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这边古董界,有一个小子很出名的,外号叫黑夜。我本来想找他的,听说他懂一点道术,不过,回来后听说那小子傻了,这件事在道上传的沸沸扬扬!”宋梓铭又抿了口酒,轻声说道。
黑夜?
曹瑞吧!原来他真傻了?
我和亦轩城对视了一眼,我又转向了宋梓铭,“那你知道那黑夜是怎么傻的吗?说到这个,我还和他有过一面之缘!”
“你认识黑夜?”宋梓铭惊讶道。
“是啊,他是曹叔叔的儿子,古董街聚宝阁的曹叔叔,不知道你认识吗?”
“原来是他?我小时候见过,长大再没见,说起这黑夜,我也是听人说起的,还没见过本人,原来竟然是他!不过,关于他是怎么傻的,人们有很多种传言,也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宋梓铭叹了口气。
总归是认识的,说起来,不免有点唏嘘!
“传言一,说是他出了一趟门,去看古董了,然后回来,就成那样了,古董也没带回来,自己就那么傻不拉几的回来了!”
“传言二,说是他被女朋友甩了,气傻了!这个我是不信的,他的威名,在道上还是很响亮的!”
“传言三,说是他跟人黑吃黑了,被人打成那样的!还有一种最不靠谱的说法,说他是被不干净的东西跟上了,丢了一魂,所以他才会变成那个样子,据说他家里人也认为是这样的,给他已经开始请大仙看过几回了!不过听说,最近他家里人又找到了一个很年轻的道士,开始给这黑夜看了。如果是曹叔叔家的,倒也正常,那曹叔叔,年轻时候,可不简单,好像还认识什么很厉害的道士的!”宋梓铭兴许是酒喝的多了,话匣子打开,就收不住了,把一些关于黑夜的传说,都找来给我俩讲。
年轻的道士?我不由的有点好奇,年轻的道士,究竟有多年轻?
亦轩城却是一直静静的听着,偶尔喝一两口酒。
又与宋梓铭聊了半天,我推说累了,想回去休息,宋梓铭这才站了起来,打算离开,可是还一个劲的问我啥时候回去,记得通知他,他要跟我们一起去买房。
这家伙,还来真的!
第二天,我和亦轩城在家里陪了爸爸妈妈一天。
亦轩城把我们打算买别墅式公寓的想法跟爸妈说了,爸爸妈妈也考虑了一会说,最后答应了我们,等我们结婚后,就搬到B市跟我们一起住。
最后,让我俩很感动的是,妈妈拿出了一个一百万的存折,说是他和爸爸这些年的积蓄,都给我俩了,让我们买房时添进去。
亦轩城说他钱管够,坚决不要,让爸爸妈妈留下这些钱,去那边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
爸爸妈妈坚决让我们收,我想了想,接了过来,对亦轩城说道:“这样吧,我们回去,把我店旁边的那家店也买下来,给爸爸妈妈开个玉石赏玩阁,你看行吗?正好,你也有资源,爸爸妈妈也不用总是担心过期什么的,也不费神。”
亦轩城想了想,点了点头。
我这些年,有些积蓄,给爸爸妈妈添上,买个店铺,还是可以的,开店有亦轩城供货,我也不用担心!
只是,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还真没跟着他看过他的那些玉石店铺,据他说,现在都在外省和都城,不过慢慢的,他都会迁到B市来的。
说定了这些事,爸爸妈妈又问亦轩城什么时候定结婚的日子,亦轩城说道按我和他的生辰八字,最好的结婚日子,在明年的二月十八。
爸爸妈妈想了想,点了点头,“行,那个时候,差不多我们也把这边的事处理完了,那就到时候在B市办婚礼!”
我和亦轩城也没什么意见,我的朋友大多都在B市,在那边办,也省事。
就这样,回家两天的时间,我俩办了两件大事。第三天,我们本来打算要去的,可妈妈说,要带着我俩去拜见一个故人。我们只好又推迟了一天的返程。
没想到的是,妈妈和爸爸带我俩去的地方,是公墓园。
看着眼前这个墓碑上的年轻女子,我不明白,也不记得这是哪家的亲戚。
她叫胡玲玲!
妈妈献上了鲜花,说道:“她是妈妈年轻时候的好朋友,我们是从一个地方来的,我俩一起怀孕,她早我一个月生产,结果,在生产后第三天,没挺过来,终究去了!”
“她是?”我疑惑的问道。
“还记得你曹叔叔吗?他就是你曹叔叔的夫人,可惜红颜薄命,早早去了,留下了一个孩子,是你曹叔叔一个人拉扯大的!”
原来,是曹瑞的妈妈?
可是我不明白的是,妈妈为什么带我和亦轩城来这里见她。
“她是妈妈的恩人,也有恩与你,妈妈只是想带着你来认识一下你阿姨!”
“好吧,胡阿姨,谢谢您当年对我们母女的救命之恩!”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救命之恩,可是,既然妈妈说了,我得照做,就和亦轩城一起给胡阿姨行了个礼。
“老玉啊,你们也来了?”突然,我们身后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们回头看去,是一个中年大叔,领着的,是曹瑞。
那个人是老叔叔?他和我年轻时候见到的样子很不一样,看上去很苍老,精神也不是太好!
“是啊,老曹,没想到今年我们先到了,孩子回来了,带着女婿呢,正好带过来见见玲玲!”妈妈对着曹叔叔说道。
那曹叔叔看向了我,点了点头,“没想到茵茵竟然这么大了!”
“曹叔叔好!”我拉着亦轩城给曹叔叔行了一礼。
真没想到曹瑞竟然只比我大一个月!
向曹叔叔行完礼,我看向了曹瑞。只见他此时正傻傻的看着我。他的眼神很清澈,可是,不知怎么的,看着那双眼睛,我总会想到被我打散了魂的魔王黑夜。
“这是曹瑞,茵茵,你们小时候见过的!”曹叔叔对我说道。
“嗯,上次在聚宝阁也见过一次!”我这样对曹叔叔说。
“哦,原来如此!”曹叔叔点了点头,没再搭理我们,而是向着那墓碑走去,把手里的一束玫瑰花送了上去。
一般人们扫墓,送的,都是菊花,而曹叔叔送的却是玫瑰花,足以说明他对死者多少年不变的感情。
“这个姐姐好漂亮,爸爸,我喜欢!”
突然,我们身后传来了曹瑞傻不拉几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