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菲菲懒懒地望了扎西一眼,没有回应。
刚才,她已经把房间里翻了个底朝天了,他要能再找出吃的东西来,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不过她很快发现,他好像没有在屋里找吃的想法,而是向外走去。
难道院子里还能比屋子里更幸运儿?
刘菲菲嫌冷,所以只是站在屋子里等着,看他能找出什么来。但却看到这个人出了门,转眼就看不到了。
屋子里只剩下一个人,刘菲菲霎地感觉害怕起来,后悔没有刚才跟着扎西出去,独自呆在这里,她觉得有些恐怖。
为了打发寂寞的时候,她就不停地想在香山市时的情景,那时,自己刚到香山市,是想有个好工作,有一份稳定的收入,然后把母亲接来,过一种幸福而平安的生活。现在,自己在万里之外,不但和母亲联系不上,而且前途未卜,谁知道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呀!
她又想到熊哥,自己的手机早已停机了,不知道熊哥这几天给自己打过电话没。来的时候,自己是想着帮助曹健完成了这件事,就和他在一起,现在看来,也好像是梦了,如果自己真的不能离开这里,把生命留在了这里,在以后的岁月中,熊哥还会想着自己么?他曾说过,自己是他十多年来遇到了最喜欢的女人。
可是,喜欢和刻骨铭心应该还有一段距离吧。刘菲菲有点沮丧起来,她觉得,如果自己这一次真的死在这里了,熊哥或许会记得自己,但不会记一辈子!自己不是春花,自己只是过客。/这让她有点伤心起来。
她又开始想曹健,同样,和他也失联好几天了,在西宁时,他倒是知道方渐鸿已经开始行动了,那么他跟过来了么?应该没有吧,他要跟过来,他应该和自己联系点的,但他却像从世间消失了一般。
忽然,刘菲菲心里一个想法闪过,并且把她吓了一跳,这几天她一直和曹健失联,一直在责备曹健没有联系她,会不会曹健已经根本不能联系她了?比如说,他遭遇了方渐鸿的毒手?好像没有这个可能,因为自己真没发现方渐鸿有杀人的证据。但是,慢着,第一天来时,他们那天晚上去干什么了?自己曾在老鸟的床上,看到轻微的血迹,而且,在门外不远的地方,也看到地上的血迹……
刘菲菲忽然感到浑身哆嗦的厉害,并不完全是冷的,她现在有一半的肯定,曹健是遭遇了毒手了,要不,他不应该这么几天都不联系自己的!
怎么办??如果这是真的话,自己留下来,那可真的太危险了!
“扑”的一声,一个什么东西突然从门外窜进来,落在她的脸前。
刘菲菲吓得惊跳起来,大声地尖叫着。
“哈哈哈,女人的胆子就是比芝麻还小……”一阵笑声传来,接着刚才那个走了进来,只见他手里还拎着一只什么东西,正往下滴着血。
原来是他,刘菲菲这才定下神来,仔细一看,原来他手拎着的是一只野兔,而再看看地上,也是一只已经死了的兔子/
靠!他太能干了!出去这么一会,竟然弄了两只兔子回来!
有这两只兔子,至少可以不用挨饿了!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你的了,愣着干什么呀,赶快剥洗干净了,咱们煮了吃呀!要知道,我的肚子可还在咕咕叫呢!”看着刘菲菲站在那儿直发愣,扎西叫了起来。
刘菲菲低下头看着地上的两只兔子,感到束手无策,她哪里会剥兔子呀!她平时,连只鱼儿都没杀过叱!她就会吃现成的!
但她不好意思对扎西说自己的笨蛋,好歹人家也去弄了两只兔子回来,就是公平分工,自己也得动动手吧。
刘菲菲只得找出老汪的刀子,准备剥兔子。但她实在太笨了,蹲下身子把死兔子翻过来翻过去,却不知该从什么地方下手,研究了半天后,决定从死兔子的肚子开始割起,因为在她的记忆中,从前老妈杀鱼或者杀鸡,都是从肚子开始的。
“哈哈哈,一看就知道你是白痴……”刘菲菲蹲在地上,一只手拿着尖刀,刚把刀尖划到死兔子的肚子上,扎西就哈哈笑起来。
刘菲菲正找不到推脱的借口呢,一听被笑话了,立马站了起来,悻悻地说:“你能干,你来嘛!”
“哈哈……”扎西也真不客气,一把推过刘菲菲。夺过她手里的尖刀,蹲下身子一把抓起兔子,只见他一只脚踩着死兔子,一只手拽着兔子一只爪子,尖刀不知怎么在兔子的腿弯处一划一割,然后双手拎起兔子一撕,靠,一只完整的兔子皮被生生撕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