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收下了黄泉戒指的莲就是再不喜欢这个凤凰圣女,也不好意思摆脸色给她看。
再一次来到尹芸冰和塔莎的公寓时,莲很是自来熟的无视了之前口口声声要抓她的“饼”,啜着橙汁,积极地打击着他。
“怎么,不准备来抓我啦?那么好心?我倒是挺好奇你是怎么向上面报告的哈?”莲笑眯眯的摧毁着薄彬的自尊心,故意变了一种男腔对着手机说道,“头,我发现了那个偷戒指的贼了,可素她是妖怪,我拿她没办法……哈哈……”
“所以,你是准备说,你是妖怪谁怕谁吗?!”薄彬瞪着莲,从牙缝里硬生生地憋出了这几句话。
混蛋,嚣张什么啊,是妖怪了不起?!终有一天我要你在我面前哭着求我放你一马,该死的!
“啦啦啦——”莲心情很好的冲着薄彬做鬼脸,自己得到了两枚喜欢的藏品,黄泉戒指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宝贝,又气到了这个“大饼”,看着他那一副拿自己无可奈何的样子,心中就是一阵得意。
眼看着两人又要由动口变成动手,尹芸冰从里屋走来,打断了两人的话,“我想,这个案子已经被移送到别的科查办了吧?”
“你怎么知道?”薄彬有些疑惑,自己不过也是早上也接到通知,为什么她的消息如此灵通。
“当然是我们摆平的了,我牺牲那么大,警局还不得做点什么感谢感谢我啊!”塔莎笑眯眯的解释道。
薄彬决定果断无视,将重点放在了今天的来意上,“三天前,我接到线人的汇报,S市黑帮的龙头老大——青龙社即将和缅甸毒王比利进行一笔上亿的毒品交易,缉毒科接了这个案子准备实施行动抓获他们,但是他们派去的卧底总是有去无回,不久后就会在一些隐蔽的地方发现尸体,尸体全身血液一滴不剩,脖子上有明显的两个牙印,因此派我们重案组接手此事,我想来问问你们有没有什么消息。”
“血族?!”莲与塔莎异口同声。
“虽然现在还没有亲眼所见,但是根据你所说的推测,应该是血族无疑。”薄彬就是知道此事像是吸血鬼们所为,才不得不再次来找两人帮忙的,“我明天带你们去验尸所看看能不能确定,顺便找找新的线索。”
“好。”三道声音异口同声的答应道。
看着莲又想参与此事,薄彬不耐烦的说道,“我请的是尹小姐和塔莎小姐,又没请你去,你答应的这么快做什么。”
“我乐意,你管我。”莲见薄彬竟说不让自己去,顿时就火了,一下子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警局是我的地盘,你说我管不管的了。”薄彬终于能找回场子,嘴角笑得邪恶而得意,脑子里灵机一动,自己早就想试试看这个狐狸的身手,如今就是机会啊,“不服气,我们打一场啊,你赢了我就带你去,要不你就求我,我才能带你去。”
“打就打,谁怕谁。”莲美目一瞪,“我才不稀罕求你这个黑狗怪。”
“打可以,你不能用法术,不然就算自动认输。”薄彬先设定好了规则,不然,对方使用法术,自己可是毫无胜算。
“可以,就算是不用法术,我照样能赢你。”莲的嘴角绽放出一抹骄傲而自信的笑容,磨了磨掌心。
尹芸冰和塔莎看出来这场打斗避无可避,耸了耸肩,对视一眼,起身离开了,将客厅留给了剑拔弩张的二人。
次日,验尸所里,四周喷着一阵阵阴寒的冷气,以此用来保证尸体不腐烂。
五具尸体安静的躺在金属台子上,由于失去了血液,整个身体都透着一股青紫色。
尹芸冰面色凝重,右手轻快飞速的捏了一个决,一缕金光从她的指间弹出变为五根丝线,飞快的射向五具尸体的眼睛。
回光术。
能通过死者的眼睛将他死前最后看到的画面重新再现。
五个人,十只眼睛,临死前看到的画面却一模一样。
漆黑的地下工厂,污水四溢,不时有硕大的老鼠出来觅食,被揪出来的卧底面色惊惧的看着眼前的男人。黑衣黑发,仿佛与夜幕融为一体,唯独两只眼睛是诡异的血红,就像是一只潜伏在夜色里面的魔鬼,又像是来自地狱的死神,等着将生命收割。一个饿虎扑食,血色双眸的男人就扑向卧底,强悍的力量使得他甚至来不及挣扎,就被那男人口中的獠牙刺破血管。意识渐渐昏迷,只有那个男人唇边带血的笑容,触目惊心。
塔莎的脸色难看极了,饶是见多识广的莲都不免心惊,更别提中规中矩生活了二十七年从未见过什么妖魔的薄彬,要不是他的心理素质一贯良好,此刻简直都想吐出来。
“此事需要从长计议,我们回去吧。”尹芸冰表情没有多大变化,催促其余几人离开。
舒适的沙发上,塔莎端着咖啡,抿了一口,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得愉悦又神秘。
“冰,别忘了,这座城市里可是住着一个英俊的血族王子哦,我们可以去找他帮忙,我可是一直都想去拜访他的。”说着说着,塔莎顿时变成了梦幻少女的星星眼,不停地怂恿着尹芸冰,瞬间就忘记了验尸所里那些恶心的画面。
“没想到你还迷这个?”莲啃着苹果偎在沙发上,无奈的看着兴奋的塔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嘛~你不是也喜欢收集一些藏品吗~”塔莎对她的调笑完全不放在心上。
“拜托,我只是收藏珠宝而已。你这可不是藏品,一不小心可是会要你的命的,像你这种‘三无’人员,还是算了吧。”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莲对于塔莎这种外表极具异域风情,实则内心又萌又脱线的性格完全无法抵抗,一见如故,两肋插刀也不为过。
当然,插谁的肋,这还是个问题。
所以也就知道了这个七百年塔罗牌守护者竟然是个无灵力,无法术,无武力值的“三无”人员,她只能依靠手里的纸牌,测吉凶,卜祸福,算生平,维持一点只能糊弄薄彬这种普通人的法术。
话说这样的人不是被称为神棍吗。莲内心一直在吐槽。
“吸血鬼?这附近住着吸血鬼?”薄彬又忍不住青筋暴起。在这个他住了二十七年的城市,居然还住着吸血鬼!这是《暮光之城》吗?为什么总感觉这些天的经历完全破坏了他的人生观有木有!内牛满面有木有!
因为要去见血族,不管信还是不信,接受得了还是接受不了,塔莎还是给薄彬补了一些关于血族的知识。
吸血鬼们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Kindred(血族),当然,与他们有良好关系或是尊重他们的人也称他们为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几滴),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验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血族大体上可以分为13个氏族,而塔莎口中的这个血族王子属于温和优雅的Toreador托瑞多族,这个氏族的血族雅致、华丽、才华横溢、富于幻想、喜爱闲适的生活,拥有诙谐的言语,优美的举止和简朴但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这个氏族的特征就是成员都有着对美丽事物的爱与热情。托瑞多族的成员无论做什么事都充满了激情。在他们看来,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
这个血族的王子叫做伊尔斯,1455年出生于法国,永恒的二十二岁,皇室的三王子,血统优良,蓝色的眼睛与银色的长发,念旧且传统,喜欢穿着欧洲旧世纪的黑色服饰,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吸血鬼绅士,已经有两百多年没有取人性命了。
“他就是活的艺术品。”塔莎不由的感叹。
从这些资料看来,这个吸血鬼貌似、好像还比较好相处。这是薄彬唯一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