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自千年战争结束了诸侯纷争,列国称霸的春秋战国,进入了帝国时代,它不同于中华王朝时代的地方在于其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等级制度,犹如金字塔般鲜明。
中华帝国实行郡县制,行政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中央、行省、郡市、县乡。近两千年的时间,帝国虽然几经改朝换代,但这套行政制度却是一直被沿用了下来,帝国也被国民称为中华第几帝国。
如今是星辰历2997年,将近两千年的时间,算一算,已是中华第五帝国了。
北疆行省是帝国六大行省之一,同时也是帝国六大军区之一,行省最高政务长官为总督,最高军务长官为大将军,统领4个集团军,其防区主要为长城的中、下两部地段。
九原郡城是其省会城市,帝国教育部明文规定,各大行省只有“郡”级别的城市才可以设立中级学院,“县”级别的城市设立初级学院,而高级学院只有帝都有资格设立。
这样的教育措施,上下等级鲜明,极大的保障了帝都对于人才的控制。
连山学院便是九原郡下设的几所中级学院之一,因背靠连山,所以取名连山学院。
“起的越早,时间越长。”
这是连山学院建校几百年来的院训,目的是督促学生要早起,但自从学院一条名为“情人步道”的石道铺成以后,这条院训便被玩坏了。
“起的越早,谈情的时间越多。”
“起得越迟,情路越远。”
等等诸如此类。
但不管怎样,院训中“早”这个字的含义已经体现了出来,那便无伤大雅,毕竟时代不同了,院长也并不是我们印象中的老学究,老古董了。
所以,连山学院最让人值得称赞的地方就是这里的学生都起的很早,哪怕不是学习,对身体也好不是吗?
天色刚亮,校道上就已经星星点点的是三五成群,结伴而行的学生,难怪院训能被玩坏了,虽是三五成群,但更多的是一对一对的男女,踩着情人步道,隐没在花丛柳绿中,至于他们的故事,每天飞过的小鸟或许可以告诉你哦。
不过这话有点过了,连山学院怎么说也是九原郡排得上名的修炼学府,每年往帝都高级学院送去的星辰武者也不在少数。
毕竟,在这个以武为尊的国度,谈情说爱也是要有资本的,没有钱,那便只有刻苦修炼了。
起得早,空气好,杂质相对就少,那从七颗星辰中辐射的星辰之力也就相对纯度高一些,高质量的修炼时间也就相对长一些,效果也就好一些,进步也就大一些,这才是连山学院院训的真谛所在,只不过能够领悟的人并不是很多。
显然,这位少年便是这“不能领悟”的其中之一了。
他也走在情人步道,却是单独一人,弄得周围人挺尴尬,他却跟没事人一样,左手捧着一本书,书名很长,右手挠着有点乱的稍长碎发,应该是刚醒来,可能都没洗脸。
眼睛勾着书本,好像纸上深奥难懂的文字比旁边草丛中若隐若现,时而压抑,时而舒畅的声音还来的让他感兴趣。
只不过,少年总是好巧不巧的在那些声音即将爆发的一刻,咳嗽了一下,证明了“你们做归做,但不能忽略我的存在,哦,还有天空的小鸟”。
于是声音没了,世界静了。
还有小鸟叫了,少年笑了。
花里的,草里的,却都哭了。
这少年,真坏,因为他还看着书,念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连山学院院规相对来说比较宽松,但周一的理论基础课,学院教务处却是发出明文规定,勒令所有学生必须上课,不得缺席,违者记大过,扣学分,严重违规者,予以开除处理。
而今天,就是周一。
而现在,八点钟的铃声响了。
少年头发乱乱的,学生衣服皱皱的,这大清早的,也是够够的。
除了这个,少年明显和别人不同的,就是行走的方向不同。
出了情人步道,左边是教学楼,右边是图书馆。
别人都急匆匆的往教学楼跑,唯独他,逆着人流,向相反的方向。
那个方向,是学院图书馆所在。
诡异的一幕,少年低头看书,步子却没有停,人流很多,却没有一个被他撞到。
大概是赶路太急,没有多想,大多数人都自然的认为“是我避开了他”,而这个“他”,他们认识,人称“废物书生”,对于废物,他们的想法便是那么的正确了。
“他”叫牧歌,人如其名,挺文艺的,喜欢看书,连山学院三年,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泡在图书馆。
学院藏书不多,再加上帝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焚书”事件,中级学院的藏书量更是大大缩水,而那些重要的修炼典籍又不会放在图书馆里,这是牧歌嘴上总抱怨的地方。
抱怨归抱怨,书还是要看,三年的时间也不够弥补他缺乏的一些知识,哪怕他看了不下几千本,依然如饥似渴,他要的答案还没有找到,很重要的答案。
教学楼和图书馆大概一千个步子的距离,牧歌十步左右能翻一页,第一千步的时候刚好是最后一页。
对于时间和距离的把握,他总是恐怖的精准。
意犹未尽的合上书本,这才舍得把右手从头发上拿下来,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眼球,走路看书始终不是个好习惯,要改,牧歌这样对自己说。
图书馆难怪藏书不多,就一层,进去后是个圆形大厅,藏书架围成圆排了三层。
牧歌就剩最里面的一层没有看了,不过他第一件事不是去拿书,手上这本书得先还了,这是规矩。
对于该遵守的规矩,牧歌向来是很认真对待的。
看门的是一老头,喜欢睡觉,人都说越老越爱睡,看来不假,同时他也是这儿的图书管理员。
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牧歌自个儿填字画押,把书往回收处一放,这事儿便算完了。
牧歌转身靠在圆桌边,一小瓶棒儿酒就那么凭空放在了桌上。
“这老头,真爱睡。”他不禁又叨叨了两句。
“又带酒来,方老睡醒又得睡了。”声音带着些娇嗔,是女人。
显然女人说中了牧歌的小把戏,他很是“害羞”的抬起右手挠了挠头。
“这么早就来啦。”牧歌赶紧转移话题。
“不然谁给你挑书呢,我的大少爷。”女人没好气的答道。
牧歌傻傻一笑,抬头看向女人,就在三米外,抱着几本书,素衣,长发,及腰处一条青丝带束着,挺高,下巴能到牧歌肩膀处,看不出年龄,这一点让人很奇怪,可能是因为她的眼睛很清冷,气质却像熟了的葡萄吧。
看着这样的装扮,牧歌嘴角不自觉的扬起,表示他很满意她的装扮,白衣,最适合她。
不过当视线下移,她脚上的一双白色靴子却让牧歌眉头轻微的皱了一下。
看到牧歌这一几乎微不可查的小动作,她竟然小吐了下舌头,似乎有一种“得逞”的味道。
迈开白色靴子,把书放到圆桌上,她笑的更像只小狐狸,他生气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呢,女人忍不住这样想到。
看着差不多了,她小走两步,站到牧歌的前面,好让低着头的他能看到她的脚,穿着白色靴子。
然后,她的右腿先抬了起来,接着便是左腿,靴子却留在了原地,不知为什么,她把靴子脱了。
牧歌的眉头与此同时,舒展了。
“开心了吧,我的大少爷。”她伸出右脚,在牧歌视线里晃了晃,语气颇有些宠溺。
牧歌右手挠了挠头,说道:“今天天气好晴朗啊。”
她只能翻个白眼。
他的习惯、爱好,甚至是癖好,她都一清二楚,这小小的捉弄,她很喜欢。
牧歌不喜欢她穿鞋子,理由是她的脚很美,他很喜欢看,不能被藏在鞋子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这也许是牧歌自己独特的癖好,不过她的双脚真的很美,完美的脚弓弧度,饱满整齐的脚趾,脚踝和小腿之间的过度恰到好处,而且在阳光下,她的双脚充满梦幻般的流光。
相信任何一个见到她双脚的男人都不希望它们被藏在鞋子里吧。
“白牧姑娘,你就惯着这个小子吧。”
“方老,您醒了,不好意思啊,吵到您了。”白牧歪着头对牧歌身后刚醒来的方老头说道,还趁机又瞥了一眼有些脸红尴尬的牧歌。
“不好意思啊,方老。”牧歌也是赶紧挠着头和着声说道。
“看在这瓶酒的份上,老头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方老拧开酒瓶就是一顿海灌,牧歌真担心他喝完立马又睡了。
他赶紧给白牧打眼色,示意他们趁着方老喝酒的空挡赶紧溜走,他就是来借个书,可不想到时候弄得满院风雨的。
白牧就像个保姆一般无奈的叹了口气,示意他抱着书,真把她当全职保姆呢。
前后没走两步,他还是被叫住了,听着后面有破风声向着脑袋袭来,牧歌本能的转身接住,只不过转身的速度却快的匪夷所思。
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原本“慌乱”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犹如针尖,而白牧也同样如此。
因为方老头正端着酒瓶笑眯眯的看着他,笑容诡异,俨然不是刚刚那副醉酒的样子。
“小子,别紧张,老头我说过会替你保守秘密的哦。”方老哈哈一笑,却是啪的一声趴在了桌子上,没几秒,鼾声竟然起来了。
牧歌眼神依然凌厉,紧紧盯着方老头,良久才拿起手中方老头扔过来的那本书,书名很短,只有两个字:
《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