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一生,主要从事讲学和著述。他曾两次入齐,三度担任稷下学宫的祭酒。他还到燕国游历,到秦国进行政治考察,并向秦昭王讲说儒家“王道”的政治主张。随后,他返回赵国和临武君议论兵法,认为应该兴“仁义”之师,争取民心。后来,他接受楚国春申君的邀请,入楚担任兰陵令。春申君遇刺身亡后,荀子也丢官,从此定居兰陵直到终年。当时,荀子的名气很大,不少人投拜门下,弟子中数韩非和李斯最为杰出。苟子的传世之作是《荀子》三十二篇。
(一)荀子是先秦唯物主义思想家
战国后期,封建制度已在各诸侯国稳固建立起来。结束分裂割据,建立统一的封建国家,成为不可拦阻的时代大势。荀子正是顺应了这一历史潮流,在意识形态领域,自觉地担当起综合“百家”的任务。苟子对先秦诸子的学术思想都有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正是在分析、批判诸子思想的基础上,荀子扬长避短,逐渐丰富充实了自己的思想,建立起一个规模宏大的学术体系,成为先秦诸子百家的集大成者。荀子自称儒家,以孔子继承人自居,他对当时子思、孟子等儒家门派都有批判,他不同意子思、孟子“法先王”的主张,认为孟子宣扬“性善论”是歪曲孔子学说,甚至指斥子夏、子游之流是“贱儒”、“俗儒”。他批评墨子,非难其兼爱平等的观点,但对其“尚贤”主张有一定继承,对墨子后学中认识论和逻辑学方面的成果,更是予以吸收。他批评自己的老师宋研“见侮不辱”、“情欲寡少”,同时,吸收了宋研关于“气”的学说,从而使自己的天道观建立在唯物主义的“气”本体论基础上。应该看到,荀子学说的博采众家之长的特点,正是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积极向上的思想风貌的体现。
荀子建立了一套唯物主义的天道观。他反对殷周以来有神论的天道论,不相信宇宙受着一个有感情有意志的神的主宰。他说,日月的照耀,众星的旋转,四季的更迭等全是自然现象,依照一定的规律进行,“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与人事根本无关。他进一步提出“天人相分”的命题,指出自然的“天”是没有意志的,它不能主宰人类的命运。至于自然界出现的变异现象,无非“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像日食、月食、风雨不调、彗星、流星的出现,每一个时代都会发生,禹的天下和桀的天下都免不了,但禹却能修治天下,桀只能扰乱天下。可见,政治的成败,人事的好坏在人而不在天。他指出只要人们注意发展生产,生活节俭,那么,“天”就不会使之贫困;只要人们注意饮食营养、经常锻炼身体,那么,“天”就不会使之害病;只要人们顺应事物的自然规律而行动,那么,“天”也不能使之遇祸。更可贵的是,他提出了与其“从天命而颂之”,宁可“制天命而用之”的主张,认为人类能够掌握自然规律,并以此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这“人定胜天”的思想,把古代唯物主义自然观推向了一个高潮。他的“天人”思想,对两汉时代的哲学思潮有着深刻影响,对后代中国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也起了极大的作用。
(二)荀子的“性恶论”思想
在社会政治思想上,荀子以儒家学说为主体,兼收法家的政治主张。他针对孟子的“性善”说而提出“性恶说”,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而“善”则是后天人为的结果。“人性”就是饿了想吃饭,冷了想取暖,劳累了想休息,愿意得到好处而不愿意受损害。基于这样的“人性”,人类社会就产生了:人人都有各种欲望,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追求,如果追求时没有人、己权益的界定、没有适当的分寸,就会产生争斗,一有争斗天下就乱了,一乱大家就都陷入困境。于是,圣人就出来申明礼义,教化百姓,建立法律,治理天下,施行刑罚,使人们不敢为非作歹,这样,天下就安宁了,就符合“善”了。如果说,孔子“礼治”的思想中,已颇有“法”的意味,那么,苟子明确地将礼、法相区分,一方面强调礼义教化的重要性,强调对人们进行思想教育,一方面则主张严刑峻法治理天下,认为没有法治,天下就会大乱而不可收拾。荀子指出了“礼”、“法”作为统治手段应该互相补充,缺一不可。事实上,他已为后代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制定了大方略。在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除了最初的秦王朝忽视了“礼教”的软的一手,其他王朝无不“王霸杂用”。只不过,他们不像荀子那样公然宣称要把礼义教化与强有力的刑法结合起来,而是打着“孔孟”、“仁义”的幌子,掩盖自己对天下百姓的专制统治和压榨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