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没有一个单位不把自己的规章制度挂在墙上,这是一项要求:制度上墙。给人的感觉是,一上墙就不得了,就是硬的了,就非要执行不可了。其实呢,事与愿违。有些上了墙的东西,也是中看不中用的。
打两个比方。先说机关里的那个反映人员在岗情况的牌牌。一般的设计内容都是:在岗、开会、出差、请假。有的还细一些,把请假分成病假、事假和产假。这里面猫腻多一些的,其实就是开会这一项。小职员好办,开会不开会的,自己也做不了主,要么是领导召集开会,要么是领导派出去开会,是由着领导说了算的。而领导就不一样了,是不需要请示谁或给谁打招呼的,开会不开会的,是他自己说了算的。也就是说,无论他干什么,他都可以以开会的名义。再说那些规章制度吧,照上面说的,可严了去了。有些还为了化零为整,硬凑上去什么“十不准”来。结果呢?“不准”的一多,“不准”就不灵了。举一个例子,某单位的“十不准”堂而皇之地挂在厅里,上面明确写着:不准对来办事的人说“没时间”“我有事”“明天再说”。你信这样的“不准”会有效吗?这种几近滑稽的东西,要它有什么鸟用?
我们天天讲要务实,可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却在层出不穷,甚至如雨后春笋。比如有一个地方,开展了所谓的“小眼睛盯大眼睛”的活动。干什么呢?让娃娃来盯着他们的父母是不是搞腐败。纪监部门都干不好的事情,让乳臭未干的娃娃来干,难道不荒唐么?有一份资料说,某地新创作的廉政歌曲多少多少首,共举办了近多少多少场的反腐倡廉歌咏会,有多少多少党员干部参加了这些活动。想想吧,场面该是多么宏大。但就是不知道,收到的效果怎么样。当然,我们不是说,一切形式的东西都是不需要的。内容决定形式,但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内容,这是辩证法,谁都懂。不懂的是,我们往往把形式看得太重,也就是爱“作秀”。正因为如此,很多事情都需要三令五申。结果呢?这样重复得多了,大家也都见怪不怪,就像赵本山说的:“爱咋咋地!”
在中国,其实很多事情并不难办,只要领导率先垂范,很可能就迎刃而解了。反对形式主义,也应该从领导做起。不会有哪个小职员,说自己撑得难受,主动请缨,非要整出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来。就是你整出来了,领导看不上眼,还会有谁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