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宋)撰
某窃惟方今之势,恢复岂难为哉。上之人持之坚,下之人应之同,君子曰“不事仇雠”
,小人曰“脱有富贵”,如是而恢复之功立矣。虽然,战者天下之危事,恢复国家之大功,而江左所未尝有也。持天下之危事,求未尝有之大功,此扌晋绅之论党同伐异、一唱群和、以为不可者欤?于是乎“为国生事”之说起焉,“孤注一掷”之喻出焉,曰“吾爱君,吾不为利”,曰“守成、创业不同,帝王、匹夫异事”。天下未尝战也,彼之说大胜矣,使天下而果战、战而又少负焉,则天下之事将一归乎彼之说,谋者逐,勇者废,天下又将以兵为讳矣,则夫用兵者讳兵之始也。某以为他日之战当有必胜之术,欲其胜也,必先定规模而后从事,故凡小胜不骄、小负不沮者,规模素定也。某谨条具其所以规模之说以备采择焉。苟从其说而不胜,与不从其说而胜,其请就诛殛以谢天下之妄言者。唯无以人而废其言,使天下之事不幸而无成功,他日徒以某为知言,幸甚。
其一
恢复之道甚简且易,不为则己,为则必成。然而某有大患:天下智勇之士未可得而使也。人固有以言为智勇者,有以貌为智勇者,又有以气为智勇者。言与貌为智勇,是欺其上之人,求售其身者也,其中未必有也;以气为智勇,是真足办天下之事而不肯以身就人者,叩之而后应,迫之而后动,度其上之人果足以有为,于是乎出而任天下之事,其规模素定,不求合于人者。
且恢复之事,为祖宗、为社稷、为生民而已,此亦明主所与天下智勇之士之所共也,顾岂吾君吾相之私哉。然而特怵于天下之士不乐于吾之说,故切切然议之,遂使小人乘间投隙,持一偏可喜之论以媒己私利,上之人幸其不徇流俗而肯为是论也,亦稍稍而听之,故施于事者或骇,用于兵者有未可知,此某之所以为大患欤。
故某以为今日之论,“不可白于天下”,所恶乎白者为其泄也,然取天下智勇之士可与共吾事者而泄之,非泄之于天下也。今不泄于吾之共事者而泄于敌,其泄之也甚矣。盖天下有英雄者出然后能屈群策而用,有豪杰者出然后能知天下之情。欲乞丞相稍去簿书细务,为数十日之闲,舒写胸臆,延访豪杰,无问南北,择其识虚实兵势者十余人,置为枢密院属官,有大事则群议是正而后闻,敢泄吾情者罪之;议论已定,敢泄吾事者罪之。此古人论兵决事之大要也。
其二
论天下之事者主乎气,而所谓气者又贵乎平。气不平则不足以知事之情,事不知其情则败。今事之情有三:一曰无欲速,二曰宜审先后,三曰能任败。
凡今日之弊,在乎言和者欲终世而讳兵,论战者欲明白而亟斗。终世而讳兵,非真能讳也,其实则内自销铄,猝有祸变而不能应;明日而亟斗,非真能斗也,其实则恫疑虚喝,反顾其后而不敢进。此和战之所以均无功而俱有败也。孔子曰:“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昔越之谋吴也,二十余年而后动;燕之谋齐也,谓其臣曰:“请假寡人五年。”,对曰:“请假王十年。”。故疾之期年而无功,与迟之数年而决胜,利害相万也。符离之役断可见矣。故曰:“无欲速”。
凡战之道,不一而足,大要不过攻城、略地、训兵、积粟,与夫命使、遣间、可以诳乱敌人耳目者数事而已。然而知所先后则胜,否则败。譬之奕棋,纵横变化不出于三百六十路之间,巧者用之以常胜者,谚所谓知先后之序耳,败者反是。故曰:“审先后”。
凡战之道主乎胜,而胜败之数不可必,始败而奋,终则或胜;始胜而骄,终则或败。故曰:“一胜一负,兵家之常。”,讵一败便沮成事乎!且高祖未尝胜,项羽未尝败,然而兴亡若此者,其要在乎忍与不忍而已。不能忍则不足以任败,不任败则不足以成事。故曰:“能任败”。
此三者虽非胜负之所以决,然能以是三者处之胸中,则其所施为措注气象宏远,浮论不能移,深间不能窥矣。
其三
凡战之道,当先取彼己之长短而论之,故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今土地不如虏之广,士马不如虏之强,钱谷不如虏之富,赏罚号令不如虏之严,是数者彼之所长、吾之所短也。
然天下有急,中原之民袒臂大呼、溃裂四出、影射响应者,吾之所长、彼之所短也。
彼沿边之兵不满十万,边僥远阔,乘虚守戍力且不给,一与吾战,必召沙漠。吾之出兵也在一月之内,彼之召兵也在一岁之外,兵未至而吾已战矣。此吾之所长、彼之所短也。
吾之出兵也官任其费,不责之民,缓急虽小取之,不至甚病,虽病而民未变也;彼之出兵也,一仰给于民,预索租赋,头会箕敛,官吏乘时掊克,夺攘其财,斩艾其命,而天下大乱矣,虽有严法,不知而禁。此吾之所长、彼之所短也。
彼逾淮而来,长江以限之,舟师上临之,不过虏吾民、墟吾城,食尽而去耳;吾逾淮而往,民可襁负而至,城可使金汤而守,断其手足,病其腹心。此吾之所长、彼之所短也。
彼之所长,吾之所短,可以计胜也;吾之所长,彼之所短,是逆顺之势不可易,彼将听之,以为无奈此何也。故以形言之,是谓小谋大,寡遇众,弱称强;以情言之,则其大可裂也,其众可蹶也,其强可折也。举天下之大事而蔽之以一言,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是谓至计。
其四
既知彼己之长短,其胜于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而已也,故莫若骄之,不能骄则劳之。盖天下之言,顺乎耳者伤乎计,利于事者忤于听。上之人苟不以逆吾耳而易天下之事,某请效其说:
智者之作事也,精神之所运动,智术之所笼络,以失为得,转害为利,如反手耳,天下不得执而议也。日者兵用未举而泛使行,计失之早也。虽用兵之道有名实,争名者扬之,争实者匿之。吾唯争名乎,虽使者辈遣、冠盖相望可也。吾将争实乎,吾之胜在于攻无备、出不意,吾则捐金以告之:“吾将与汝战也。”,可乎!
谋不可以言传,以言而传必有可笑者矣。陈平之间楚君臣、与出高祖于平城者,其事甚浅陋也,由今观之不几于笑欤!然用之而当其计,万世而下功名若是其美也。
某闻其使人之来,皆曰:“南北之利莫如和。”某度之,必其兵未集而有是言,使之集,则使者健而言必劲矣。吾将骄彼,彼顾骄我,不探其情而为之谋,某未知胜负之所在也。
故上策莫若骄之,卑辞重币,阳告之曰:“吾之请复陵寝也,将以免夫天下后世之议也,而上国实制其可否。上国不以为可,其有辞于天下后世,顾两国之盟犹昔也。”彼闻是言也,其召兵必缓,缓则吾应之以急,急则吾之志得矣。此之谓骄。传檄天下,明告之曰:“前日吾之谓也,今之境内矣,期上国之必从也。今而不从,请绝岁币以合战。”彼闻是言也,其召兵必急,急则吾应以缓,深沟高垒,旷日持久,按甲勿动,待其用度多而赋敛横,法令急而盗贼起,然后起而图之,是之谓劳。故彼缓则我急,彼急则我缓,必胜之道也。兵法以诈立。
虽然,事有适相似者:里人有报父之仇者,力未足以杀也,则市酒肉以欢之,及其可杀也,悬千金于市求匕首,又从而辱之,意曰:“汝詈我则斗。”曾不知父之仇则可杀,以酒肉之欢则可图,又何以詈为哉!计虏人之罪,诈之不为不信,侮之不为无礼,袭取之不为不义,特患力不给耳。区区之盟曾何足云!故凡用兵之名而泄用兵之机者,是里人之报仇者也。
其五
某闻之: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故善为兵者阴谋。阴谋之守坚于城,阴谋之攻惨于兵。心之精微,出而为智,行乎阴则谓之谋。
某以谓今日阴谋之大者,上则攻其腹心之大臣,下则间其州府之兵卒,使之内变外乱,其要领不可不知也。
求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费,非常之费朝廷所不恤也,然而用之当其计则费少而功多,不当其计则费钜而功寡。何以言之?朝廷所谓经略秘计者,不过招沙漠之酋长,结中原之忠义,其招之者未必足以为之固也;假使招之来,拥兵而强则为我之师,释兵而穷则为今之萧鹧巴;不然,使甘听吾言而就战其地,虽婴儿之智亦不为此。结之者固非锄犁无知之民则椎埋窃发之党,非有尺寸可藉以为变,甚则率数十百人而来耳。势不足以为朝廷重,祸不足以制夷狄命,徒费金钱,为之无益耳。
某以谓欲其招沙漠之酋长,不若攻腹心之大臣,欲其结中原之忠义,不若间州县之兵卒。请言其说:
虏情猜忌,果于诛杀,其朝廷之上,将相则华夷并用而不相安,兄弟则嫡庶交争而不相下。某顷游北方,见其治大臣之狱,往往以矾为书,观之如素楮然,置之水中则可读,交通内外类必用此。今之归明人中,其能通夷言、习夷书者甚多,可啖以利,务得其心,然后精择上间,先至其廷,多与之金,结其酋贵,俟得其用事之主名,孰为贵,孰为党;用事则多怨,又知其怨者。俟得其情,然后诈为夷狄书画,若与其党交结为反者状,遗之怨家,事必上闻。嫡庶之间亦必有党,将令其争,又复如此。必将党与交攻、大为杀戮而后已。如是而其国大乱矣。是之谓攻其腹心之大臣。
中原州郡类以夷狄守之,故其卒伍之长甚贵而用事,然其心亦甚怨而不平。某尝揣量此曹间有豪杰可与共事者,然而计深虑远、不肯轻发,非比垄上之民、轻聚易散、出没山谷间止耳。若威声以动之,神怪以诳之,重赏以饵之,若是而未有不变者,彼变则拥兵而起,据城而守,变一兵而陷一城,陷一城而难千里,计无大于此二者。
苟朝廷不以为然,择沉有谋、厚重不泄之人,付以沿边州郡,假以岁月,安坐图之,虏人之变可立以待。
今两淮州郡,朝廷功名地也,盖河北可以裂天下,山东可以趋河北,两淮可以窥山东。
朝廷不知重此,而太守数易、才否并置,类非可以语此事规模者,某窃譬之有其器而不知其用者也。
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