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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有句话说得好,“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吴遇歌前两天刚说自己为了穿高跟鞋要找个比自己高的男朋友,今天时熠就送了裙子和高跟鞋过来。

“那是什么?”陆尽繁站在二楼,看到客厅里的茶几上摆着一个长方形纸盒,问站在茶几边上的吴遇歌。

吴遇歌闻声回头看了他一眼,道:“哦,衣服和鞋子。”

“待会儿要出门?”陆尽繁走下楼梯。

“嗯……嗯。去帮别人庆生。”

陆尽繁走近之后,看清了衣服上的价签。认识一年多,凭他对她的了解,是绝不可能花这么多钱去买条裙子的。想到某种可能,声音低了几度,“跟时熠一起?”

吴遇歌将纸盒放回脚边的纸袋里,准备进屋去试穿一下,听到陆尽繁的声音,抬头匆匆露出一个笑,“嗯。”

“他生日?”

“不是。是他一个好朋友的生日好像。”

陆尽繁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一个音,斟酌了好久,才道:“你不是,拒绝时熠了吗?”

“对啊。”吴遇歌拎着纸袋往自己房间走,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坦然一笑道:“但是既然不讨厌,多点了解多个朋友也挺好的,对吧?”

李杏对于吴遇歌的影响不可小觑。

陆尽繁眉宇轻锁,看着她从自己身边走过,垂在身侧的手下意识地就伸了出去。

“嗯?”手忽然被牵住,吴遇歌不禁回头,先看了看将自己的手一把握住的手,然后抬眼不解地看着陆尽繁。

收到她不解的目光,陆尽繁并没有松手,顿了顿,低声道:“……我待会儿也要出去一趟,顺便送你过去。”

比起和时熠独处,吴遇歌觉得跟BOSS大人似乎更自在一点,而且陆尽繁这个人阴晴不定,要是自己谢绝指不定又惹出什么来,顺从地点了点头,眼睛眨巴眨巴地看他,“哦,好。那我去给时熠打电话问地址。”

陆尽繁这才放开她,“嗯。”

吴遇歌收回手。莫名地,她觉得今天的陆尽繁似乎有些不对劲。但他没说,她才不会傻不愣登地往枪口上撞。拎着东西进了自己房间。

百八十年都没有穿过裙子的吴遇歌在换上时熠送来的裙子后连镜子都不敢照。赤着脚,这儿拽拽那儿扯扯,磨磨唧唧地挪到了穿衣镜前。不知道是不是鹅黄这个颜色的问题,吴遇歌在看到镜子里的人时,乍然被惊了一下。看习惯了自己穿休闲装的样子,忽然套个裙子,一股时空穿越的即时感扑面而来,而且是魂穿!

“呃~”鸡皮疙瘩瞬间掉了一地。

等到终于适应自己穿裙子的样子,吴遇歌又开始盯着那双高跟鞋发愁。

基因原因,她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成为班里的“最最”妹。全班女生最高不动摇,稳坐教室最后一排不动摇,升旗做早操不仅最后一排,而且是男生那排的最后一个!继续不动摇!当所有人都想方设法长高的时候,她想的是怎么跟大家呼吸同一个水平线的空气。有首歌不是唱:“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其实白天黑夜算什么,擎天柱和武大郎才是真正的“你永远不懂我伤悲”。

差不多六厘米的细高跟,相比于那些“恨天高”根本不够看,但是对于吴遇歌这种常年都是平底鞋的人来说,这跟“跟天高”也没什么两样。

坐在床尾,拿着高跟鞋翻来覆去地看,大有不把这高跟鞋看成平底鞋不罢休的架势。结果看了许久,鞋子也没有丝毫变化,认命地叹了口气,将鞋放在地上,换上。

大学的形体老师说过:“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爱高跟鞋。女人爱穿高跟鞋,男人爱看女人穿高跟鞋。”虽然不清楚为什么它有男女通吃的本事,但穿上高跟鞋,一站起来,世界似乎都变得不一样起来,整个人的都不由往上拔。

吴遇歌踩着高跟鞋在房间里走了几圈。或许是大学那半年的形体课起了作用,第一次穿高跟鞋走路并没有太难,至少没有东偏西倒。只是走的时间长了,双腿像是被什么拌住,不怎么灵活,膝盖也伸不直,不自主地弯曲。好在休息一下便能调整过来。注意一点,应该不会出糗。

穿着裙子高跟鞋在房间里练习了一会儿,自在许多。不过等她一走出房间,和陆尽繁撞个正着的时候,又开始浑身上下不自在起来。大夏天的,无袖连衣裙穿着竟然感觉凉飕飕的。吴遇歌下意识地搓了搓手臂,无意之间扰乱直直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陆尽繁道:“走吧。”

“好。”吴遇歌本来准备拔腿小跑跟上,结果刚一迈脚,就被脚下的高跟鞋一把拽了回来,只得规规矩矩地走路。

到了目的地,陆尽繁将车靠边停稳,吴遇歌解开安全带,扭头道:“老大,那我先走了。”

“嗯。”

打开车门,一只腿刚迈出去,身后又传来陆尽繁的声音,“要……”吴遇歌正要回头——

“遇歌!”时熠兴奋的声音传来,一下将吴遇歌的注意分散。

时熠早就等在别墅楼下,看到吴遇歌,大步朝她走来。

“尽繁哥。”时熠站在路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俯身跟驾驶座上陆尽繁打招呼。

陆尽繁轻嗯了一声。

“来,遇歌,小心。”时熠刚车门再拉开一点,朝吴遇歌伸出手。

裙子加高跟鞋实在不怎么方便,吴遇歌便将手搭在时熠手上,借着他的力下了车。

吴遇歌关上车门,正要跟陆尽繁说“路上小心”,结果对方根本就没给她这个机会,油门一踩绝尘而去。

吴遇歌看着他的车消失在转角,心里竟然有些不舒坦。随即反应过来,又忍不住暗暗鄙视自己。被他损的时候气得咬牙切齿,现在人终于要“放下毒舌,立地成佛”,自己又觉得别扭。脑子是进水了还是被驴踢了?!

“遇歌,我们进去吧。”时熠拉回她的注意力。

“好。”

往里的路上,不断有人跟时熠打招呼。看来,时熠的社交圈子不小。穿过门口的玄关,偌大的客厅一点点在视线中完整。

时熠帮她拿了一杯喝的,刚递到她手上,就有人过来,热情熟络地将胳膊搭在时熠的肩膀上,满脸是笑看了吴遇歌一眼,对时熠道:“哥们,挺能啊。去哪儿找了这么个大美女。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姐姐妹妹的介绍给我啊。”

时熠笑着拍了下他,“别贫。”

转而对吴遇歌道:“遇歌,这是我发小,江明河。”

“你好。”

时熠正要把吴遇歌介绍给江明河,对方忙摆手示意不用,一手搭着时熠,另一只手吊儿郎当地伸到吴遇歌面前,“我这人虽然记性不怎么好,但对于美女的名字听一遍就能记住。遇歌是吧?遇歌,遇见最美的歌,好名字。”

吴遇歌忍俊不禁,伸手和他握了握。

“阿晋他们刚刚到了,走,一起过去喝一杯。”江明河揽着时熠就要走,不等时熠反应过来,又扭头拉上吴遇歌,“遇歌也一起来。”说完,也不顾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空着的一只手揽过吴遇歌的肩。

“明河。”时熠看了眼江明河搭在吴遇歌肩上的手,眼里满是不赞同。

“啧,就你最婆婆妈妈。到这儿来的都是朋友,好朋友不拘小节。你说是不是啊,遇歌?”

虽然被人扒着肩,但对方的动作并没有给她占便宜或者侵犯的感觉,吴遇歌微微一笑,附和地点了点头,“是,是。”

“你看看,你看看。多学着点。”

“不过……”吴遇歌弱弱开口,“我感觉为了衣服的安全,我还是自己走比较好。”说着,举了举手里的果汁。

江明河看了眼她手里的玻璃杯,笑呵呵地收了手,“说得对。还是遇歌考虑周全。今天我可是肩负摆脱单身的任务,这‘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衣服可不能出什么岔子。”

脱离了江明河的束缚,吴遇歌刚一站稳,突然被人从身后一把抱住,撞得她当即一个趔趄,一个声音恰似除夕夜炮仗声炸在耳边。

“书菲!”

慌乱中,还好江明河出手扶了她一下,才没有摔倒。不过就算拼尽全力想稳住手里的杯子,但后面撞过来的力气太大,加上脚上踩的是高跟鞋,果汁还是洒了出来,江明河的衣服和吴遇歌的裙子都没逃过此劫。果汁洒在她的群角,然后顺着膝盖往下滑。

“书菲书菲!你终于……”身后的女生兴冲冲地拉着吴遇歌的胳膊让她转过身,但在看到吴遇歌的脸之后,话戛然而止。

难以避免的一瞬尴尬。

在女生再次开口之前,时熠脸色难看的抢先从她手里将吴遇歌拉了回来,一言不发,单膝蹲下,拿着手帕帮她擦腿上的果汁。

吴遇歌这才从刚才尴尬的惊讶中回过神来,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伸手想要时熠的手挡开,“没事没事。我自己来就好了。”

发现自己认错了人,闯了祸的女生默默往后退了退,准备趁着几个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掉,结果腿刚迈出去就被江明河拉了回来。

“惹了事就想跑,今天早上抹脸上的精油抹脚底下了?赶紧给人道歉。”

“没关系的。擦干了也看不出来。”吴遇歌忙打圆场。毕竟是人家的生日宴会,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

女生被江明河拉着脱不了身,埋着头嘟哝:“谁叫她跟书菲长那么像,又跟时熠……”

“够了。”时熠冷冷打断,脸上的愤怒不悦丝毫不掩饰。

习惯了平时阳光的时熠,看到他这个样子,吴遇歌不由吃惊。

女生当即住了声,大大的眼睛看着时熠,眼见着眼睛被泪水溢满。

“遇歌,我带你去洗手间。”

气氛太过怪异,吴遇歌也想快点离开,便顺着时熠的意思,“嗯,好。谢谢。”

“不用跟我客气。”语气顿时缓和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刚才那场小事故成了难兄难弟,吴遇歌收拾收拾出来之后,江明河就拉着她到处跑。不过,庆幸的是,因为时熠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倒没灌她酒。时熠帮她拒了好几次酒之后,有人忍不住调侃他一句。

“我说,时熠,你这也太紧张了吧。红酒就算了,竟然连啤酒都不让喝。”

“遇歌她酒量不好。”时熠笑答。

吴遇歌一愣,他怎么知道自己酒量不好?

大概是她疑惑的目光太过明显,时熠解释:“上次我姐生日你醉得不省人事,我抱你下楼的事情你应该是想不起来了。”

“哦~抱下楼?”一群人开始起哄,目光暧昧地盯着两人看。

被他们这么一笑,吴遇歌不禁有些尴尬。

“你们别瞎起哄,遇歌都害羞了,脸都红了。”在座不知谁调笑了一句。

本来吴遇歌还能绷得住的,结果被人这么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脸“噌”一下就红了。

跟时熠道了别,吴遇歌转身进了公寓。电梯门刚一关上,吴遇歌连忙弯腰准备把高跟鞋脱下来。在别墅那边一直都在走动还好,坐时熠的车回来,脚休息了一会儿,现在再一走路,简直疼得钻心。

脱下脚上的鞋,发现脚趾头破皮的破皮,流血的流血。

“嘶~”吴遇歌吃痛,忍不住倒吸凉气。

“叮——”电梯到了。

吴遇歌拎着高跟鞋光脚走了出来,想着陆尽繁应该已经上楼休息了,没必要也没勇气再穿上鞋进屋。

打开门一进去——

吴遇歌拎着高跟鞋怔在门口,愣愣地看着相距几步之遥的陆尽繁,一时忘了该作何反应。

走道里的灯大亮,照着她的狼狈无处躲藏。血迹斑斑的脚趾踩在乳白色地板上,醒目又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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