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呐,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难以理解的动物,要是在碰上个恋爱中的女人,那就真的是以为有情饮水饱,一句情话就可以抛弃全世界余生全是你。
他说想她呢!
方尔深吸了一口气,唔,今天的雾霾好像真的是有点甜。
车子里的暖气开的很足,方尔还沉浸在刚刚那句想你中,脸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样。****看了看围在小姑娘脖子上的黑色围巾,犹豫了一下还是伏过身去把它解了下来。“暖和点了吗?”
小姑娘脸红扑扑的,有点手足无措。****皱了皱眉,手里的围巾质地上乘,里面绣着一排英文,不像是女孩子的款式。似乎还浮动着些许烟草的气味。
方尔看着他的样子心下暗叫不好,想开口解释却又怕弄巧成拙,幸好****没有深究的意思,把围巾和她的背包一同安置在了后座。****明显感受到小姑娘松了一口气,肩膀都垮了下来。
哼,他有这么吓人嘛!
“先去吃饭?”
“嗯。”
****在A大附近的一家泰国菜定了位置,那家店历来生意火爆,每逢重大事件露露总会拉她过来打打牙祭。可是……方尔看着那份特地放在自己面前的泰式烤翅犯了难。
呃……直接上手会不会不太好啊。
唉,怎么自己就没有徒手骨肉分离的绝技呢,(╥_╥)真的好香……
****看着死盯着那份蔬菜沙拉下手的小姑娘,正对着她的那份鸡翅倒是一口没动,平日里不是总嚷嚷着要吃肉的嘛。他喝了一口柠檬水,感觉嘴里那股子咖喱味淡了一些,朝那个方向示意:“怎么不吃?”
“啊?”方尔立马收起怨念的小眼神,把嘴巴里的小蔬菜咽了下去,“我要减肥,长肉了,吃这个就好。”叉了块小蔬菜示意。
****深知女孩子永远跟那几两肉过不去的道理,仔细的打量着她:“不胖,正好。”
方尔心里的粉色小泡泡就这么噗的一声扑街了,好吧,可爱的小鸡翅,爸爸爱你,心里和你在一起。
整顿饭吃的方尔眼冒绿光,脑子里排骨猪蹄红烧肉可乐鸡翅泰式辣翅盐焗鸡吃刷了个满屏。以至于当天晚上非要死缠着露露赶在寝室关门的最后一刻杀到周黑鸭去扫了个遍,连收银姐姐的眼神都充满着“卧槽这两有病吧”的讯息。
介于肉的诱惑对三个每天都勒紧裤腰带生怕胖一斤的妹子来说的超大杀伤力,方尔被三只母老虎一起扔到了阳台上(╥_╥) ;
还有那一大盒开了封的鸭锁骨……
方尔把卫生间里的小板凳搬了出来,吹了吹灰就一屁股坐了上去,哼哧哼哧的开始啃鸭锁骨。
度娘上有一篇新闻解说了绝味和周黑鸭的这场鸭脖大战,绝味以七千多家门店的绝对优势在数量上碾压周黑鸭,却偏偏营业利润不及周黑鸭的三分之一。有人还很形象的做了个比喻,像是姚明和潘长江打比赛,还被盖了个大帽。
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周黑鸭的鸭脖做的比绝味的好吃啊。下面还有一群傻帽评论说定价高分量少什么乱七八糟的,明显就是坑你你还偏偏心甘情愿的被坑,不就是因为好吃吗,数量价格什么都不重要,千金难买我喜欢。
方尔被辣的嘴麻眼热,蹑手蹑脚的溜进去捞了个杯子出来,靠在栏杆上捧着杯子猛灌了一大口。已经正月二十三了,天上的云层累的厚厚的,模模糊糊可以看出个月亮的轮廓,那么小半个挂在天上,像是吃剩下的不小心滚进泥地里的馍馍,可怜兮兮的。
微信有新消息的提示,好友申请。头像是某人的侧颜,发梢微卷,棱角分明,手背微微搭在额头上,眯着眼睛,在阳光下温柔的不像话。
真的很好看。
方尔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手指头移到红色的按键上。
您已拒绝对方的申请。
方尔把手机反扣在地板上,拖着腮接着啃还剩一大半的鸭锁骨。天上那个吃剩的脏馍馍已经从云层里面蹦哒出来了,挂的高高的,方尔仰着头看它。
白月光再好又怎样,再温柔的光经过38.4万千米的远程也变得冷清沉寂。
她低头啃了一口手里的鸭锁骨,觉得脖子酸的厉害,针扎一样的疼。
瞧,老是仰望一个不可及的人,会得脊椎炎的。
收工的时候已经深夜,司机坐在驾驶室等的都快睡着了。van拢了拢衣服,忙催着林森上车。搭档的女演员咖位多大摆的谱就有多大,浩浩荡荡的一大波助理化妆师把摄影棚挤的满满当当的,看着就觉得气不顺。林森全程黑脸,男女主之间气氛简直就是剑拔弩张,吓得摄影师一个劲儿的给van递眼神。
林森摆手推开了助理递过来的小米粥,一直折腾到现在连晚饭都来不及吃。他靠在椅背上,手机冰冷的触感像是要凉到心里去。
小助理抱着保温桶一脸懵逼的看着van。
“你这是被那老女人气的要绝食?”
林森只觉得累,双手抱胸靠在椅背上眼睛都懒得睁开。“下午吃多了,不饿。”
van撇了撇嘴,寻了个碗倒了半碗呼噜呼噜的灌了下去。这大冬天的真是要人命,冷的骨头都打颤。呼~还是肚子里有货才暖和。
一扭头就对上小助理的一脸馋样,把保温桶往她怀里挤了进去。“还吃!脸上都是肉褶子了!”
个老妖怪,全天下就你最瘦!→_→
车开的很稳,van窝在椅子上睡着了,副驾驶座的小助理也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手机提示有新的微信消息。
对方拒绝添加你为好友。
林森有点懵,好吧,也是意料之中。她都有男朋友了。
深夜的A城安静的像是一个睡熟了的小孩子,只剩下成排的路灯还有几家24小时营业的商店。白天的时候热闹的堪比纽约街头,繁华落尽之后洗净铅华竟是这般温文模样。
在镁光灯下生活的久了,脸上的面具好像就摘不下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倔强些什么,不过是一个女孩子,顶多就是可爱了一点,瞧着就是黏人的性子,自己肯定没有这么多时间哄她照顾她,她也根本适应不了这个圈子的生活,到时候他们会争吵,她会像个小疯子一样胡搅蛮缠,他肯定也不好意思拉下脸来道歉。所有的所有都在嘲笑他这可怜的单相思。
可是就是喜欢啊,哪有什么逻辑可循哪有什么道理可讲。一见面就欢喜,一分离就想念。会是前世苦苦求下的缘吗,所以今世哪怕只有擦肩的缘分也死死的抓住不肯放手。
本该挂在别人姻缘树的果子,却偏偏去偷去抢都想握在手里。
他宁可吵吵闹闹彼此一身伤,和着血泪磨合的咬牙切齿,也好过什么都没有见面只有点头问好的情分。
真的是要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