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有把每个人的力量汇聚起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把中国梦由梦想变成现实。在现实社会中,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但在实现中国梦的路途上,所有中华儿女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必须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团结起来,共同奋斗。
加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政党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政治力量,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能不能实现政党间的良好合作,把各政党的力量凝聚起来,关系到一个国家能不能实现政治稳定,关系到一个民族能不能繁荣昌盛。
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力量,从政党层面说,就是要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中国各政党的团结合作,是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来实现的。其显着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从政党分类来看,中国政党制度既不是西方一般说的一党制,也不是多党制,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从实践来看,这一政党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在民族复兴的旗帜下把中国共产党和多党派团结起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这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这一主张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响应和拥护。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就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历史使命也随之结束。毛泽东从中国实际出发,深入思考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此后,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进人民政协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2年,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指出:“我们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
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还同所有的民主党派和爱国人士长期合作。”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民主党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建国之初,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共6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3人;56名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7人;政务院副总理4人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人;15名政务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9人。这种政权组织形式,为巩固人民政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根据2007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8万多人,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5万多人。全国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1万人,其中国务院部门正部长有2人,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班子副职的有18人;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党外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的有24人。他们对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主要采取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除会议协商外,民主党派中央可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
中国共产党具有遇事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的优良传统,而且已经制度化。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或委托召开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205次,其中胡锦涛担任总书记期间亲自主持的达53次。
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多党合作事业必将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加重要的贡献。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中国梦体现了我国各民族的共同追求,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只有56个民族拧成一股绳,中华民族才能拥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才能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多年来,中国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在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包括以下含义: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政治地位一律平等;各民族不仅在政治、法律上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所有领域平等;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
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在中国,民族团结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以及同一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促进民族团结,归根到底就是要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权主要包括: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截至2008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了637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对有关法律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三是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四是自主发展各项文化社会事业。自主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民族文化产业,继承和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大创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产生了巨大作用。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中国始终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多方面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200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西部大开发为民族地区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截至2008年,西部大开发以来民族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77899亿元。中央给予西藏的财政补助累计达2019亿元,年均增长近12%;中央给予新疆的财政补助累计达3752.02亿元,年均增长11%。178
目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
内蒙古经济发展速度连续7年居全国之首,新疆经济发展速度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西藏生产总值达到395.91亿元,比1959年增长65倍。179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教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包括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各族全国人民的共同目标和共同任务。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同样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