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的股票全部变卖了,连同半山区那栋别墅一并转让给了韩磊,我和雨终于回到了“夏雨轩”,那个开满玫瑰的地方。
那天,我用玫瑰花瓣从城里一直铺到了明月湖,整整十多分钟的车程,我同雨一起踩在玫瑰花瓣上走了回去。
她穿着粉红色的婚纱,而我穿着黑色的礼服。
我的壮举震动了全市,有数百万的市民都来观看我们这场盛大的婚礼,他们为他们能见证本世纪最伟大的爱情而荣幸。每当我们走过一个地方,都会响起震天般的掌声。他们在为我们祝福,他们在为我们欢笑。所有的人,都不自觉的,伴随着音乐哼着幸福的曲子……
这些花瓣,是我亲自种下的玫瑰花树所生长出来的。整整近两千亩,她们的家乡就在明月湖边。
能将那么多的花瓣撒满近二十公里的道路,这些都是“灵”的功劳,她发动了全市数百所幼儿园的小孩子,为我们在路上洒满了花瓣,她说,这叫“爱心”,是她平时给她们棒棒糖所得到的回报。
我笑了……
“灵”确实是一个好女孩儿,虽然我知道她的心中在滴血,但我知道她是在衷心的为我们祝福。
我在心里祝福着她,祝福她能遇上另一个她所喜欢的人,一个好男人。到时,我也会为她在她行走的道路上,铺满玫瑰花瓣。
所有前来为我们祝福的市民,都很自觉的在明月湖边停了下来,没有再进一步,他们怕打扰了这儿的清静。
我并没邀请什么人参加婚礼。只有很少的几人,龙叔、灵、老鬼、二刀头、林翔等几个人。
老鬼和二刀头,我们的交往其实并不是很深,我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也没听龙叔说起过他们的经历。虽然我和他们俩每个里拜都会见上一次,可我只知道,他们是龙叔的朋友,很好的朋友,和龙叔一样,他们都是好人,真正的好人。所以,他们也是我的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谁说朋友间,一定要相互了解?就像子期伯牙,他们不会去问对方家住何方,可曾婚娶,只是那么静静的坐在那儿,一个弹琴,一个听琴……
老鬼并不老,只有四十来岁,跛着条腿。之所以被称作老鬼,是因为他长得很丑很瘦,就像吸了五百年****的老毒鬼一样。身上只剩下层皮肤紧贴着骨头,两个眼眶也深陷着,但眼球却很大,还凸出来滚来滚去的。如果他立在那里,谁都会认为他只是一具用人皮粘起来的骷髅架子。
就那么一看,谁都会吓一跳。而我却差点被他吓死。
那是我才来到这个市不久,第二次与龙叔见面的时候,他正好在,当时吓了我一跳。他那天没怎么说话,只是老拿他那两颗眼珠子盯着我转,可他是龙叔的朋友,我也就不好说什么。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都还在为这个怪异的老头感到奇怪。
洗完澡回床上睡觉的时候,刚掀开被子,就发现被子里躺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就像只死猫一样趴在那儿,不过这团黑乎乎的东西在我掀开被子之时开始变大、变长。
看着这种情况,再我怎么胆大,也吓得呆立当场。最后,黑乎乎的东西从我的床上纵了下来。
我这才发现,原来它就是我白天在龙叔家里见到过的老鬼。
老鬼从我床上纵下之后,站到我面前,裂开嘴露出他那口漂亮的贝齿,绝对比很多美女还要漂亮的贝齿,对我神秘的说道:“小子,我喜欢你。”然后一跛一跛的走了出去,自己打开门离开了我的别墅。
我没问龙叔老鬼究竟是什么人,但我知道老鬼不是普通人。
再后来,我买下了明月湖边两千亩地,老鬼知道我要修建“夏雨轩”之后,便同我商量,让他替我管理我的玫瑰园,顺便照看着不要那些小孩子到我的“夏雨轩”捣乱。
我知道,他商量的意思其实就是不用商量,所以我同意了。更何况,有他在,我绝对不用担心有人会动我的玫瑰花,绝对不用担心我的“夏雨轩”会受到任何骚扰。
从那以后,老鬼便在玫瑰园边搭了个竹棚,替我照看我的夏雨轩和我的玫瑰园,每个月从我这儿领取一枚硬币的酬劳。
而二刀头,这个人我就更不了解了。他比老鬼要老上许多,据我估计至少有八十岁了。虽然很老,可他很结实,红光满面的,因为成天喝酒,鼻子总是红通通的,看起来很有趣的一个老头子。
他和老鬼似乎是天生的冤家,两人每次见面都会吵,然后再像小孩儿一样你撕我扯的打架。每次,我都很担心老鬼身上那几根骷髅骨头会不会被二刀头给整散了,可每次都是二刀头被老鬼打得嗡嗡直哭。
二刀头的家在明月湖的对面,湖边的一栋小竹楼,也是玫瑰园建成之后才搬来的。每天他都会划一条竹筏子到湖中钓鱼,然后到湖这边来同老鬼打一架,打哭了再煮鱼,同老鬼一起喝酒,喝得站也站不稳了之后,再摇摇晃晃的划着竹筏子回他的竹楼去睡觉。
我总是在担心,老鬼会不会被他灌死,可老鬼那层皮骨每次装一大壶酒下去都没关系。
当龙叔听了我用所有资产换取“雨”的自由之后,他并没有感到惊讶,只是赞许的微微笑着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