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废科举、兴“新学”时,有一门功课叫“国文”,教的是文言文。
“五四”运动以后,白话文兴起,小学“国文”改称“国语”,侧重白话文,提倡教学接近群众实际语言;中学仍称“国文”,侧重文言,但加入一定白话文。1949年6月大陆大部解放,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在研究全国范围使用的教材时,确定中小学都应以学白话文为主,中学逐渐加点文言文,作文则一律写白话文,并要求学生在口头上和书面上能掌握接近生活实际、切合日常应用的语言。同时,采纳了叶圣陶的建议,不再用“国文”和“国语”两个名称,一律称为“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