!这就是那个海军军官!准没错儿。

有着一双清澈明亮眼睛的杰克一度对我妹妹极为爱慕,不过,他的妻子却是另一个女人,他还把妻子带到了南美洲,最后她死在了那里。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来我们鬼屋的时候,他还带了一小桶咸牛肉,他从来都觉得,咸牛肉若不是他亲手腌的,就只会是一堆死肉。并且,他只要去伦敦,就肯定会在行李箱里带上一块咸牛肉,他也给他的老同胞、现在的商船船长奈特·毕佛多带一块。这位毕佛先生身体矮胖僵硬,那张圆脸总是板着,整体看来硬得像块砖头,不过他亲身航行到世界各个海域的丰富经历和渊博的实用知识,都说明了他的智慧和勇气。他偶尔会表现出奇怪的紧张,显然是因为某种宿疾的缠绕,可是通常症状不会持续多久。餐具间是毕佛先生的房间,我的律师朋友昂崔先生在他的隔壁,他这次来到这儿用的是平民身份,就如他所说:“亲身感受鬼屋。”而他对大英律法的了解,显然要逊于他的牌技。

这辈子我最高兴的就是这次了,我想这也是所有人共同的感受。我们的主厨是杰克·高佛纳,无论在哪儿他都能找到最好的食材,我一生中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就出自他的手(甚至那让人敬而远之的咖喱)。糕饼和面包师傅是我妹妹,厨师助手就是艾尔菲和我,一会儿忙这个、一会儿忙那个,碰上特殊情况,毕佛先生也会被主厨“征召”过来。我们在户外活动上花了很多时间,当然屋内的风吹草动我们也没有忽略,我们之间发脾气或误会之类的东西从来没有,并且每个晚上都非常愉快,我们不想回房睡觉的最大理由就在于此。

起初的几个晚上有些状况。比如头一天晚上,杰克水手把一只外形华丽的船上灯笼(跟某种深海怪物的鳃很像)提在手里,过来敲我的门。他准备“爬到货车顶上”,要拆下风向仪。那晚会有暴风雨,我不同意他这么做,不过杰克说一种听上去很像绝望的哭泣的声音会从风向仪发出,我的注意力就被吸引了;他还说,若是不拆下它,很快就会有人“呼喊着迎接鬼魂”了。就这样,我们跟毕佛先生一道爬上屋顶,可是上面的强风让我无法忍受,所以就在底下等他们。杰克把灯笼提在手里,跟在后面的是毕佛先生,他们一点点爬到了高出烟囱足足二十多英尺的圆形屋顶上面。周围一点异状都没有,他们镇定地站在那里把风向仪拆除了,在这么高的地方、在狂风呼啸之中干活,他们还有很高昂的兴致,甚至让我觉得他们会不再下来了。后来在某个晚上他们又上去了一次,这次是把烟囱帽拆掉。又在某个晚上,他们把一条像人在啜泣的、发出咕噜咕噜声的水管锯下了。还有某个晚上,别的怪事也被他们发现了。有好几回,他们两人非常镇定地同时把各自的床单从房间窗户扔了出去,再一溜烟地垂降下去,他们要“翻遍整个花园”,把那个神秘的东西给找出来。

我们之间的约定得到了所有人的共同执行,其他的异状也没有再出现。据我们所知,要是有谁的房间在闹鬼,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必须要有人把真相找出来。

鬼魂带我去梦游

当我在那间三角形小阁楼住下,亲自证实它的名副其实的时候,很自然我就想到了B少爷。对他的想象越多,我心中就越是不安。他的教名到底是本杰明·毕赛斯泰尔、比尔或者是巴萨罗谬,我搞不清楚;或者这个缩写的B指的是他的姓氏,如巴克斯特、布雷克、布朗、巴克、巴金斯、贝克或博德等此类;也或者他是个弃婴,被人称呼为B;也有可能是因为他非常勇敢,不过“英国人”或“公牛”也可以用B来指代;照亮我童年生活的某位了不起的女士、朋友或亲戚也许就是他?也许他拥有着“邦奇大妈”的高贵血统?

我一再被这些没有结果的猜测所困扰,我还尝试将死者的外貌、职业联系到这个神秘的字母上:也许他喜欢穿“靴子”和“蓝色”衣服(他应该不会是个“秃头”吧)、他的“脑袋瓜”很好、擅长“保龄球”、对“拳击手”和“书”情有独钟,在他“少年时期”那段“活泼”的生活中,曾在“博格诺”“班格尔”“博恩茅斯”“布莱顿”或“布罗德斯泰斯”的海滨浴场用“更衣车”“洗过澡”,又或许,他如同一颗“弹跃”的“撞球”?

如此说来,B这个字母从一开始就缠住了我。

我之前曾经说过,B少爷本人以及和他相关的事物从来没有进入过我的梦境。不过,不管是在夜里的什么时候,我只要一醒过来,B少爷这三个字就会瞬间闪入我的脑海,然后漫无边际的联想就开始了,我试图把某种具体的东西联系到这个字母上面,使这思绪得以平息。

在B少爷的卧房中,我连续六个晚上遭受着这种折磨,随后,我注意到事情慢慢变得有些不对了。

那是一个晨光乍现的早上,他首次以真面目出现在我面前。那时我正对着镜子刮胡须,使我既诧异又惊恐的在于,我忽然看到我正在刮的那张脸不是我的(我现年五十五岁),而属于一个男孩。很明显,那就是B少爷了。

我战栗着回头去看,身后空无一人。我再转过身看镜子,上面清晰地展现着男孩的表情和五官,他也在刮胡子,不过并非要刮掉胡子,而是要刮出胡子。我心里因此变得非常焦躁。我先是来来回回绕着房间打转,之后又来到镜子前面,勉强让颤抖的手稳定下来,把胡子刮完。我把眼睛睁开(刚刚我为了稳定情绪暂时闭上了眼),这一回,我看到镜子里有一双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的眼睛正和我对视着。我差一点被这个新鬼魂吓傻了,赶紧又闭上眼睛,又给自己打了好几回气,才勉强使自己镇定下来。再次把眼睛睁开,我看到正在镜子里刮胡子的是我早已过世的父亲。甚至,我这辈子根本就没见过的祖父也出现在了镜子里。

可以想象,这不可思议的景象把我吓得半死,不过我还是决定暂时保守这个秘密,等到时机允许时再告诉大家。我被许多繁杂的念头困扰着,整整一天都焦躁不安,晚上准备进房睡觉时,我准备好了面对另一个鬼怪幽灵耍弄的新伎俩。可是这些准备都白费了,因为好不容易入睡之后又在凌晨两点钟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B少爷的骸骨竟然跟我一起躺在床上。

我条件反射般地弹了起来,而那具骸骨也随着我弹了起来。此时一个哀伤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这是怎么了?”我瞪大眼睛看向声源方向,看到那里是B少爷的鬼魂。

那是个有着古旧装束的年轻幽魂,或者更准确地说,他身上穿的并非衣服,应该说是一块黑白相间的次级布料把他包裹了起来,闪亮的纽扣就缝在上面,这块布因而看起来更加可憎。我看到有两排纽扣缝在了衣服的左右两边,顺着年轻幽魂的肩膀向后延伸,在他的背后消失不见,一条抓皱的装饰品围在他的脖子上。他的右手(上面的墨水污渍清晰可见)在腹部放着,他脸上几颗若隐若现的雀斑再加上这个动作,以及他那副恶心得让人呕吐的样子,让我觉得这是一个男孩的鬼魂,并且他生前还经常服用过量的药物。

“我这是在哪儿?”幽魂发出微弱的声音,“我为什么要在有甘汞的时代出生?你们为什么要把那么多甘汞给我吃?”

我用最诚挚的语气跟他说,其中的原因我真的不清楚。

“我妹妹去哪儿了?”鬼魂说道,“跟我一起上学的男孩在哪儿呢?我那个跟天使一样善良温柔的小妻子又在哪儿呢?”

失去了跟他一起上学的男孩,让他感觉无比伤心。我请求鬼魂先冷静下来,听我的劝说。我讲,从人类的经验来说,真相总能水落石出,也许会发现这样一个同伴压根就不存在。我激动地告诉他,前段时间我也曾试图把跟我一起上学的那个朋友从几个旧年同伴中找出来,不过他不在他们中间。我忍不住想道,这样一个同伴根本就不存在。我就想,他不过是个幻觉、陷阱,是我自己虚构出来的人。我是在那里最后一次见到他的。那是一次晚宴,在一面被白色领巾挂满了的墙壁后面,我见到了他。对于每个可能的话题,我的意见都是不确定的,有种绝对巨大的力量使沉闷事物噤声。因为“老多伦斯”我们曾一同上过,我跟他说要怎样要求自己跟我同进早餐(在社交礼仪里面这是最严重的失礼);他怎样把我对多伦斯男学生几乎消失的信任激起来,而他也成功了,并且他怎样证明自己是个可怕的流浪汉,游荡于人世间,对亚当的后裔展开追捕。后来莫名其妙地,我说到了货币,我建议英国银行要立即把发行天知道究竟有多少亿(流通于市面上)的十六便士纸钞给取消掉,哪怕要冒上被废行的风险也在所不惜。

鬼魂一声不响地听我说着,双眼发直。我一说完这些话,他忽然惊叫道:“理发师!”

“理发师?”对这一行我不怎么熟悉,反射性地应道。

“被诅咒了,”鬼魂说道,“必须要为不断进出的顾客服务。现在,轮到我了。现在,轮到年轻人了。现在,您自己还是您自己。现在,轮到您父亲了。现在,轮到您祖父了。诅咒也降临到了您身上,每晚入眠时都要陪伴着一具骸骨,每天清晨醒来也要伴随着他。”

这样不祥的话传入我耳中,刺激得我浑身发抖,心如寒冰。

“跟着我走!理发师!”

我感觉到,甚至这几个字还没被鬼魂说出之前,就有种力量让我跟着他。我马上起身跟在他后面,从B少爷的房间走了出来。

被迫跟在一个会听从你的劝告、总会说出事情真相的女巫后面行走于黑夜中,诸位可以想象会有多么累人,尤其是当她们还准备好好折磨你一番、提一些诱导性的问题的时候。我可以说,就在我在B少爷的房间住着的这段时间里,我已经被房中的鬼魂控制了,使我不得不反复进行这些跟夜游一样疯狂又漫长的冒险。我可以断言,鬼魂将我带到一个衣着邋遢、长着山羊尾巴和角的老人(就如同穿上了一整间旧衣店的牧羊神)面前,他用传统的礼仪招待我,那愚蠢的样子跟现实生活没什么两样,并且也不是特别得体。可是,别的更有意思的东西却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并且相信肯定有人信我的话,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宣称我会跟在鬼魂后面,起初是骑扫帚柄,然后改为在玩具摇摇马上骑着。一股浓重的动物油漆味从这只动物身上散发而出(尤其是在我准备让它暖和一些而将它拿出来时,味道就更重),使我忍不住想骂人。之后我为了追赶鬼魂,又不得不坐上出租马车(有一种跟我们这代人非常陌生的味道出现在车里),可是当马厩里一只极为老旧的风箱和一只长疥癣的狗被我看到时,骂人的冲动又在我心中涌起(就这一点来说,我想请长辈们对我的说法进行驳斥或证实)。然后,我追赶鬼魂的交通工具又成了一只无头驴,这头驴子总是低头研究自己的胃,想来它非常感兴趣于自己的胃。然后是在小马上坐着,这匹小马好像生下来就是为了要踢自己的后腿。之后我又在游乐场的秋千和旋转木马上坐了一番。接着,我又坐上了第一部出租马车(还有个被人们遗忘的习俗是,通常乘客会在床上睡觉,跟马夫一起把被子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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