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音乐官署。“乐府”一名,始于西汉,惠帝时已有“乐府令”。至武帝始建立乐府,掌管朝会宴飨、道路游行时所用的音乐,兼采民间诗歌和乐曲。
(2)诗体名。本指乐府官署所采集、创作的乐歌,也用以称魏晋至唐代可以入乐的诗歌和后人仿效乐府古题的作品。宋元以后的词、散曲和剧曲,因配合音乐,有时也称乐府。
乐府的发展线索大致如下:从汉乐府(缘事而发),到建安时的古题乐府(借古题写时事),又到杜甫创作的新题乐府(记事名篇,无复依傍),再到白居易倡导的新乐府(歌诗合为事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