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渐渐习惯了我的生活。
我一个人在异地读书,生活。每周,有两到三天我去一线端酒。剩下的时间,就留给上课和做作业。白天,我是在学校读书的乖乖学生,跟大家一样,黑夜,我会换上另一套服装,梳妆打扮,走出校门,就像戴上了面具一样换了一个身份在酒吧工作,我是飞飞,谁也不认识我。
我学习很用功。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也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找一份好的工作,才会在这个城市立足,我才会在这个社会里找到我的一席之地。
我已经有几个月没给我的妈妈打电话了,一来是省电话费,二来,我是不想她知道我过得这么苦。以前在外面受到什么委屈,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我都会第一时间给妈妈打电话,因为一听到她的声音,我的心情就会好很多,即使有再多的人讨厌我,欺负我那又怎样?我还有我的妈妈。现在,我不敢打给她,我怕我一听多她的话,我就会掉眼泪会奔溃,我在别人面前伪装的一点点脆弱的自信会被狠狠地一层层地剥掉。
在一线几乎很少有客人会记得有一个叫飞飞的服务员,因为她总是行色匆匆,来无影,去无踪。在同事们的眼里,她是个怪人,话少,孤僻,不抢风头,好像从不为自己的前途着想,除了端酒还是端酒,从不在客人面前好好表现。在坐台的大姐大们的眼里,她就是个怪胎,整天一张素脸一张素脸的,下班出了门就套上口罩生怕别人认出她来。最可恨的是,无论你在她的耳边怎么细语引导,暗示,她总是表现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偏偏不肯往你教的那套抓住男人心,为陪酒队伍增添光芒的路线走。为此,不少人指着她的鼻子说:“清高的傻瓜。”
对,我就是那个傻瓜。我清高,对一切金钱势力鄙视,不屑,却热衷于和一群口袋里没几个钱的好舍友一起去不出名的街头街尾捡地摊货,那件打了多少折,下架了多久,在哪里可以买到,这些我都知道。我和甜甜,小善,我们会蹲在咖啡厅外面的一角,边叼着小摊卖的羊肉串,边看着雨,我们在等雨停了走回去。我们省下一点点伙食费,在网上买了一个二手货,一个小小的烤箱,星期天就趁舍管阿姨下班后偷偷拿出来烤火腿和蓝莓饼干,实在饿得不行,我们三更半夜偷偷起床烤鸡翅,那个香味,一直飘到对面快毕业的师姐的宿舍。我申请留宿,在这里陪着她们;我去哪里玩都带上她们;我有什么秘密她们都帮我保密。
每一年的圣诞节,我们宿舍的人都一起过。去肯德基买一杯冰镇雪碧,去沃尔玛狂欢,光看不买,去人多的广场抱抱圣诞老人和会发光的圣诞树。我收到榆振从国外寄过来的圣诞卡,那张精美的卡片上有他整齐的字迹,总会引起我对某人的牵挂。在校园里偶尔会遇到丽抒,我总喜欢叫她师姐,对她点点头。我想,这就是对过去某一些事和人最好的方式。
我在这些时光里假装快乐,也真正快乐过。
直到我参加了礼仪培训,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露面的时候,看着一群群军训完毕的新生,我才惊讶地发现时间过得那么快,转眼间,我已经不是那个新来报道的学生了。看着校长拿起话筒宣布新生军训结束,我就想起我刚来大学的时候,看着校领导从我手里拿过奖杯放到获奖的新生手里,看着新生荡起笑脸叫我一声师姐好,我就知道,我的时间在这里已过很久很久了。
小善说得对,我们的青春,最美好的那一段,在这里开始,也将会在这里结束。这里,就会埋葬我们最美好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