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距离大覆灭已经过去四天了。四天来,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无时无刻的呆在林勇身边,原因很简单,就是他的病竟然在这个时候又复发了。现在仍然在危险期,作为林勇的保镖和看护,是不能离开的。当然,也是他主动请璎留在这里的。
这次的复发来势汹汹,注射再多的血清都没有用了。
是在总部的医院里。林勇依然没有醒过来,在梅东离开后他就支撑不住昏了过去。本来只要没有剧烈运动林勇的身体就不会出问题,但是大覆灭事件以及后续的一系列事件,大大消耗了林勇的心力,他体内的隐疾突然发作了。
这时,一名护士推开病房的门走了进来,手里的托盘里放着几枚针剂。摆摆手,示意她拿回去吧。林勇身体的情况,比谁都清楚,他已经虚弱到不能再接受血清的洗礼了。他的身体已经彻底的被侵蚀了,不可能再复原。
心脏平稳的跳动着,也不再发烧了。稍微放心了些,泄力般的靠在椅子的靠背上。说实在的,也知道是时间问题,毕竟林勇是最早的一批被地下生物的血侵蚀的患者。
关于具体情况,也不清楚,只是记得很早之前林勇告诉他,这个世界上的智慧生命不仅仅有人类,还有两种物种,一种在地下深处不见踪影,还有一种,就是棕色皮肤的“人类”。
那种生物也是来自地底的,只是不清楚为何跑到了地面上来,它们也同样生活在和平钻石坑附近,只不过它们躲藏的太隐蔽了。
那是一种非常险恶的物种。林勇就是在机缘巧合之下,伤口接触了它们的血液身体才开始变异的,就像一种疾病,病原体是体内看不见的寄生虫。他还没有把这一切和他的两个同伴说明,就发生了一些让他再也没机会说的事情。
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他的身体发生变异的原因,正是他的体内有林勇的血液。林勇最初感染的病似乎是可以通过血液传染的,一旦被传染,少则三四个月,多则一两年,人的身体各种机能会因为受到刺激而大幅度得到有益提升,甚至有一些人会获得强大的能力。不过在此期间后,各项机能会以更快的速度衰退,接下来,就是惨死。林勇用孤儿做实验,有一些在接触林勇的血液之后就迅速的强大,也迅速的死亡,还有一些拥有了稳定的力量,但是像其他人一样,时间一到,他们就像花朵枯萎一样迅速凋零。在林勇给他注射自己的血液之前,只是告知他有风险,但是并没有告诉他,代价是自己的生命。
但后来也是林勇偶然发现混种的血液能够有效的抑制这种病的发展,如果持续不断的注射少量混种的血液的话,人就可以一直活下去。为此,他们秘密寻找了许多混种,当然那些人的结局也可想而知。对此并没有愧疚心,因为他也是众多受害者之一。一部分幸运的,仍处在发展期的孩子及时得到“救治”,团结在林勇的手下,开始寻找那种棕色人类,抓来研究,或者……杀光它们。
如果他们真的存在的话。
这么说起来,也算是被他欺骗的人。看着林勇,目光里不带有恨意。他也算是心甘情愿的接受那份礼物,后果也需要自己承担。将近二十年过去了,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没有的小孩子成长成今天这样的人,不全都多亏了林勇吗。
“喂,你没有家吗?”
那是一个雨天。十几岁的坐在公车站台遮雨棚下面的椅子上,无聊的晃荡着双腿。远处打个了闪电,劈开了黑暗的天空,照亮了高楼最高处,良久,沉闷的雷声响了起来。
已经流浪很久了,也会一直流浪下去,正当他考虑雨停之后他要去哪里搞点东西填饱自己两天都油盐未进的肚子时,旁边一同等车的男人朝他开口了。抬起头看着他的侧脸。那是一个非常魁梧的年轻人,侧脸透露出坚毅,五官分明。
他伸手递给一包饼干。是翻垃圾桶时很少见的牌子。接过来,毫不客气的三下两下把包装纸撕开,抓出一块就往嘴里塞。
像个烂好人。年轻人一身休闲西装,穿得笔挺,和他完全处于两个阶级。有一点羡慕,有一点不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是啊,怎么样,要不要给我点钱啊?”
“你没有家人吗?”
“他们吸毒。我找不到他们了,也许死了,也许被抓了吧。”
“这样啊……”年轻人抬起头,看着阴沉的天空,笑了,转身面朝,“那你要不要和我回家?”
被他的长相吓呆了,盯着他的脸呆了半晌:“就凭你?你长这个德行怎么挣钱养我?”
年轻人摸了摸左脸纵横交错的伤疤和歪掉的眼角,对话语里的嘲讽完全不在意:“我有钱,你可以来给我干活挣钱,怎么样,这个交易划算吗?包吃包住,还能让你摆脱目前的状况,起码能让你开心起来。”
“我有什么不开心的!吃饱喝足我就开心了,偷钱偷的多我就开心了。我身边的孩子都和我一样,和他们在一起我就很开心了。”低下头,掩饰自己不甘心的目光。他的确有一帮小伙伴,可都是坑蒙拐骗坏透了的孩子。为了融入他们,他只能做最坏的一个。
可他从来都不想这样的。他有时候会早熟的考虑自己的问题,如果长大的话,他一定会他的父母一样,吸毒或者贩毒,或者去夜场做保镖,最后自暴自弃的虚度这一生。他太小,童工都不要他,更别说改变自己的命运了。
也许和别人一样就不会考虑这样的问题了吧,可是他做不到,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上过学。他见识过了更广阔的世界,再也不想回去了。
“我能给你的很多,金钱,良好的成长环境,良好的身份,各种各样,不止是钱。只是想做人上人必须要付出代价的,如果你愿意,雨停就和我走吧。”年轻人收回自己的目光,轻轻的笑了起来。
“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吃的多,还乱花钱。”有点心动,却仍然嘴硬。
“是啊……你什么都没有,还怕失去什么呢?”男人的话就像恶魔的诅咒,又像女妖的诱惑。根本无话可说。是啊,他还怕失去什么呢?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偷一个贼,一个很有可能第二天就被警察抓到,扔进少管所或者其他的什么地方的人,这样的他还怕失去什么呢?
那个家意外的温馨。当然,用温馨可能不太合适,但是找不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它了:那是一栋极其大却非常矮小的房子,从外面看,站直了都能碰到头。然而一推开门是一个向下的楼梯,房子主体竟然在地下。
那里已经有大大小小四个孩子了。竟然还不是最小的,最小的那个是一个看上去七八岁的小女孩,眼睛很大,睫毛非常长,梳着双马尾,穿着黑色的吊带背心,正拿着画笔在茶几上面的纸上涂写着什么,她真的十分漂亮,三百六十度无四角一般,就像日本动画片里走出来的小姑娘一样。最大的那个是一个银白色头发的外国男孩,看起来只比带他来的男人小几岁而已,他正坐在在纸上涂写的女孩旁边看书,书名他看不懂,是外文。
还有一个浑身腱子肉,眼神非常的桀骜不驯,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看到,他眼神中的敌意收敛了一些。可能他并不是故意要摆出这个眼神,只是气质如此罢了。
最后一个孩子他无法形容。比起小姑娘的美丽,外国男孩的辩识度,还有那个看起来很像小痞子的男生的肌肉可以作为特征之外,那个孩子看起来根本没有任何特点,戴了副眼镜,一副存在感非常低的样子。
他们四个两个两个分开坐在沙发上,都瞪着眼镜看着。
“我说,你该不会是个恋童癖吧?哟,还有男孩。你的口味可真够重的。”撇撇嘴。
“他们是我的下属,可不是我的奴隶,”男人丝毫没有生气,“来,大家都对着自我介绍一下吧。你们以后还要长期一起生活,可别生分了。”
“我是甲号。”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
是那个女孩,她笑的很甜,看着她的脸,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有点慌张,自己可不是恋童癖!怎么能对着这么小的孩子有这样的反应呢!
“哎呀不好,我没有控制住,对不起对不起!”女孩忽然连声道歉,把手中的画笔丢在桌子上,从沙发上跳下来,噔噔噔的来到的面前,让他弯下腰,用手掌摸了下他的脸。就在那一刹那,觉得自己的脸一点都不烫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惊讶无比,可是女孩只是又笑了一下,用手指指了指他旁边的男人,就又回到她刚刚坐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