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下钱包,发现正好有35元,问题是我还想买旁边早点摊上4块钱的煎饼。踌躇了几秒钟后,我从笑眯眯的大爷那里买了一本《单向街》,精神食粮在真正的食粮面前就这样不堪一击。
我坐公交车去找C。她的学校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恰好是我坐的公交车的终点站。在颠簸的漫漫旅途中,我翻看了下这本C期待了几个月的杂志,终于在汽油味的作祟下于卷首语处放弃。
其实卷首语只有一句话:最后我们都大胜而归。
快到C的学校时,我给她打了个电话,本来筹划的措辞是给她一个惊喜,但话到嘴边又觉得太俗套了,干脆说买了一本《单向街》送给她。
“啊?我还想送你一本呢。我在卓越上订了20本,刚送到。”她在电话那边惊讶道。
我有一种拳击手重拳出击却打了个空的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在哪呢?我下去找你。”C愉快地说道。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想找出个地标性建筑,但是观察良久,发现最标志性的还是一个公厕。
“在南门外边的林荫道,就那公厕边上。”
这个描述果然很具体,C马上说:“知道了,我这就下楼。”
每周末,我都跨越大半个市区去找C,吃饭、看电影或者是在南门外的林荫道散步。我们的父母在这段时间也发生了些变化。C的父母让她毕业后出国留学然后进投行,我的父母让我毕业后争取快点找个工作,买房成家。这是两条完全不同的人生规划,我们在散步时谈起这些有关未来的问题都尽量装得不动声色。
在林荫道的尽头有不少快捷酒店,我们从来没有进去过。
C是拿着一本《单向街》过来的,她说既然我送了她一本,她也应该送我才对。
“毕竟咱们等了这么长时间。”C微笑道。
我忍住没有说是她等了这么长时间,而我只是陪她等。我们交换了手中完全一样的杂志,从此这两个牛皮本的命运也将大相径庭,就像《百年孤独》里互换了身份的双胞胎。
“咱们去面包树酒吧庆祝下吧,晚上有‘来路不明’的专场。”我建议道。
“来路不明”是一支我很喜欢的英伦风格乐队,我带C去看过他们的演出,当时C跟我说过她也挺喜欢“来路不明”的,但自那以后,她却再也没有跟我去看过“来路不明”的演出。
C沉默了一会儿,说:“要不咱们还是去步行街逛逛吧,我觉得面包树有点吵。”
那天晚上我带着一本《单向街》又坐公交车回了学校。在空荡荡的车里,我觉得自己拿着一个牛皮本的杂志格外文艺,看着车里屈指可数的几颗被生活摧残得有点面目模糊的脑袋,优越感在心中油然而生。
到了宿舍,我惊讶地发现寝室里的另外三个人没有像往常那样沉默地把脸冲着电脑,而是聚在一起讨论着什么。看我进来,佳佳高兴地招呼我:“诶,你看《单向街》了吗,路野编的杂志就是不一样,我让他们都买了一本。”
然后是三本被举在半空的牛皮,成为了新青年们吹牛皮的谈资。
若干天后,我在宿舍接到了C的电话,她让我下楼。
“下楼干吗?”我很意外。
“接我,我在你们学校的北门。”C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惨淡。
我赶紧跑到北门,在诸多煎饼摊、肉夹馍中搜寻良久,却没有发现她的身影。这时她的电话又打过来了,声音已经带了哭腔:“你在哪呢?”
“你在哪啊?我到北门了,没看见你呀。”
“我就在门口,保安不让我进去……”
我挂断电话开始奔跑,只有南门的保安才不让非本校人员进入。
等我赶到南门时,找不到北的C眼眶通红,我的心一沉,想是不是她那在中东做生意的父亲让基地组织绑架了,然而事实比这还要可怕。
“路野做广告了。”她哽咽着说。
“什么?”我有点没进入状态。
C领我走到了前面不远处的大街上,我看到公交车站旁的广告牌上赫然是路野的半身像,旁边是很多乱七八糟的文字,底下写着四个大字:风尚布客。
我以前只知道C的笑点很低,没想到泪点原来也很低,我丝毫没看出这件事有何值得流泪,便猜测道:“那你是没预定到这什么风尚布客吗?”
C没有回答我,自顾自地说:“路野做广告了,他说过自己不会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的。”
原来泪点在这里。
那天下午我和C在这个城市四处奔走,看着路野在各种公交车站的灯箱里出现,向整个城市微笑着。风尚布客原来是一个服装品牌,市场定位就是我们广大青年消费者。
C告诉我她早上上网查过了,这些广告是真的,在一个月前就开始投放了。原来她之前还做过像金嗓子喉宝侵权罗纳尔多那样的假想,以为路野的头像出现在灯箱广告上只是一个意外。我在陪伴C检阅了大半个城市的灯箱广告后,终于得到了在街边长椅上休息片刻的许可。我坐下后,忽然想起了路野博客上的那些话。尽管我的手机上网可能还不如小霸王利索,但我还是艰难地登上了路野的博客。
过去左边的那栏长长的文字还在,却隐隐有些和过去不同。我仔细看了下,发现最后一行的“拒绝一切商业活动与广告代言”变成了“拒绝一切与房地产、医药、烟酒有关的商业合作”。再往下看,则是风尚布客官网的超链接。
坐在我身边的C忽然抽泣了起来。我转过头去,看到她抱着腿蜷缩在椅子上,把头埋起来,哭声因此而分外压抑。
“你看,路野只是做了个广告而已,而且我觉得这广告挺好的,哪天咱们也去买这什么风尚布客的衣服,还可以支持路野啊。”我劝慰道。
C不说话。
我感觉这件事情可能会比较棘手了,C可能会好几天这样闷闷不乐。我在尾气弥漫的街头苦思冥想,然后决定带她去面包树酒吧。因为她说过自己喜欢“来路不明”乐队的,今天也有他们的专场。
面包树酒吧的人很多,黑压压地拥在舞台边,随着“来路不明”的乐声起伏着。音乐时而狂放不羁时而深邃幽长,同大多数乐队不同,这支乐队的灵魂是他们的长发鼓手,是他用鼓点赋予了乐队的节奏感。
然而C在喧闹的酒吧里一言不发地坐着,用沉默发着最大的脾气。我用各种方法逗她开心,却全都溃不成军,终于我也有些生气了。
“你有什么必要这么生气?路野做广告碍你什么事了?”我说。
“他以前是个很纯粹的人,现在呢,居然向商业低头了,”C说,“我很失望。”
我忽然感到一种怒气在体内发酵,过了一会,终于发酵成功为烈酒:“路野不就是一写字赚钱的人吗?现在人家想扩展一下盈利模式,怎么了?”
C的眼睛瞪大了,我从里面看出血丝:“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对这样电视剧里的烂俗问句感到不耐烦,脱口而出:“路野也就那么回事,也要娶妻生子挣钱养家,你那么认真干什么?”
“你原来不也说路野是不同寻常的人吗?”C激动地说道,泪水不知何时已经流了下来,“其实你从来就没把路野当回事过,对吗?”
“你不是也根本不喜欢‘来路不明’吗?”
C哭着站起来:“没错,‘来路不明’就是一帮傻逼,尤其是那鼓手!”
然后她走了,我没有追。
那天晚上我试图喝得大醉,却不料忽然之间成了传说中的千杯不倒,甚至疑心这个面包树酒吧是不是一直在酒里掺水。我是在‘来路不明’的演出结束后走的,也就是酒吧的打烊时间,凌晨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