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侧脸跟哈迪打招呼说:“不好意思,吵着你了吧?”
哈迪说:“没事没事,我以前每天也像你这样。”
刘克好奇道:“你以前也是军人?”
哈迪说:“不是,以前我是个杀手!”
刘克问:“杀手?哦……就像刺客那类人吧?”
哈迪吞吞吐吐的说:“嗯!”他不是对自己曾经从事的职业自卑,而是他觉得像刘克这样的军人又怎么会看得起他这样暗杀打阴抢的人呢?所以才有点搪塞。
刘克哈哈一笑说:“我说你的拳脚怎么这么厉害,原来以前是干杀手的。”
哈迪试探性的问:“你觉得做这行的怎么样?”
他不是惧怕刘克,而是尊敬。一个习武之人,他们崇拜或者尊敬的往往只有那些能够在武力上胜过自己的人,宋江除外。
刘克说:“好!凭自己的本事生活,荣耀。”
哈迪想不到刘克竟然不介意自己的杀手身份,把手绕到刘克的肩膀上搭着,像铁兄弟一样说:“刘哥,洗把脸。等下我们去买衣服。”
俩人都把自己收拾了下,然后从容出门。
里他们最近的商业区是富裕路,也被广大市民们称作地摊一条街。那里的商店五花八门,品种齐全,要什么有什么。而且在人行道上还有兼职占卜算命的“瞎子”。哈迪带着刘克来到富裕路,一借口哈迪就觉得不对了,到底不对到哪里呢?他们到现在还是水米未进呢,所以他们肚子现在正在闹起义呢。
哈迪拉了把刘克问:“刘哥,你饿吗?”
刘克说:“饿!”
我还以为你不饿呢,怎么饿了也不说?难道想吃饭也是件见不得人的事?
哈迪说:“我们先去把肚子对付了,然后再去给你买衣服。”
刘克:“好!”
刘克答的干脆,就像他现在根本不饿一样。哈迪奇怪了问:“刘哥,你真饿了?”哈迪倒不是不相信刘克的话,你就是妥铁一晚上没吃饭,现在都已经十一点多了怎么也不可能不饿,但是听刘克那口气又好像个没事人是,一般饿了的人听到吃饭,就算不叫几声好,起码那表情也得变一变啊,可是这刘克就像是一个战士听到要开战的信息一样,那么的平淡波澜不惊,就像平常人吃饭睡觉般。
刘克从哈迪的语气中捕捉到了些许惊讶,也有点不好意思了说:“真饿了。”
哈迪这下就奇怪了:“可是我看你样子一点也不像饿了啊?难道你会……辟谷?”说饿就饿,除了传说中的辟谷还有谁会有这等本事?
刘克更加不好意思了,绕着头说:“我打仗的时候,曾经一连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而且还要和敌人作战。”
“哦……”哈迪像是若有似无的哦了声:“以来刘哥是训练过的,也难怪。”
俩人找了个小摊叫了两碗水饺对付了起来,刘克没吃过水饺,直接一个囫囵把一个滚烫的水饺丢进了嘴,接着哈迪就看到了他立刻就红了,腮帮鼓鼓的。哈迪看着不忍心就劝他说:“吐出来吧,吃水饺得先吹凉了再吃。”也就这说话间,之间刘克喉咙一动,那热的跟开水似地水饺就直接被他吞下了肚,使得哈迪不惊咋舌,他虽然是个杀手,但是这忍却不及刘克的万分之一,想想也是,刘克是什么人?他是传说中的战神,那是个杀人万人敌的主,所谓杀人一万自损七千,他杀了那么多人不可能自己一点事都没有吧?一个流过血杀过人的人,难道会怕烫?
刘克把饺子咽下肚之后一个劲的往外哈气,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个时候哈迪已经吃下去小半碗了。刘克哈玩气后就不敢再动手了,刚才是为了军人的荣誉才没有把饺子吐出来,现在明知道那东西烫嘴还吃,那就是犯傻了,所以刘克就直直的盯着那水饺,就是不下筷子。哈迪看着就纳闷了问:“怎么不吃了?”
刘克有点不好意思了,平时杀人如麻的那种凶煞气质没了,换而之的竟然是一种懵懂小孩对未知事物的那种本能的拒绝。
哈迪也不是傻子,看刘克那眼神也猜出了刘克的顾及,于是解说道:“吃饺子不能急,先把它从汤里夹出来,然后稍微吹一下,等它凉了以后再放进嘴里,这样就不会烫着了。”哈迪一边说一边给刘克做示范说完的时候已经一颗水饺进嘴了。刘克看着哈迪吃了一颗又一颗,后来还是没忍住又做了一次尝试,学着哈迪的样子,先小心翼翼的把水饺从碗里夹了出来,然后使劲的吹了两口气,再像是吃砒霜一样艰难的慢慢的把水饺放进了嘴里。水饺下肚之后过了一会儿,刘克的脸上便浮现出了笑意。哈迪见刘克笑了,知道他已经尝出了饺子的滋味,也就没有再管他。自己那碗都快凉了。这个时候饺子已经不是很烫了,哈迪狼吞虎咽得把自己碗里的饺子横扫而光,可是当他再抬起都得时候,就看刘克在跟老板招收了,喊道:“老板,再来两碗。”
哈迪一听心里就乐了,嘿你还挺能吃的啊,于是也给自己又叫了一碗,他可不觉得刘克叫两碗是准备给他一碗的,你看刘克那身材虽然不比哈迪壮多少,但是那肌肉那骨骼,不是用东西喂出来的,总不能去喝汽油吧?他虽然能打但也不是变形金刚不是?
就这样两个人一共吃了十万饺子,哈迪吃了三碗,刘克吃了七碗。临走的时候哈迪在桌上留了五十块钱,现在的东西不便宜啊。
肚子填饱了,现在就该干正事了。哈迪带着刘克在富裕路开始兜转起来,挑挑这个选选那个,一直逛到了下午四点多才算收拾完。你问买衣服用得着这么长时间吗?当然用不着,就算是女人去买一套衣服,如果她真是去买衣服而不是逛街的话,那么肯定用不着这么长时间。但是这俩兄弟可不是买衣服那么单纯的了,首先,哈迪他自己也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清闲了,别说逛街买衣服了,他之前那一年简直是连吃饭都是提着的,吃完就跑。倒不是他没钱付账,而是他那时候确实是真的很忙也很急,现在寻找时光之眼的事情已经被李老三给自己定下来了,那么他也就没有必要那么着急了,着急也是白瞎。所以他干脆就好好享受下生活算了,可惜陪他逛街的不是朱子茜,如果是的话那就真是堪称完美了。而刘克呢,就跟不要说了,他在天庭虽然也受过启蒙教育,但是那就相当是给石头猴子教天书,他听事听懂了但是就没见过妖怪长什么样,所以心里也是十分好奇。你别看刘克平时什么都不问,好像自己什么都懂似地,其实啊,他心里好奇的很呢。现在又有机会好好来见识见识所谓的现代的东方世界,他能不仔细瞧瞧吗?这回去之后可是吹牛的好资本啊。本着不求看最好的,只求看最全的。刘克反开主拉着走街串巷,而且他也不挑路,只要能落脚的地方他就走往里钻。
这不,就来事了吧!
当刘克领着哈迪屁颠屁颠的钻一条路口都快被垃圾铺满的小巷子里没走多远后,经典的一幕出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女被几个脱了衣服叫禽兽穿上衣服叫衣冠禽兽的家伙给围了个圈,正在里面奋力挣扎着,嘴里还喊着救命,可是这西街小巷的别说没人走了,就算是有人走,你想想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会往这里钻吗?如果是什么上级领导来视察,我想本事的书记什么长的八成也不会把他们往这里带吧。而平时走这里的大部分都是些小市民,小市民的人身哲学是什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欺负的又不是我家闺女我去管这摊子闲事干什么?再说了,我管的了嘛?
可是偏不巧,这次刘克——阿喀琉斯走了这条路,也就是说一个拥有小市民身体,却内藏着英雄灵魂的人走进了这条小巷。
事情的发展是可以想象的。
刘克大喝一声住手,把那群小混混给震蒙了,可是当他们缓过神来发现对方竟然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就又恢复了混混的本性。人多欺负人少,谁叫你这么两个人还想逞英雄呢?活该。
混混丫丫叫的操着拳头冲刘克扑来,刘克只是双手微微一握拳,腿都懒得叉开。而哈迪则是抱着膀子准备看大戏呢,他可不相信传说中的战神会打不过这几个小混混,所以他就懒得插手啦。刘克也就是三拳两脚的功夫就把这群小混混给收拾了,然后一脚踩在一个混混的脖子上大发威道:“还不快滚!”
其他几个混混见刘克竟然放过自己,忙不迭的爬了起来,连场面话都不敢说,直接一溜烟的消失了。可是还有一个小混混,很坚强甚至是顽强悍不畏死的一动不动没有跑。
刘克怒道:“你还不滚?”
那混子几乎都要哭了,苦着脸说:“大爷,求您先高抬贵脚吧。只要您一松脚,我马上消失。”这感情好,原来刘克刚才光顾着呵斥这些小混混竟然忘记自己脚下还踩着一个呢,现在回过神来才发现。刘克一松脚,那混子就像是得了免死金牌一样,翻了个身趴在地上还磕了个头然后才一拍走人,每一秒钟的功夫就消失的没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