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在中国汉文字的源头上,探究“回回”一词的来历吧。从迄今发掘整理出的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辨析,“回”字与“亘”为同源字。据《甲骨文新编》载回”字最早写为酵,义为转,回转的转。成书于东汉建光元年(公元121年)由许慎撰写的《说文解字》“回”字条解释说:回,转也。渊,回水也。故颜回字子渊,从口。中象回转之形。中当作口,外为大口,内为小口,皆回转之形也。如天体在外左旋,日月五星在内右旋是也。古文像一气回转之形。
据此可见,“回”字的本义为转,旋转、回转的转。无论是如渊之转、如气之转,还是如天体星辰之转,都是回旋转绕的意思。汉语言以重叠字的方式为词究竟始于何时,我没有见到过考证。仅就我目前所知,用重叠字为词作形容词以状行、状事、状物、状情势,确是源远流长。翻开人所熟知的《诗经》,便可见到许多重叠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木豕之丁丁,赳赳武夫”、“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用重叠词形容象声,无疑有加强、强调单字既有含义的作用。这种表达方式,过去尤其是在陕、甘、晋、冀毗邻地区更为流行,如称柳枝编的筐子为“筐筐”,小的刀具为“刀刀”,用重叠词的方式,直到今天仍为我们所喜用。“回回”一词作为对一个群体的称呼,始于两宋,这是有见于史料的。但在汉语言的词汇里,“回回”一词的出现则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据我所见,成书于西汉时的《尚书大传·虞夏传》就有这个词。《虞夏传》这样说:舜在将向禹禅让王位之前,曾到唐郊作过祭祀,返回后“乃作大唐之歌,其乐曰:舟张辟离,鸽鸽相从;八风回回,凤凰喈喈”。依我理解,这段歌词大意是,违背客观情势会损害和谐,只会使得像金色的鹤德那样的鸟相随左右;顺应八方之风依时回转,则能听到百鸟之王凤凰的悦耳鸣叫。可见,这首歌的主旨是在倡导顺应天时、顺应自然、顺应客观的思想。在这里,“回回”当为天地四时运转之义。
《后汉书·马融传》中也见有“回回”一词。马融在《广成颂》中描述古代帝王天子狩猎活动的宏大场面时这样写到:“猎徒纵,赴榛丛,徽姻霍弈,别骛分奔;骚扰聿皇,往来交舛;纷纷回回,南北东西;风行云转,匈磕隐訇;黄尘勃,暗若雾昏;日月为之笼光,列宿为之翳味。”联系上下赋文可见,此处的“回回”一词,应为奔驰往来、急旋迅转之义。
晋代束文微在一篇表述人与自然关系的诗文中有这样一段精彩的宏论:“瞻彼崇丘,其林蔼蔼;植物斯高,动类斯大;周风既洽,王兽允泰;漫漫方舆,回回洪覆;何类不繁,何生不茂?物极其性,人永其寿;恢恢大圆,茫茫九壤;资生仰化,于何不养?”在这里,我们应当特别注意这两句辞漫漫方舆,回回洪覆”。意思是说,长而无边的地方,被周而复始的广大天宇所覆盖。可见,此处的“回回”,是对天的动态旋转特征的形容。
综合以上考证,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回”字的本义是“回转、旋转”;“回回”一词加强了“回”字的基本义,其义为在广阔天地间往来交织、循环往复的回旋转绕。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意义,则是它的基本义的引申、借代等。
(二)“回”字本义的引申:回客即商客,回人即商人
现在,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回回”这个原本作为使动、形容的词,是何以引申、借代或者因为其他什么原因而具有它以后的意义的?这是我们必须解读的一个重要结点。
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在寻觅着其中的缘由。我相信,先人的生活总会留下某种痕迹,即便是蛛丝马迹。我试图从记载朝贡要事的《册府元龟》中找出一丝信息,但终无结果,这部记载下迄五代之末的万国朝贡大典,其中虽多次记载有大食国、回纥国朝贡事,但从未有过“回回国”的记载。就是在辽代,也从未将回回国与大食国、回鹘国混淆过。如,《辽史·太祖纪》载:“天赞三年(公元923年),癸亥,大食国来贡。”记录与回鹘国往来的更多,这说明,在唐及五代时,官方并无“回回”和“回回国”的叫法,也不存在将大食国与回回国换称或回回国与回鹘国混称的情况。我意识到,“回回”叫法的由来极有可能源出民间。
终于,在历史的沉积中,有几片化石般的语词得以出露。《资治通鉴》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后晋“天福八年(公元943年),初,河阳牙将乔荣从赵延寿入契丹,契丹以为回图使,往来贩易于晋,置邸大梁。及契丹与晋有隙,景延广说帝囚荣于狱,悉取邸中之货。
凡契丹之人贩易在晋境者,皆杀之,夺其货。大臣皆言契丹有大功,不可负。戊子,释荣,慰赐而归之。”对这件事,元代时由脱脱编修的《辽史·太宗纪》中还有这样的记载:会同五年(公元942年)“七月庚寅,晋遣金吾卫大将军梁言判、四方馆事朱崇节来谢,书称孙不称臣;遣客省使乔荣让之景延广答曰:先帝则圣朝所立,今主我国自册,为邻为孙则可,奉表称臣则不可”。
上述两段记载讲的是同一件事,但在称乔荣的职务时,却有两种不同的名称,前者称回图使,后者称客省使。《辽史·百官志》云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不以名乱之。”联系上下文可知,回图使是五代及北宋时,契丹设置的掌管与中原地区进行贸易兼有信使职责的专职官吏,官职名称与中原地区不同;而客省使则是以后仿后唐、宋代同类官署名称而更名的称谓。后唐及宋代均设有客省使,职责大致一样。《宋史·职官志》云‘客省使、副使各二人,掌国信使见辞宴赐及四方进举,四夷朝觐贡献之仪。”契丹仿汉制,将回图使改称客省使,职责范围显然要比先前大了许多,但基本职责仍是掌管国家信、贡使节的朝觐贡献之仪和商务贸易的署衙。
检阅《辽史》可以看出,契丹让乔荣担任回图使一职的时间,应在会同初,即公元938年。那么,契丹人缘何将主管与中原地区商业贸易的官职称之为回图使呢?我们知道,契丹国(辽国)先后与五代及北宋并存了近220年,这就使得辽代受汉文化的影响广泛而持久,汉化程度很高。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五十所云:“自契丹侵取燕蓟以北……其间所生豪杰皆为其用,得中国土地,役中国人力,称中国位号,仿中国官属,任中国贤才,行中国法令。”说明契丹人近乎中原化了。在这种社会文化的背景下,契丹人说话时常也说汉语,或者契丹语与汉语间杂使用,“回图使”官职的设置便是其中一例。
“回图使”一词,用契丹语的译音是解释不通的,而从汉语的角度看,便不难理解。我国自东汉以来素有将商业经营称之为回易的说法。特别是唐及宋、辽、元时,西北和中原地区在商贸领域中有关回、回残、回图、回易、回市、回客、回人的说法更为普遍。公用物资使用后以贱价卖出的商业活动叫回残;以官钱贷给民间做生意赚钱谋利的谓之回图(蒙古语中翻译为斡脱);双方不用通行币钱而是以物易物的叫回易;在商贸市场上进行交易也叫回市;将来自境外的商客同时亦称之为回客或回人。
《新唐书》(卷一〇九列传四十三)载,唐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宋务光上书曰:要使官吏清廉,就应允许为官的将自己的剩余俸禄,用于包括放贷款在内的商业经营活动,此谓“回不急之禄,以购清廉”。
《新唐书》“食货志二”说:“文宗太和九年(公元835年),以天下回残钱置常平义仓本钱。”《旧唐书》一〇六王毛仲传曰:“每岁回残,常置数万斛。”
北宋范仲淹在《答窃议》中说安边御众须是得人心,优恤其家,厚其爵禄;多与公用钱及属州课利,使之回图,特免税算,苟财用丰盈,必能集事。”
《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九载:宋初,征西将军王韶为巩固河陇一带边防,提出“以商养边”的主张,他上奏朝廷说:“措置洮河(即洮州、河州地面),只用回易息钱,未尝辄费官本。”
宋代曹彦的《昌谷集》有记载说当开禧未用兵以前,诸军皆有回易;以至邸店酒息,皆有宽剩。”
《旧唐书》列传一二四“李德裕”中说,元和十五(公元820年)年五月,李德裕为劝谏朝廷减少征贡,上奏说他所在浙西地区经费紧缺,“至于绫纱等物,犹是本州所出,易于方圆。金银不出当州,皆须外处回市宋代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云近时社公多为回回所买。或言其胸中有珠,过二十以后则在膝,必凿之。过三十以往,则无之矣,此妄传也,纵有之,回客焉敢杀人而取珠乎?”
元代汪大渊在《岛夷志略》中云:“去加里二千余里……其地堰潴,田肥美,一岁三收谷,通商贩于他国……回人居之,其土商每兴贩黑仔往朋加刺,互用银钱之多寡,随其大小高下而议价。”由此可见,回、回残、回图、回易、回市,都涉及到商业贸易、钱款放贷和物品交换的问题;而“商”字按古人解,“章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也”。显然,“回”与“商”在字的本义上讲,是有某些互通性的,古人把互相往来的“通四方之物”的商品交换谓之回、回残、回易、回图、回市,将从事行商、客居外地的人称之为回客、回人,从字、词的本义看,最主要的在于“回”与“商”字所共有的往来交换的动态特征,这种称谓,无论从词义的内涵上讲,还是从词的形象性上说,都是贴切的、生动的,是地道的汉语言表达方式。
(三)词的借代:“回回”先是对西域蕃商的特指性俗称,以后又泛化为包括来自西域的工匠技艺和移民那么,中唐、五代及辽、宋时,何以又将从事回图、回易、回市活动的“回客”、“回人”特指为来自大西域各地的商人、贡使呢?这不能不涉及到当时商贸及对外交流的大势。
我们知道,汉至初唐,由于丝绸之路的开通,中西之间的这种回图、回易、回市活动非常频繁,而且主要是与广义上的西域诸国、诸蕃进行往来。及至中唐、五代、宋、辽、金各朝,由于社会局面和疆域的变化,中西之间的商贸活动较之以往更加频繁,其中,以大西域的马匹和中原汉地的丝绸为主要商品的马绢贸易,成为大宗物品交易。中唐安史之乱后,中原地区战乱频繁,马匹的需求量非常之大,尤其是在五代,马匹的用量更大,仅后唐境内,就拥有战马五万匹;而西北乃至葱岭东西的大西域,则是盛产马匹的地方,特别是中亚地区,更是出产良马天驹、集散马绢珍宝的国际性着名贸易中心地,这就使得马绢贸易成为当时东西方的主要商品贸易。《资治通鉴》载:“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冬,十月,己卯,范延广、冯赞奏:‘西北诸胡卖马者往来如织,日用绢无虑五千匹,计耗国用什之七,请委缘边镇戎,择诸胡所卖马良者给券,具数以闻。’从之。”
这里讲的西北,不是现在意义上的西北五省,而应是大西域的概念,诸胡也是各民族的商客。当时“西北诸胡卖马者往来如织”,各族商客车载畜驮贩运商品的空前繁忙景象,犹如织布机穿梭往来,或如马融《广成颂》中“往来交舛,纷纷回回”和晋束文微诗中“漫漫方舆,回回洪覆”的生动描述。面对纷纷来到中原地区从事马绢贸易的蕃商胡客,北方民间因历来有爱说重叠词的语言习惯,于是很自然地将这些来自远道的回客、回人称之为“回回”。我以为,这应是民间最早将西域蕃商叫作“回回”的由来。这种叫法,在当时也并不是新创造的,而是以汉语言中古来就有的“回回”一词为基础,又因时赋予了新的指代意义。
这里还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五代及宋、辽、金以来,伴随着空前的马匹丝绸贸易业,大西域各地色目人以珠宝、香料等物交易中原地区手工业制品的商贸活动进一步繁荣;而与此相随的由西向东的人口迁徙也相当频繁。北方,首先是西北之甘肃、宁夏、陕西的一些地方,由于地处古丝绸之路要冲,西域诸蕃聚集不少,正如沈括在军歌中所云:“灵武、西凉不用围,蕃家总待纳王师。城中半是关西种,犹有当时轧吃儿。”这里的“关西种”即玉门关以西诸族人,“轧吃儿”即地处葱岭东的“察赤”部族男子。正是由于大西域各地色目人行商、贡使、工匠技艺和客籍移民等往来如织地涌入中原地区,这就使得“回回”这个原本是对往来贩易、贡赐的大西域的商客、贡使的形象称谓,逐渐演变泛化成为对大西域各色部族行商、工匠技艺、移民、客兵的特称,并且使这种称谓在当时的普通百姓中业已约定俗成。
北宋时,对“回回”这一特指性称谓,乡民兵丁是尽人皆知的,这从沈括所着的《梦溪笔谈》中可以得到佐证。沈括长期在西北任职,对北方特别是西北的民风蕃情非常熟悉,他为边兵编写的大量军歌,主要是让军队的基层官兵唱的,因此,歌词通俗易懂、明白如话,有的还间有明显的地方方言。在其中的一首中能够将“回回”作为交战方的一个主体对象写进去,至少说明了三点:一是“回回”作为一个特征突出的群体,早在北宋末就已经在全社会形成了共称。二是“回回”起先是以商客、贡使的职业内涵和行为特征而名的,后来随着内涵的扩大,除指大西域的商客、贡使外,还包括来自西域的工匠技艺、客居玉门关内的西域侨民和从友好邦国借来助战的外籍客兵,总之,“回回”的职业成分已趋复杂。三是“回回”的称谓从民族成分上看,并不是单指某一族、某一类,而是泛指来自大西域的各族胡商蕃客和客兵、移民。正因为这样,中原地区的官方在当时也有诸胡、诸蕃的说法。认为沈括此处提到的“回回”是对回纥人的异译或俗称的观点,我以为根据不足。当然这并不是说“回回”与“回纥(鹘)”毫无关联,关联还是有的,因为“回回”最先是以来来往往于中原地区的大西域商客、贡使的职业特征而名的,而大西域又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地域概念,居住有众多的民族,在从事中西商贸活动的诸多民(部)族中,回纥(鹘)商客理所当然是其中之一,并且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是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甘州回鹘国,凭借在丝绸之路上占据的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进入五代以后,由于受到从事国际丝绸、珍宝贸易巨额利润的驱动,他们开始从单一的牧业生产状态,转为大力倡导商贸活动,充当起了中原、华北及东北地区的五代和契丹国与葱岭东西诸国(族)进行经济往来的中间商(使),因而在来自大西域的众多商客、贡使中,处于突出地位。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说“回回”就是“回纥(鹘)”的异译,或是转音与俗写。准确地说,二者的关系应是包含关系,而不是重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