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已调入市经济协作办,主要从事长三角区域合作的工作。”
舍弟从遥远的他乡,通过手机给我发来一条短信。读着这条信息,一种欣喜之情涌上心头。舍弟总是这样,有什么重大情况,都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我,使我深深感到了他对我的尊敬和信任。久未谋面,欣喜之余,我对舍弟的思念也涌上心头。
舍弟小我许多,也已年过不惑。他有着清秀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说起话来,很沉稳,给人一种斯文有涵养的感觉。
舍弟是我们六姐弟中的老幺,我们对他都爱之有加,父母由于老来得子,对他更是视若掌上明珠。然而,舍弟并不娇气,反而乖巧懂事,令人喜爱。
由于我和他是家中仅有的两个男孩,年龄最接近,因此,他自然跟我更亲近些。记得他过周岁时,穿一件金黄色的毛衣和吊带裤,在家门前蹒跚学步,看见我放学回家,直扑我而来。他周岁时的纪念照,胖乎乎的圆脸笑嘻嘻的样子。至今,我还保存着这张照片。春节团聚时,总要拿出来欣赏一番。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他小时的趣事,他站在一旁,笑眯眯地听着,一言不发,一副受宠不惊的神态。
我家住在河边,对面有品峙而立的山峰。一到夏天,河水清澈,我们经常下河游泳。他对水的悟性特好,一开始,他还要借助救生圈,游到河中心的沙洲上,然后,他就在浅水区学各种游姿,不久,他就能运用自如,甚至横渡一百多米宽的河面了。我下乡插队的时候,一放假,他也会兴冲冲地跑到乡下来。雨天,他头戴斗笠,身披塑料雨衣,和农家孩子一起,在山坡上放牛。弄得一身雨水,他却很开心,因为新奇而兴奋。晚上,他和我一起睡在陋室里,被蚊子咬得满脸红包,弄得我心疼了好几天。而他只是用手摸摸脸,轻轻地说:“没关系。”
我上大学的时候,舍弟也才十二岁,他竟一人从老家来到省城。见了他,我又惊又喜。那时,我是一个穷学生,至今想来,对舍弟也没有好招待,吃食堂,上街也只是一碗面条。但舍弟并无怨言,也不挑剔。我们兄弟俩,一起逛省城的纪念馆,广场,公园,不亦乐乎。当然,我也会给他买一些书籍,希望他多学点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果不其然,舍弟高中毕业时,也考上了大学。令我倍感欣慰。
上大学时,舍弟又爱上了中长跑。每天清晨,他都会早早起床,到田径场上练耐力,练速度,他跑三千米,五千米,成绩都不错,还参加了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篮球场上,他三步上篮,轻舒猿臂,将球漂亮地送进篮筐。他无论在哪工作,都是业余篮球队的召集人和主力队员。体育锻炼,亦使他学习工作起来更加精力充沛。
一母所出,血浓于水。有一年我患重症,舍弟急我所急,到处找医师,寻偏方,探信息。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和我爱人一起陪我去上海求诊。难忘那一天,我人事不省,满口胡语。是舍弟和我爱人打的士送我进医院急诊,舍弟背着我,一路小跑,上楼,把我送上了病床。他还鼓励我,一定要有必胜的信念,用科学的态度,顽强的毅力去战胜病魔。离开上海之际,他怕我寂寞,特意将随身听和耳机一并给我,令我欷不已。
舍弟在事业上,也是全身心投入,他从基层干起,任职副乡长,不到一年,二十三岁的他,就被任命为乡党委书记。在乡下,一待数年,以后,在宣传部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常务副市长的岗位上都干过。在单位,他说要做个好公仆;在父母面前,他说要做个好儿子。而对我来讲,他始终是个好舍弟。他对我谦恭有加,令我常常感到舍弟凡事都走在了我前面,却没有一丝矫情。我也为有这样一个舍弟而感到高兴。
前些年,我在家休养,他也常抽空来看我。并用诸葛亮的名句“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和我共勉。他出了一本书,收集了他写的论文,取名为《思悟集》,送了一本给我,并在扉页上题写“请哥雅正”。读着舍弟写的文章,我仿佛看见他在深夜灯下笔耕的姿影。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世间最难得者兄弟。”手足之情,是弥足珍贵的亲情,我一生都将倍加爱惜。想到此,我掏出手机,也给舍弟发了一条短信:“弟,已悉。望你在新的岗位上,发挥才干,做出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