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在高层面关乎到国家的公平、正义,在最朴素的层面,我个人觉得,人文不体现在学者的论文里,也不要把人文说得那么高级,不要让我没感觉到,“你不说我还听得清楚,你一说我反而听不明白了”。其实人文就在我们的寻常生活中,就在我们人和人的关系中,就在我们人性的质地中,就在我们心灵的细胞中,这些都是文化教养的结果,这也是我们学文化的原动力,而且是我们传播文化的一种使命。
1.中国人文文化的现状
我先朗诵一首台湾诗人羊令野的《红叶赋》:
我是裸着脉络来的,
唱着最后一首秋歌的,
捧出一掌血的落叶啊。
我将归向我第一次萌芽的土。
风为什么萧萧瑟瑟,
雨为什么淅淅沥沥,
如此深沉的漂泊的夜啊,
欧阳修你怎么还没有赋个完呢?
我还是喜欢那位宫女写的诗,
御沟的水啊缓缓地流,
小小的一叶载满爱情的船,
一路低吟到你跟前。
现在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对文学的理解也以多元为好,一个人过分强调自己所理解的文学理念的话,有时可能会显得迂腐,有时会显得过于理想主义,甚至有时会显得偏激。而且最主要的是我并不能判断我的文学理念,或者说我对文学现象的认识是否接近正确。人不是越老越自信,而是越老越不自信了。这让我想起数学家华罗庚举的一个例子,他说人对社会、对事物的认识,好比伸手到袋中,当摸出一只红色玻璃球的时候,你判断这只袋子里装有红色玻璃球,这是对的,然后你第二次、第三次连续摸出的都是红色玻璃球,你会下意识地产生一个结论:这袋子里装满了红色玻璃球。但是也许正在你产生这个意识的时候,你第四次再摸,摸出一只白色玻璃球,那时你就会纠正自己:“啊,袋子里其实还有白色的玻璃球。”当你第五次摸时,你可能摸出的是木球,“这袋子里究竟装着什么?”你已经不敢轻易下结论了。
我们到大学里来主要是学知识的,其实“知识”这两个字是可以,而且应当分开来理解的。它包含着对事物和以往知识的知性和识性。知性是什么意思呢?只不过是知道了而已,甚至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同学们从小学到中学到高中,所必须练的其实不过是知性的能力,知性的能力体现为老师把一些得出结论的知识抄在黑板上,告诉你那是应该记住的,学生把它抄在笔记本上,对自己说那是必然要考的。但是理科和文科有区别,对理科来说,知道本身就是意义。比如说学医的,他知道人体是由多少骨骼,多少肌肉,多少神经束构成的,在临床上,知道肯定比不知道有用得多。
但是文科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它不能仅仅停止在“知道”而已,尤其在今天这样一个资讯发达的时代。比如说我在讲电影、中外电影欣赏评论课时,就要捎带讲到中外电影史;但是在电影学院里,电影史本身已经构成一个专业,而且一部电影史可能要讲一学年。电影史就在网上,你按三个键,一部电影史就显现出来了,还需要老师拿着电影史画出重点,再抄在黑板上吗?
因此我讲了两章以后,就合上书了。我每星期只有两堂课,对同学来说,这两堂课是宝贵的,我恐怕更要强调识性。我们知道了一些,怎样认识它?又怎样通过我们的笔把我们的认识记录下来,而且这个记录的过程使别人在阅读的时候,传达了这种知识,并且产生阅读的快感?本学期开学以来,同学们都想让我讲创作,但是我用了三个星期六堂课的时间讲“人文”二字。大家非常惊讶,都举手说:“人文我懂啊,典型的一句话就够了——以人为本。”你能说他不知道吗?如果我问你们,你们也会说“以人为本”;如果下面坐的是政府公务员,他们也知道以人为本;若是满堂的民工,只要其中一些是有文化的,他也会知道人文就是以人为本。那么我们大学学子是不是真的比他们知道得更多一点呢?除了以人为本,还能告诉别人什么呢?
如果我们看一下历史,三万五千年以前,人类还处在蒙昧时期,那时人类进化的成就无非就是认识了火,发明了最简单的工具武器;但是到五千年前的时候已经很不一样了,出现了城邦的雏形,农业的雏形,有一般的交换贸易,而这时只能叫文明史,不能叫文化史。
文化史,在西方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千五百年,那时出现了楔形文字。有文字出现的时候才有文化史,然后就有了早期的文化现象。从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再往前的一千年内,人类的文化都是神文化,在祭祀活动中,表达对神的崇拜;到下个一千年的时候,才有一点儿人文化的痕迹,也仅仅表现在人类处于童年想象时期的神和人类相结合生下的半人半神人物传说。那时的文化,整整用一千年时间才能得到一点点进步。
到公元前五百年时,出现了伊索寓言。我们在读《农夫和蛇》的时候,会感觉不就是这么一个寓言吗?不就是说对蛇一样的恶人不要有恻隐吗?甚至我们会觉得这个寓言的智慧性还不如我们的“杯弓蛇影”,不如我们的“掩耳盗铃”和“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们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们不能把寓言放在公元前五百年的人类文化坐标上来看待。公元前五百年出现了一个奴隶叫伊索,我个人认为这是人类第一次人文主义的体现。想一想,公元前五百年的时候,有一个奴隶通过自己的思想力争取到了自己的自由,这是人类史上第一个通过思想力争取到自由的记录。伊索的主人在世的时候曾经问过他:“伊索,你需要什么?”伊索说:“主人,我需要自由。”他的主人那时不想给伊索自由。伊索内心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获得,他经常扮演的角色也只不过是主人有客人来时,给客人讲一个故事。伊索通过自己的思想力来创造故事,他知道若做不好这件事情,他决然没有自由;做好了,可能有自由,也仅仅是可能。当伊索得到自由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了,他的主人也快死了,在临死前给了伊索自由。
当我们这样来看伊索、伊索寓言的时候,我们会对这件事,会对历史心生出一种温情和感动。这就是后来为什么人文主义要把自由放在第一位的原因。在伊索之后才出现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生三位都强调过阅读伊索的重要性。我个人把它确立为人类文明史中相当重要的人文主义事件。还有耶稣出现之前,人类是受上帝控制的,上帝主宰我们的灵魂,主宰我们死后到另一个世界的生存。但是到耶稣时就不一样了,从前人类对神文化的崇拜(这种崇拜最主要体现在宗教文化中) ,到耶稣这里成为人文化,这是一种很大的进步。即使耶稣这人是虚构出来的,也表明人类在思想中有一种要摆脱上帝与自己关系的本能。耶稣是人之子,是由人类母亲所生的,是宗教中的第一个非神之“神”。我们要为自己创造另一个神,才发生了宗教上的讨伐。最后在没有征服成功的情况下,说:“好吧,我们也承认耶稣是耶和华的儿子。”因为流血已不能征讨人类,需要一个平凡的神的思想力。
那时是人文主义的世界。我们在分析宗教的时候,发现基督教义中谈到了战争,提到如果战争不可避免,获胜的一方要善待俘虏。关于善待俘虏的话一直到今天都存在,这是全世界的共识,我们没有改变这一点,我们继承了这一点,我们认为这是人类的文明。还有,获胜的一方有义务保护失败方的妇女和儿童俘虏,不得杀害他们。这是什么?是早期的人道主义。还提到富人要对穷人慷慨一些,要关心他们孩子上学的问题,关心到他们之中麻风病人的问题。后来,萧伯纳也曾谈到过这样的问题,及对整个社会的认识,认为当贫穷存在时,富人不可能像自己想象中一样过上真正幸福的日子,请想象一下,无论你富到什么程度,只要城市中存在贫民窟,在贫民窟里有传染病,当富人不能用栅栏把这些给隔离开的时候,当你随时能看到失学儿童的时候,如果那个富人不是麻木的,他肯定会感到他的幸福是不安全的。
我今天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英国、法国都有这么长时间的历史了,但我似乎从来没有接触过欧洲的文化人所写的对于当时王权的歌颂。但在孔老夫子润色过的《诗经》里,包括风雅颂。风指民间的,雅是文化人的,而颂就是记录中国古代的文化人士对当时拥有王权者们的称颂。这给了我特别奇怪的想法,文化人士的前身,和王权发生过那样的关系,为什么会那样?古罗马在那么早的时期已经形成了三权分立、元老院,元老院的形式还是圆形桌子,每个人都可以就关系到国家命运的事物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讨论。在那样的时候,也没有出现对渥大维称颂的诗句,而《诗经》却存在着,因为我们那个时候的封建社会没有文明到这种程度。
被王权利用的宗教就会变质,变质后就会成为统治人们精神生活的方式,因此在十四世纪时出现了贞洁锁、铁乳罩。当宗教走到这一步,从最初的人文愿望走入到了反人性,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十日谈》就挑战了这一点,因此我们才能知道它的意义。再往后,出现了莎士比亚、达·芬奇,情况又不一样了,我们会困惑:今天讲西方古典文学的人都会知道,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充满了人文主义的气息,按照我们现在的看法,莎士比亚的戏剧都是帝王和贵族,如果有普通人的话,只不过是仆人,而仆人在戏剧中又常常是可笑的配角,我们怎么说充满人文主义呢?要知道在莎士比亚之前,戏剧中演的是神,或是神之儿女的故事,而到这里,毕竟人站在了舞台上,正因为这一点,它是人文的,就这么简单,针对神文化。
因此我们看到一个现象,在舞台上真正占据主角的必然是人上人,而最普通的人要进入文艺,需经过很漫长的争取,不经过这个争取,只能是配角。在同时代的一幅油画《罗马盛典》中,中间是苏格拉底,旁边是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等,把所有罗马时期人类文化的精英都放在一个大的盛典里,而且是用最古典主义的画风把它画出来。在此之前人类画的都是神,神能那样地自信、那样地顶天立地,而现在人把自己的同类绘画在盛典中,这很重要,然后才能发展到十六、十七世纪的复兴和启蒙。我们今天看雨果作品的时候,看《巴黎圣母院》,感觉也不过是一部古典爱情小说而已,但有这样一个场面:卡西莫多被执行鞭笞的时候,巴黎的广场上围满了市民,以致警察要用他们的刀背和马臀去冲撞开人们。而雨果写到这一场面的时候是怀着嫌恶的,他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我们的同类在受鞭笞的时候,有那么多同类围观,从中得到娱乐?这在动物界是没有的,在动物界不会发生这样的情景:一种动物在受虐待的时候,其他动物会感到欢快。动物不是这样的,但人类居然是这样的。人文主义就是嘲弄这一点。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十几年间,由外国翻译过来的文学作品不像现在这样多,是有限的一些。一个爱读书的人无论借或怎么样,总是会把这些书都读遍的。屠格涅夫的《木木》和托尔斯泰的《午夜舞会》给我以非常深的印象。
《木木》讲的是屠格涅夫出生于贵族家庭,他的祖母是女地主。有一次他跟着祖母到庄园,看到一个高大的又聋又哑又丑的看门人。看门人已经成为仆人中地位最低的一个,没有人跟他交往。他有一只小狗叫木木,当女地主出现的时候,小狗由于第一次看到她,冲着女地主吠了两声,并且咬破了她的裙边。屠格涅夫的祖母命令把小狗处死。可想而知,那个人没有亲情,没有感情,没有友情,只有与那只小狗的感情,但他并没有觉悟到也不可能觉悟到我要反抗我要争取等,他最后只能是含着眼泪在小狗的颈上拴了一块石头并抚摸着小狗,然后把小狗抱到河里,看着小狗沉下去。
还有托尔斯泰的《午夜舞会》,讲的是托尔斯泰那时是名军官,在要塞做中尉。他爱上了要塞司令美丽的女儿,两人已经谈婚论嫁。午夜要塞举行舞会,他和小姐在要塞的花园里散步,突然听到令人恐怖的喊叫声,原来在花园另一端,司令官在监督对一个士兵施行鞭笞。托尔斯泰对小姐说:“你能对你的父亲说停止吗?惩罚有时体现一下就够了。”但是小姐不以为然地说:“不,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的父亲在工作,他在履行他的责任。”年轻的托尔斯泰请求了三次。小姐说:“如果你将来成为我的丈夫,对于这一切你应该习惯。你应该习惯听到这样的喊叫声,就跟没有听到一样。周围的人们不都是这样吗?”确实周围的人们就像没有听到一样,依旧在散步,男士挽着女士的手臂是那样的彬彬有礼。托尔斯泰吻了小姐的手说:“那我只有告辞了,祝你晚安!”背过身走的时候,他说:“上帝啊,怎么会做这样一个女人的丈夫,不管她有多么漂亮。”这影响了我的爱情观,我想以后无论我遇到多么漂亮的女人,如果她的心地像那位要塞司令官的女儿,或者她像包法利夫人那样虚荣,她都蛊惑不了我,那就是文学对我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