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千玺收拾东西,明天就准备走,我只能呆呆的看着他整理行李,自己却帮不上任何忙。
一天,就这么简单过去了,现在已经不奢求什么了,只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不要走,多留几天。可是,谁叫我眼光太高,喜欢上了一个光芒耀眼的大明星,有那么多人喜欢他,在此之前,我可能就只是众多粉丝中最渺小最卑微的一个吧。甚至在他来到这里时,我都不敢相信,被惊喜冲昏了头。
别说什么山盟海誓,要活在当下。
晚上六点的时候,千玺去了对面,去和王源王俊凯聚一聚,告别,要叫我过去,我推辞了,因为我不想打扰他们兄弟之间促进感情,再说了,我一个女孩参乎什么,还不如好好在家学习。
隔壁。
王源千总啊,你怎么又要走,才留了一周啊。
千玺哎,没办法,谁叫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公司就看中我了呢,长得太帅也是罪啊。
王俊凯你能不能别像王源一样自恋啊?
王源我哪有自恋啊,明明是老王你啊!
王俊凯翻了个白眼,谁跟你计较这种琐碎小事。
三人...就开始了...十分默契...狂笑....模式。
我在隔壁就听的真而切真...这仨人是忘了吃药吗?用不用我去给送点脑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