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行为中,“一本万利”是个理想的状态,所以,《三国演义》里面的“草船借箭”所体现出的靠他人的本金为自己赢得利益的思想也十分被中国历代商家所推崇。
这就如同赌徒试图用很小的投入去赢得大量资本一样。当投入和收益的比值越来越趋向于零(也就是投入越来越小但收益越来越大)的时候,自然是利益最大了,但这种情况不是永远都会出现的。而是要有一个几率,如果每个投机者都能达到这个理想状态获得巨额收益,那么这个世界除非有一个能够永远创造金钱的聚宝盆,否则怎么可能会让每个人都多进少出呢?
如果用严格的经济眼光和数学公式去考察的话,那么在投机行为中,成功率几乎是和投机者自己所期望的投入与收益的比值相当的。举例说来,如果一个投机者想要投入一块钱而获得一百万元的话,那么他获得这种收益的几率也就几乎是百万分之一。从理性的角度去考虑,这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是在赌徒的逻辑里面,只要几率不是零,就可以去放手一搏——风险大、几率小,但收益也高,这就是赌徒逻辑存在的三个基本点。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收益,赌徒们一掷千金的情况比比皆是。而稍微理性的人,则选择了买彩票或者买股票、债券的形式,这些形式,究其根本,都是一种风险投资,他们所获得的是风险收益。只不过赌博的风险最大,买股票次之,买债券又次之,买彩票最小。而如果从“风险博彩”这个角度出发,所有带有风险性的行为都可以视为一种赌博,诸如打劫、偷盗、诈骗也可属于此类——这是从风险的性质出发对社会行为归类,而不是从经济角度出发所作的归纳。
而历史上,能够流传下来的故事,在风险中搏杀的,更多的是政治投机。在政治场中进行风险投资,本身就需要胆量和实力,这也是一种赌博,只不过入场的门槛更高一些而已。
经济学里面讲投资,这个词后来被应用到各个领域,比如“政治投资”、“感情投资”、“教育投资”等等。实际上,投资是什么?是一种带有风险性的行为,换言之,是一种近乎赌博的行为,不同的就是赌博是风险性高而收益几率不固定的行为,而投资则是有预期、有目的有一定收益几率的行为。
既然是投资,就需要一定的投入,而有的时候,需要很大的投入,看上去有点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样子。一旦做到这个程度,就和赌博没有什么区别了,因为这是不给自己留后路的一种投资,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果失败了,就要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春秋战国时期发生的“田氏代齐”的事件,正是田氏家族孤注一掷变卖老底而换得国君地位的一种赌博性投资。
齐国原系周室分给功臣姜尚之封邑,姜尚即姜子牙,他是周武王的开国功臣,为周王朝的兴起立下了不朽之功。周武王将它封在营丘(山东临淄北),国号齐,这里是薄姑之民的故地,也是一股巨大的抗周势力。武王让他在这里镇抚薄姑之民,其封疆东至海滨,西至黄河,南至穆陵(山东沂水县北),北至无棣(山东无棣)。它也是周王室控制东夷的重要力量,同时周王还授予他征伐违抗王室的侯伯的权力。齐国是一个大国,在诸侯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力量,至齐桓公姜小白时,“九会诸侯,一匡天下”成为公认的霸主,盛极一时。
春秋末年,霸政局面近于尾声,中国逐渐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即七雄竞争的战国时代。本来春秋初年的大小诸侯国有一百数十个,后经不断兼并,小国渐被消灭。战国初期,大小国家只余下二十来个,其中又以韩、赵、魏、楚、燕、齐、秦最为强大,号称“战国七雄”。燕、楚、秦是春秋旧国,韩、赵、魏则由瓜分晋国而形成,而这时的齐国,姜氏之国亦大权旁落,渐为卿大夫田氏所控。
春秋初年,陈国发生内乱,公子完奔齐,被任命为工正,这是陈(田)氏立足于齐的开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田氏与公室(春秋时期的各个国家,国君都称“公”或者“侯”,故而其家族称为“公室”)关系非常密切。后来,由于齐国奴隶和平民反对奴隶主、反对公室的斗争广泛开展,旧制度的崩溃和公室的灭亡已成必然的趋势。田氏适应形势的发展,走向背离公室的道路。代表新兴势力的田氏家族,采用施恩授惠的手段,与“公室”展开争夺民众的斗争。可是,齐国的旧势力并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以田氏为首的新兴势力不得不以暴力手段对旧势力展开了猛烈的进攻,于是出现了三次大规模的武装斗争。
在公元前545年,田完四世孙田桓子,联合鲍氏以及大族栾氏、高氏合力在齐灭了当国的庆氏。之后田氏、鲍氏又共灭栾、高二氏。田桓子继而讨好公族与国人,他规定,那些作为贵族的公子、公孙,如果没有固定的“禄”,就要分给他们一些采邑来供养他们的生活;而国人之中如果有贫困、孤寡的,就要给他们粮食,从而取得了公族与国人的支持。
至齐景公时,公室腐败,剥削沉重。田桓子之子田乞,即田僖子,采取了一些争取民心的有效措施。他用大斗借出,小斗回收,于是“齐之民归之如流水”,田氏借此增强了势力。这就是所谓“公弃其民,而归于田氏”。田僖子与齐旧贵族国惠子、高昭子产生了严重的矛盾。国、高二氏当权,田氏在表面上尽职于齐国公族,“伪事高、国者”。暗地里却组织力量,准备推翻国、高二氏。公元前489年,齐景公死,国、高二氏立公子荼为国君。田乞发动政变,赶走国、高二氏,另立公子阳生为国君。田乞自立为相,掌握了齐国的政权。
同时,田氏还实行了一套“山木如市,不加于山,鱼盐蚌蜃,不加于海”的产销地等价的政策,这是一种薄利多销、赚取财富的手段,结果使“民财为之归”。田氏由此获得雄厚资财,就为他从事“厚施薄敛”提供了保证。果然,田氏“得齐众心”,民众大量逃往田氏门下。而重敛于民的“公室”却逐渐被抽空了。
投资是一种带有风险性的行为,换言之,是一种近乎赌博的行为,不同的就是赌博是风险性高而收益几率不固定的行为,而投资则是有预期、有目的有一定收益几率的行为。
田乞死后,其子田恒(田常)代立为齐相,是为田成子。田成子继续采用田僖子所制定的政策,用大斗出、小斗进的办法大力争取民众。田氏暗地里实行笼络百姓的办法,取得了极好的效果,当时流传的民谣唱道:“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田氏的这种做法,如果只是赢得民心,但是没有一定的政治和军事实力的话,最终也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这种大斗出、小斗进的补贴平民的办法,是在拼家底,用自己的老本来积攒政治资源,这种做法,是一种带有很大投机性的赌博。
公元前481年,田成子发动武装政变,在民众的支持下,以武力战胜齐简公亲信监止,监止、齐简公出逃,后被杀死。许多强宗贵族也在这次斗争中被铲除,田氏另立齐平公,进一步把持了政权,对残留的旧贵族势力尽行诛戮。以后,又任命田氏兄弟和同族人做都邑大夫,扩大了自己的封地。田成子又通过“修公行赏”等亲民政策,使国民人心所向,使齐国国君实际上变成了傀儡。公元前391年,国相田和将齐国国君齐康公放逐到海上,只留一城之地作为他的食邑,田和成为了齐国实际上的国君。
公元前386年,周室册封田和为齐侯,正式将他列为诸侯。过了几年齐康公病逝,姜氏在齐国的统治结束,齐国全部为田氏所统治,史称“田氏代齐”。因为仅国君易姓,国名并未改变,故战国时代的齐国往往被称为“田齐”。田氏与齐国国君的博弈可以用以下矩阵来表示:
这里的数字不是比值,而是收益值,6为最大值,也就是,只要田氏投入1个收益值,他将获得最大的收益值为6,这里6就代表齐国的最高权力。
齐国国君(对百姓的)投入支出。
田氏代齐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