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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岁月倒影

缝纫机

有些东西,比如字画、瓷器、传统的手工艺品,存放的年代越是久远,就越显示出其不凡的价值和积淀的内涵,那便成了古董或是文物,便有人会出重金将之购买收藏。而有些东西,比如以统一标准成批量生产的工业制品,在风光、时髦、流行了一阵后,时间的砂轮就会打磨掉它的光环,使之黯然失色,便成了累赘。我这里要说的是我家的那台缝纫机。

如今,它孤独无助地蜷缩在小房间的一角,被一幅已经被女主人淘汰的床单紧紧地包裹着,在它的上面同样是一台已经被淘汰的21英寸彩电,还有一些不经常被翻动的杂物。它本身具备的缝纫功能已为柜子的功能所替代。现在当我想起它注视它时,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它的失落,它的哀叹,甚至它的窒息感。

曾几何时,它是我家甚至是一个时代的宠儿。上溯40年,它与手表、自行车合称为“三大件”,是当时每个新婚家庭的必备。一个新嫁娘如果没有这三件聘礼作为嫁妆那是很没面子的,甚至因为缺少这“三大件”导致婚姻破裂的也不在少数。可以这样说,当时能拥有一台缝纫机就如同现在拥有一辆车那般时髦。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买东西光有钱是不够的,购粮食要粮票,买衣服要布票,连火柴、肥皂都凭票供应。如“三大件”这般的紧俏货得凭“工业券”。一个家庭一年才发得几张“工业券”,一个大件得十几甚至几十张“工业券”。所以想购齐三大件除了自己的积攒还得靠亲戚邻里的帮衬,要不就得到“黑市”去重金购买。我家的那台蝴蝶牌缝纫机就是我妈通过一年多的积攒和亲戚的帮助才得以购置的。

我清楚地记得,妈很兴奋地来信告诉我,已经储备了足够的“工业券”。于是,我带上钱,带上足够多的硬纸板、旧布头,还带上妻子(即当时的女朋友)一定要小心侍候的谆谆叮嘱,从宁波坐了一夜的轮船赶往上海。在当时上海最大的第一百货商店,我和我妈一起千挑万选后相中了它。而后,又千裹万包千捆万扎弄严实了,又用一根木棍千行万步挑到十六浦轮船码头,又坐了一夜的轮船千辛万苦才把它挑到了家里。

陋室极小,而缝纫机恰占有核心的地位,它被放置在光线足够醒目、日照却够不着的地方。妻子轻快地踩着缝纫机,用她灵巧的双手缝制出了一个粉红色带裙边的丝绒机套,陋室也因此蓬荜生辉。那时,它俨然是我家一个高贵的公主,享受着最好的待遇,时时保持一尘不染,连我放一下茶杯都会遭到妻子的白眼和阻拦。星期天下午,妻子就会掀开机套,端坐在缝纫机前,双脚温柔地轻踩踏板,一上一下地踏动起来,仿佛脚踩祥云。随着悦耳的“嚓、嚓”声在陋室里欢快地奏响,女儿的小衣小裤,她的外套裙子,我的长裤短衣就一件件问世了。好多次看着她专注地缝纫的样子,就像欣赏一幅生动鲜活的图画,心头泛起丝丝的甜蜜。

时代的脚步匆匆,缝纫机作为宠儿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冰箱、洗衣机、彩电这新的“三大件”很快就后来居上,现今,房子、汽车又成了每个家庭追求的时尚。以往的宠儿现在变成了被遗弃的累赘,只有那些追求过程中的艰辛和满足之后的温馨,还留存在记忆里,每当回想起来的时候不免感慨,流行的、时髦的往往是昙花一现,质朴的、平凡的却多长盛不衰。

翻被头

翻被头,这是宁波话,用书面话来说就是缝被子。现在,城里家庭还在翻被头的恐怕是凤毛麟角了,绝大部分家庭都用上了被套,被套脏了,在洗衣机里一滚,晾干,之后把棉絮的四角塞进被套的四端,两个人一人一头抖几下,把拉链拉上,完事。

对于80后、90后来说,翻被头这活已快成“文物”了。那天我和妻子说起插队时翻被头的难处,女儿在一旁疑惑地问:“什么叫翻被头?”在女儿的意识里只有时尚、流行、品牌、歌星,对于过去的那些艰辛、困苦,当然也包括乐趣,是不明白的。

在我的脑海里,深深地印有外婆翻被头的一幕。儿时,我被寄养在宁波外婆家。那是一个深宅大院,前有天井,后有小院,中有堂前间,住有8户人家。冬日,暖阳融融装满天井时,外婆就会把睡脏了的被子拆开,在水井里打上一桶一桶的水,把被面、被里漂洗干净。待要拧干时,外婆就会叫上我,让我紧紧拽住一头,她在另一头,各自反方向用力转,直到宽大的被里被拧成了油条般。然后,她支起三脚架,把竹竿的一头架上,另一头扛在我肩上,把拧干了的被里、被面,以及棉絮挂在竹竿上,齐齐整整地掸平了,晾在天井里,任暖阳渐渐地把它们给晒干。到日落时分,外婆就会在堂前间,搁起两块门板,把还散发着阳光余热的被里、被面、棉絮一一放平整了,套上顶针开始翻被头。在斜阳的余晖里,外婆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引针穿线,慈祥而安宁。不一会儿,四四整整、有棱有角的被头就翻好了。晚上,睡在刚翻过的被窝里,股股暖流袭身,袅袅清香扑鼻。

在针线活中,翻被头大概算是大型的比较累人的行当了。并且,这好像还是衡量一个姑娘、媳妇手巧不巧的标准。谁家的姑娘、媳妇要是不会翻被头,或是翻的被头不整、不熨帖,针脚歪歪扭扭参差不齐,那些年长的做外婆的人就会在私下非议:“这女人,十个指头使排销。”在外婆们的嘴里,我不止一次听到过她们这样议论隔壁墙门那个喜打扮,懒干活,嘴又馋的小媳妇。

如果外婆们的这个标准能成立,那么,我妈应该是个心灵手巧的好媳妇。因为,我妈不仅会翻被头,而且技术含量高于外婆。外婆可以在堂前间架上两块门板,把被里、被面放平整了翻;而我家小,只有一张床,妈在床上翻被头,只能把它们折叠起来,半边半边,一头一头地来回折腾,但翻出来的被头照样四整、服帖,针脚齐整。我曾经搂着妈很有自豪感地说:“妈,你翻被头的技术比外婆还好。”妈欣慰地拍拍我的小脑袋:“这也是外婆教的。”

生活真像一个魔术师,猝不及防间就会演绎出一个惊喜抑或一份酸楚。那是我下乡插队后,当我刚勉强能够应付做饭、干农活这些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后,被子脏了。要拆洗,就得翻被头。人生地不熟,又不好意思去求人,那就自己干。找两块门板搁好,铺好被里、被面,套上顶针就上手了。能够摆弄锄头、镰刀的手,抓不起眼的小针可是笨拙得紧。一针下去,用顶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把棉絮顶穿,没翻几下,不是针尖刺痛了左手,就是用力过猛针眼在顶针上滑落戳痛了右手。被头没翻好,已经付出了血的代价。想起看上去瘦小的外婆翻被头时,穿针引线,节奏鲜明,是何等的顺畅。我咬咬牙,擦干血迹,忙乎了半个多小时,硬是把被头翻完了。虽然,针脚似稻丛中游走的蛇,但毕竟是自己的“杰作”。到晚上睡觉时,那被子睡着总是不舒服,不是那边不贴肉就是这边紧绷着,一脚蹬下去,大脚趾居然被针脚套住了。那份闹心和酸楚只有自知了。幸亏时间长了,人头熟了,翻被头的活都有劳大婶、大娘了。

休息天,妻子收下晾干了的被套,叫我帮一把。我不由问起她插队时是谁翻的被头,她说当然是自己翻的。我又问,那男知青呢?她说有些人是拿回家让母亲翻的。说话间,两条被子都已经套好被套好了。我深有感触地说,那时要是有被套多省事啊。我有点感谢发明被套的那个人,但又有点遗憾和怨恨。

我的“拜堂衣”

刚一入夏,妻子便花了800多元为我添置了两件雅戈尔短袖衬衫。其实,我夏天穿的T恤、短袖衫,衣橱里多了去了,且都还是八成新的。我不免埋怨她太奢侈了。谁知她柳眉一竖,说:“现在不是过去,还怕穿不起吗?!”她的这一顿抢白,不由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

那是1982年,经过两年恋爱的我和她,已经是瓜熟蒂落,准备要结婚了。买家具,购置“三大件”和必要的结婚用品,已经把我俩和双方父母的积蓄榨取殆尽了。而我婚礼仪式上要穿的“拜堂衣”却还没有着落。就像眼下新郎时兴穿西装,那时候时兴穿华达呢中山装。但一件像样的华达呢中山装,在那时起码得100多元钱,对每月仅42元工资的我来说,这一件衣服就等同于三个月不吃不喝。

人生就这么一次风风光光的“小登科”,如若省了这件“拜堂衣”,于己、于亲人总是一大遗憾。离择定的黄道吉日一日逼近一日,我急,她急,双方的父母也急。急中生智,我想到了“救会”,说到“救会”现在的年轻人恐怕会不明白。也就是组织10个人,也可以多一点,大家每人每月平均出10元或者20元凑一块儿,就是100元或者200元,在当时那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可以用来救急。“救会”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组织者可以“摇头会”,也就是第一个拿钱,其他人抓阄确定拿钱的顺序。那个时候钱对谁来说都是比较紧缺的,在我的多方游说下,在单位朋友的热心帮助下,我总算组织到了12个人,救了一个240元的会。钱有了着落,接下来添置衣服也是个麻烦事。那时我们宁波仅有“二百”一个像样点的商场,可供挑选的服装品种也很少,所以那时宁波人想添点可心、时新点的服装都要往上海跑。于是,我和未婚妻一同去了上海。记得当时乘的是轮船,工农兵18号,为了省钱坐的是闷热的五等舱,3元6角一张票。

一夜颠簸,黎明时分到达上海十六浦码头。在附近找了家点心店填饱了肚子,我们就慢慢地向南京路踱去。等到商店开门,我们光顾了上海第一百货商店、上海服装公司、培罗蒙等等大大小小的服装店,也试穿了许多件华达呢中山装,但看看价格都要150元左右,离我们的心理价位120元以下实在差距太大,一直下不了买的决心。就这样,我们从上午到下午,从南京东路一直逛到南京西路,终于在一家叫亨生的服装店觅到了一件128元的华达呢中山装,颜色是深藏青,正是我喜欢的,一试穿也很合身,虽说已经超出了预算,但咬咬牙还是买下了。

这件华达呢中山装,因为贵,因为来之不易,我平时是不舍得穿的,一直齐齐整整挂在衣橱里,只有在“做人客”、“拜菩萨”时才穿上它风光一下。可是,没几年它就被淘汰了。改革开放的春风一吹,工资收入节节上涨,生活质量步步提高,人们的衣着观念也日渐转变,从厚重到轻巧,从合身到宽松,从正统到休闲,服装的款式、面料、风格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穿着的个性也越来越得到鲜明的彰显。而我们宁波现在也已经发展成了服装生产的大市,有了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品牌,还有了自己的服装节。购衣添物要往上海跑,已经成为历史了。

那件“拜堂衣”现在仍旧挂在我的衣橱里,有几次为贫困地区捐衣捐物时,妻子曾想把它给捐出去,但被我阻止了。我想留着它,它毕竟伴随且见证了我人生中一段难忘的岁月。

假领头

假领头,这个名词对于80后和90后肯定是陌生的,因为它早就淡出人们的视线了。

那天,父亲突然对我说,能否替他去买几个假领头。我一愣,女儿的脸上更是写满了疑惑和惊奇。我除了告诉父亲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老皇历了,现在根本就无处买,还颇费了一番口舌,直到拿出了一件衬衫作实例,连解释带比画才算满足了女儿的好奇心。

假领头,说白了就是衬衫的上半截,一个领子加两个可以套入胳臂的圈,正面由3粒纽扣固定。穿上它,外面套上一件毛衣,把领子工工整整地翻出来,俨然就是一件衬衫,真正算得上以假乱真。因为它省布,所以又称“节约领”。在我年轻时很流行。

通常,假的东西总是让人不屑和厌恶的,比如,假冒伪劣商品,虚情假意,假话谎言。但假领头是个例外,反而受到当时人们的青睐。据说,假领头最早是由精明的上海人想出来的。当时有许多人十分羡慕上海人,认为上海人有钱,天天领头毛挺换衬衫。许久以后,方知那仅是个领头在迷惑人的眼球。于是,它便风靡全国了。

在物资匮乏的上世纪中期,光有钱是买不到商品的,就连买一盒火柴也要凭票,买衣服当然要布票。而且,所有的票证都少得可怜,根本就不够用。家中有一人添置了一套新衣裤,那第二个人即便有钱也得等到下一年发了布票,才能圆购置新衣裤的梦。

人总是先顾及面子,再讲究夹里的。大量的布票都用在了添购外套上,剩下的几尺几寸连买件衬衫都不够。于是,假领头以其省料而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颇受当时人们的青睐。它在春、秋、冬三季为衬衫创造了休假,在功能和外观上与衬衫相比,毫不逊色。记得我最早的那个假领头是母亲用零头碎布给我缝制的。领子是一色的湖蓝,下面就色彩纷呈了,正面、背面各领风骚。好在,翻出脖子的那一截只有一种颜色,足可以假乱真。在我上中学时,母亲给我买了一个“的确良”的假领头,纯白色,领子笔挺,我摸摸领角,发现里面衬有尖圆的小塑料片。穿上它,套上毛衣,我对着镜子臭美了好一阵。

称假领头为“节约领”,还真是实至名归。一来它省布省料;二来它延缓了衬衫的折旧速度;三来体积小,洗起来省时、省水、省肥皂。有了这些好处,在那个贫困的年代,它想不风靡都难。

现在生活正在向小康进军,假领头早已挥手作别。可是,年迈的父亲却因嫌衬衫穿着两臂不灵活,忆起了当年的假领头。这给我出了个大难题。上商店买,我估摸,碰上年轻的售货员肯定会云里雾里,如碰到年长的则一定会将我视作出土文物。我找了家裁缝铺问是否可以制作,那妙龄女店主回答我,一是没见过,二是没那闲工夫赚这钱。无奈之下,我急中生智跟妻子说,要不就去买两件衬衫,把下半截给剪了,由她手工缝制一下凑合了。

这计划最后还是流产了,父亲扔给我两个字——“算了”。呵呵,我的老父亲,你给我出了个难题,却激活了我对假领头的记忆,成就了我这篇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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