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礼智信”是我国儒家学派提出并逐步完善的“五常”。孔子提出“仁、义、礼”,孟子延伸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充为“仁、义、礼、智、信”,后称“五常”。这“五常”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两千五百年前,孔子曾将“智仁勇”称为“三达德”,又将“仁义礼”组成一个系统,认为:仁以爱人为核心,义以尊贤为核心,礼就是对仁和义的具体规定。孟子在仁义礼之外加入“智”,构成四德或称为四端,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董仲舒又加入“信”,并将仁义礼智信说成是与天地长久的经常法则(即他称为“常道”),号“正常”。曰:“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是中国文化的灵魂,是道德建设的基础,是中国人做人的基础,并且历来都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要与西方对话,也要与传统对话、体认传统的价值。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仁、义、礼、智、信”无疑具有普世价值。仁义礼智信是人类永恒的道德,这是天不变道也不变的东西。从历史上看,“仁义礼智信”作为一种社会道德,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对于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形成和巩固中央集权,塑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推动社会的发展,曾产生过广泛的积极的影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优秀的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我们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温文尔雅的民族、最团结友爱的民族、最乐善好施的民族、最宽容大度的民族。当然,道德的产生与发展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并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变化,这种变化既有基本道德规范数量的增减,也包括每个道德规范在不同历史时期自身内涵的丰富与发展。一些恒久不变的道德规范,是由人类社会生活长久不变的内容决定的,即使这些似乎“千古不变”、相对稳定的道德规范,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自己的内涵。因此,每个历史时代的中国人,都有继承前人道德智慧的责任,又有“推陈出新”发展中华道德的义务。儒家人文精神提倡的“仁义礼智信”等价值,是在封建社会的背景下提出的道德规范,是当时占统治地位思想意识的内核,既有时代的需要性,也有鲜明的时代局限性。但是,在剔除其历史附着的负面性之后,完全可以提炼、转化、活化其合理因素,渗透到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去,进而作为正面、积极、健康的力量参与现代化建设。提倡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有助于明确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和谐;有助于传承儒家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助于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本书为“青少年仁义礼智信释读”之“义”册。“义”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述了“义”,他认为:与君子谈事情,他们只问道德上该不该做;跟小人谈事情,他只是想到有没有利可图。其实,现在关于“义”的论述,主要集中于“义利”之辨。我们要坚持辩证法,分清利弊,趋利避害,防止和克服各种错误倾向,把“义”和“利”的关系处理好,达到辩证的“义”“利”统一。这个问题处理好,各项事业的进展就顺利,成效就显著;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受挫折,受损失。历史和现实一再地证明了这一点。
编者
2010年7月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