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这个电视机前的观众看来,每一场辩论中每一位辩者的思考,其实几乎都有不全面之点。双方的观点组合起来,往往才较为全面。不消说,这也是节目的初衷和主旨。
但我还是希望从辩者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对方刚才的观点,我觉得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却很少从辩者口中听到。
倒是从某些现场发言的观众口中听到过。他们手中的牌子,往往既为同一辩者举起“赞成”的一面,也会随即举起“反对”的一面。很明显,对于他们,哪一方都不是肯定代表正确的一方,也不是肯定错误的一方。“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句古话,在他们身上有良好的体现,于是反倒显出听的智性来。而有的辩者,在对方辩者发言时,听得很不耐烦,缺少的也正是那种听的智性。
于是我联想到,自己也与某些外国朋友辩论过关于中国或世界的某事——我说时,他们自然听得认真。往往,刚才彼此的观点还很对立,我一说完,他们居然会紧接着说:“你这种看法,我认为也有对的方面……”
后来我就悟出了听别人的观点也要有点儿悟性的道理,受益匪浅。
“你这种看法,我认为也有对的方面……”我觉得我们的同胞太缺少此种听的态度了。于是在听别人阐述他们的观点时,就会呈现出不屑的表情。
我又联想到“五四”时期,那是一个“大辩论”的时代。当时也没留下现场辩言(录音机在中国还是稀奇物) ,但留下的辩文却是许多的。辩文比于现场辩言,毫无疑问是思考得更为成熟的。即使如此,我们今人读后,仍只能从双方辩文的结合中,形成对当时年代某种思想分歧乃至对立较为全面的认识、理解;否则不能。
比如所谓“国防文学”与“大众文学”之争,很难说哪种观点特正确,而哪种观点错到家了;比如所谓“直译”与“意译”之争;比如“白话文”与“文言文”的审美价值之争;比如“教育救国”、“科学救国”、“实业救国”、“革命救国”等等主张,在当年都是为了救国,都有对的道理;不论持哪一种主张的人都难以将另一种主张一棒子打死。
还联想到了“****”中“红卫兵”、“造反派”们的“大辩论”——那既不是“辩”,也不是“论”,只不过是一味的“驳”。一味的“驳”与“辩论”之不同在于——后者也要客观评说他人观点的得失,有得说得,有失言失;而前者仅激烈评说他人观点的失,对于他人观点的合理部分,往往只字不提。或因根本没听,或因明明听到了也装作没听到。
那种对他人观点一味驳的态度,依我看来,在中国已是积陋成习,体现于许多方面。
在官场——不少大官那样。他们根本听不进下级官员与自己的主张不尽相同的观点。若竟相反,简直还视为“犯上”,就算是当场没驳,内心里已将相反的观点一棒子打死了。
在学校——不论小学中学高中还是大学,若是讨论课,老师们太听不进学生与自己观点相反的看法了。老师们的思维逻辑往往是——我要使你记住的是教材所要求的观点,教材会错吗?教材不会错的,老师便也不会错。教材“规定”这篇课文要分三段,你为什么偏觉得分四段也可以呢?教材说这篇课文的中心思想是这样的,你为什么偏偏读出了那样的思想呢?尤其在大学里,老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时,师生之间发生歧见的时候是不少的。一般而言,老师的知识积累毕竟广一些,思考也肯定比学生全面一些。却也有些时候,学生的观点并非完全没有一点儿合理性,只不过与老师的观点部分相反。结果会怎样呢?当然是学生放弃自己的观点,因为老师对学生观点的“驳”,大抵也是以胜为快的。说来惭愧,我自己初做导师时,也曾那般过的,而学生固执己见,我还抱怨学生“脑子不开窍”——后来答辩时,有别的老师对该学生的观点予以肯定。我自以为见多识广,但老师中知识比我丰富,看问题比我全面,具有听的智性者太多了呀。我当时是暗不服气的,后来看书,方知片面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于是始不敢认为自己思想肯定正确,看问题肯定全面,即使在与学生讨论问题时。
在单位,同一件事,因为各部门的人所处的部门立场不同,利益不同,歧见发生更是司空见惯。
总而言之,我时常觉得,这类那类歧见弥漫于我们的社会,而许多同胞习惯于认为——错了的当然是别人。
别人为什么错呢?
因为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不同。
若别人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不但相反而且对立,那么别人百分之百错了,一点儿对的地方也没有的。即使明明觉得确有对的方面,态度上往往也要违心地强硬。
这样的人,还有救,因为毕竟听出了别人的观点也有对的成分。
不可救药的,也可以说可怕者是——那种半点儿不同的声音也听不进耳,一向地认为自己一贯正确,凡与自己观点不同之人,都是持错误观点的人和坚持错误观点的人。而正是这种人,又一向认为别人不可救药,错得可怕。
这样的人若为官,更可怕。
若多了,委实也是中国之悲哀。
而一种现象乃是——在官民歧见中,觉得民全错,自己全对的官是不少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因为是名人的名言,被国人引用的次数已极多了。
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国人的进步。
但我还希望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尤其在国人与国人进行辩论时:“尽管我们是辩论双方,但我仍要说,你刚才的话有一定的合理性……”
若还说:“感谢你促使我能将我们辩论的问题思考得更全面些……”那就更是我的希望了。
到了那一天,多好啊!
证明社会有进步了,而国人也又进步了。
5.文化的反省
时下,民间和网上流行着一句话——羡慕嫉妒恨,往往从电视中也能听到这句话。
依我想来,此言只是半句话。大约因那后半句有些恐怖,顾及形象之人不愿由自己的嘴说出来。倘竟在电视里说了,若非直播,必定是会删去的。
后半句话应是——憎恨产生杀人的意念。确实令人身上发冷的话吧?我也断不至于在电视里说的。不吉祥,不和谐。写在纸上,印在书里,传播方式局限,恐怖“缩水”,故自以为无妨掰开了揉碎了与读者讨论。
羡慕、嫉妒、恨——在我看来,这三者的关系,犹如水汽、积雨云和雷电的关系。
人的羡慕心理,像水在日晒下蒸发水汽一样自然。从未羡慕别人的人是极少极少的,或者是高僧大德及圣贤,或者是不自然不正常的人。
羡慕到嫉妒的异变,是人大脑里发生了不良的化学反应。说不良,首先是指对他者开始心生嫉妒的人,往往是经历了心理痛苦的。那是一种折磨,文学作品中常形容为“像耗子啃心”。同时也是指被嫉妒的他者处境堪忧。倘被暗暗嫉妒却浑然不知,处境大不妙也。此时嫉妒者的意识宇宙仿佛形成着浓厚的积雨云了。而积雨云是带强大电荷的云,它随时可能产生闪电,接着霹雳骤响,下起倾盆大雨,夹着冰雹。想想吧,如果闪电、霹雳、大雨、冰雹全都是对着一个人发威的,而那人措手不及,下场将会多么的悲惨!
但羡慕并不必然升级为嫉妒。
正如水汽上升并不必然形成积雨云。水汽如果在上升的过程中遇到了风,风会将水汽吹散,使它聚不成积雨云。接连的好天气晴空万里,阳光明媚,也会使水汽在上升的过程中蒸发掉,还是形不成积雨云。
那么,当羡慕在人的意识宇宙中将要形成嫉妒的积雨云时,什么是使之终究没有形成的风或阳光呢?
文化。除了文化,还能是别的吗?
一个人的思想修养完全可以使自己对他者的羡慕止于羡慕,并消解于羡慕,而不在自己内心里变异为嫉妒。
一个人的思想修养是文化现象。
文化可以使一个人那样,也可以使一些人、许许多多的人那样。
但文化之风不可能临时招之即来。文化之风不是鼓风机吹出的那种风。文化之风对人的意识的影响是逐渐的。当一个社会普遍视嫉妒为人性劣点,祛妒之文化便蔚然成风。蔚然成风即无处不在,自然亦在人心。
劝一个人放弃嫉妒,这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劝一个人放弃嫉妒非是那么简单容易的事,没有点儿正面文化的储备难以成功。起码,得比嫉妒的人有些足以祛妒的文化。莫扎特常遭到一位宫廷乐师的强烈嫉妒,劝那么有文化的嫉妒者须具有比其更高的文化修养,而那位宫廷乐师无幸遇到那样一位善劝者,所以其心遭受嫉妒这只“耗子”的啃咬半生之久,直至莫扎特死了,他才获得了解脱,但没过几天他也一命呜呼了。
文化确能祛除嫉妒。但文化不能祛除一切人的嫉妒。正如风和阳光,不能吹散天空的每一堆积雨云。
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名北军将领由于嫉妒另一位将领的军中威望,三天两头向林肯告对方的刁状。无奈的林肯终于想出了一个主意,某日对那名因妒而怒火中烧的将军说:“请你将那个使你如此愤怒的家伙的一切劣行都写给我看,丝毫也别放过,让我们来共同诅咒他。”
那家伙以为林肯成了自己同一战壕的战友,于是其后连续向总统呈交信件式檄文,每封信都满是攻讦和辱骂,而林肯看后,每请他到办公室,与他同骂。十几封信后,那名将军省悟了,不再写那样的信,他羞愧地向总统认错,并很快就动身到前线去了,还与自己的嫉妒对象配合得亲密无间了。
省悟也罢,羞愧也罢,说到底还是人心里的文化现象。那名将军能省悟,且羞愧,证明他的心不是一块石,所以才有文化之风和阳光。否则,林肯的高招将完全等同于对牛弹琴,甚至以怀化铁。但毕竟,林肯的做法,起到了一种智慧的文化方式的作用。
苏联音乐家协会某副主席,因嫉妒一位音乐家,也曾不断向勃列日涅夫告刁状。勃氏了解那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积怨,反感其滋扰,于是召见他,不动声色地说:“你的痛苦理应得到同情,我决定将你调到作家协会去!”——那人听罢,立即跪了下去,着急地说自己的痛苦还不算太大,完全能够克服痛苦继续留在音协工作……因为,作家协会人际关系极为紧张复杂。
勃氏的方法,没什么文化成分,主要体现为权力解决法。而且,由于心有嫌恶,还体现为阴招。但也很奏效,那音协副主席以后再也不滋扰他了。然效果却不甚理想,因为嫉妒仍存在于那位的心里,并没有获得一点点释放,更没有被“风”吹走,亦没被“阳光”蒸发掉。而嫉妒在此种情况之下,通常总是注定会变为恨的——那位音协副主席同志不久疯了,成了精神病院的长住患者,他的疯语之一是:“我非杀了他不可!”
一个人的嫉妒一旦在心里形成了“积雨云”,那也还是有可能通过文化的“风”和“阳光”使之化为乌有的。只不过,善劝者定要对那人有足够的了解,制定显示大智慧的方法。而且,在嫉妒者心目中,善劝者须是被信任受尊敬的。
那么,嫉妒业已在一些人心里形成了“积雨云”将又如何呢?
文化之“风”和“阳光”仍能证明自己潜移默化的作用。但既曰潜移默化,当然便要假以时日了。
若嫉妒在许许多多成千上万的人心里形成了“积雨云”呢?
果而如此,文化即使再自觉,恐怕也力有不逮了。
成堆成堆的积雨云凝聚于天空,自然的风已无法将之吹散,只能将之吹走。但积雨云未散,电闪雷鸣注定要发生的,滂沱大雨和冰雹也总之是要下的。只不过不在此时此地,便在彼时彼地罢了。但也不是毫无办法了——最后的办法乃是向“积雨云”层发射驱云弹。而足够庞大的“积雨云”层即使被驱云弹炸散了,那也是一时的。往往上午炸开,下午又聚拢了,复遮天复蔽日了。
将以上自然界积雨云之现象比喻人类的社会,那么发射驱云弹便已不是什么文化的化解方法,而是非常手段了,如同是催泪弹、高压水龙或真枪实弹……
将嫉妒二字换成“郁闷”一词,以上每一行字之间的逻辑是成立的。
郁闷、愤懑、愤怒、怒火中烧——郁闷在人心中形成情绪“积雨云”的过程,无非尔尔。
郁闷是完全可以靠了文化的“风”和“阳光”来将之化解的,不论对于一个人的郁闷,还是成千上万人的郁闷。
但要看那造成人心郁闷的主因是什么。倘属自然灾难造成的,文化之“风”和“阳光”的作用一向是万应灵丹,并且一向无可取代。但若由于显然的社会不公、官吏腐败、政府无能造成的,则文化之“风”便须是劲吹的罡风,先对起因予以扫荡。而文化之“阳光”,也须是强烈的光,将一切阴暗角落一切丑恶行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文化须有此种勇气,若无,以为仅靠了提供娱乐和营造暖意便足以化解民间成堆的郁闷,那是一种文化幻想。文化一旦开始这样自欺地进行幻想,便是异化的开始。异化了的文化,只能使事情变得更糟——因为它靠了********而遮蔽真相,遮蔽真相便等于制造假象。也不能不制造假象。
那么,郁闷开始在假象中自然而然变向愤懑。
当愤懑成为愤怒时——情绪“积雨云”形成了。如果是千千万万人心里的愤怒,那么便是大堆大堆的“积雨云”在社会上空形成了。
此时,文化便只有望“怒”兴叹,徒唤奈何了。不论对于一个人一些人许许多多千千万万的人,由愤怒而怒不可遏而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往往是迅变过程,使文化来不及发挥理性作为。那么,便只有政治来采取非常手段予以解决了——斯时已不能用“化解”一词,唯有用“解决”二字了。众所周知,那方式,无非是向社会上空的“积雨云”发射“驱云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