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又脸颊有些发烫,麻木地泛着一丝疼痛。我记得前一秒,在她对我笑的前一秒我说:“杨沫,你真漂亮。”这句话我是真心的。然后我就意识到李向阳是个好人。
有些女人很容易被真诚所感动。我是这样的人,杨沫也是这样的人。那次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后来她还是和李向阳分手了,但是我们的关系却越来越好,这是在我意料之外的。
我记得第二次见面是在我教师外面。依旧是阳光明媚的天气,她站在我面前,“白紫云,你好。”
一般情况下我都能很好掩饰我眼里的惊讶,于是我说:“你找我有什么事么?”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么?”她说得理所当然。
后来我一直想,或者朋友就是这么自然的事情,不用绞尽脑汁来制造机会,强装真诚,这和爱情是一码事。
知道自己生病是在和杨沫认识了一个月之后。那次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陈浩,他很高,足足高了我头,带着眼镜,很斯文。我想放在古代一定是文弱书生,而且是像聊斋里的那样有一段神奇的艳遇。
他透过薄薄的镜片淡淡看了我一眼,只是一眼,我却找到了要死的熟悉感。他用那种事不关己的态度吐出一大段话,“希望你能留在医院好好治疗,虽然是淋巴癌晚期,但是~”
我打断他的话,“医生,我是一定要死的么?”
他抬起头,浅浅地看了我一眼,“你好好治疗或许就可以不用死。”
“我好好治疗就可以不用那么早死,对么?”我问。
“其实你可以不用这么想。”他似乎在安慰我。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露出一个得了癌症应该有的表情,扯开嘴角露出一个自以为妩媚至极的笑,“医生,你一直不看着我,是不是因为我漂亮。”
“白小姐,请注意你自己的言行,这里是医院,不是妓院。”他依旧低着头,脸上染着淡淡的红。
我成功被他逗笑了,“陈医生,明天我还是会来的。来看你。”
说完我没有等他回答我就扎起膝盖上的包,起身走出房间。身后他的声音传来,“白小姐,请关门,谢谢。”
陈浩总是保持着这样的品性,不温不火。他也不是一个大公无私的医生,换句话说,必要的时候,他也会收病人家属递上的红包。这样一个人,一个能够用可恶来形容的人,我喜欢上了他,只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爸爸的影子。那个丢下我自杀的男人,不可改变的是他依旧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是世界上最完美,最英俊的男人——或者英雄就是这样出现的。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四季,春夏秋冬,这些都是时间的轮回。我知道自己的时间不会很多,每当我和陈浩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想着,又兴奋又悲凉。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陌生神秘的事情,但是每个人又必须面对。
我轻轻吻着他,薄薄的嘴唇,带着胡渣的下巴,凸起的喉结。他没有睁开眼,只是紧了紧抱着我的手臂,微皱着眉说道:“小云,别闹。”
“陈浩,要死我不用死的话,你会不会跟你老婆离婚然后和我在一起?”
他终于睁开了眼,看来我一眼,“这句话你每天都要问一遍,不觉得烦么?”
“是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就没有必要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这个答案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说。
“你相信爱情么?”他问。
见我犹豫着摇头,继续说道:“那么我的答案就是不会。如果你不用死,我也不会和她离婚。只要你不相信爱情,那么就不会喜欢听假话。我就没有必要拿假话来哄你。”
“那杨沫呢?你会骗她?”
他皱了皱眉,转身背对我,“我和她不熟,我再睡会,要是你不困了就起来吧,我有点饿了。”
我俯过身,扒在他的肩膀上,“陈浩,你怕不怕,要是我要你跟我一起死。”
“怕。”说完这个字我们就没有再说话。
有很多事情我开始明白,知道,关于杨沫,关于陈浩。
这个城市对于我来说带着陌生但又熟悉,它是我离开自己的家乡之后第一个栖息的地方。这里没有以前的记忆,关于离一木的。
我想起我和离一木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那吵杂的火车行驶声。他对我说我还有他的时候不是没有感动,但是我不敢。我一向是一个胆小的人。就像面对我的继父一样,我像我的妈妈,敢怒不敢言,只想着离开。
后来如我所愿我们变成了陌生人。
时间会冲淡一切,最后我们也只会变成各自的回忆,淡淡的,没有酸甜苦辣。
四年前当我第一次到英国,那里有太陌生的东西,也有太多我介意的习惯。所以总在那些和我出生的那个城市有相像天气的日子里怀念我所抛弃的一切,当然那一切里也包括杨沫。
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我生活了十几年的S市。其实骨子里我是十分瞧不起她的,她不是一座漂亮的城市,并且背负了太多虚假的现代化,淡妆浓抹掩盖了她原本的风姿绰约。这里也不是一个盛产文人墨客的地方,所以我从小就知道我生活的这座清冷的城市,拥有的只有现实,没有所谓的浪漫,更繁衍不了琼瑶剧里那些死生契阔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一座城市又有让我不得不佩服的地方。比如她孕育出那些我爱的我恨的,爱我的恨我的人们。这就是她的本事,也是她最大的狡猾之处,她可以让你连恨她都恨得这么不彻底。
现在我真正离开她,却矫情地开始依依不舍。我不知道是不是人生在世有些人情是你不得不还的,这里也包括亲情。我从小就是生活在呵护中长大几乎没有受过什么挫折,用比较夸张的一句话就可以描述成——我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但我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庆幸的事情,从小到大你的都要按照大人的心意生活,走他们帮你安排的他们以为是为了你好的路。就像这次出国。
当我坐上飞机,它带着我飞翔,渐渐离开地面。我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我知道这是一种解脱。那一刻我想到的不是郑心诺,而是杨沫。原来她考上了一个两本的大学,在一座靠海的城市。我想她一定会讨厌那里的天气,像刮风的,下雨的。就像高二的时候我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上看着窗外漫无边际的雨海,那个时候教室里几乎没什么人,很安静。她不满地嘟囔道:“这是什么鬼天气?都下了三天的雨了。再下下去,我看这个学校都可以当游泳池了。”她这样说的时候脸上带着些稚气,语气里透着淡淡的撒娇味道。
我看着她,伸手拉过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她的手很小很白,有点凉凉的。她看看我,把另一只手塞到我手心,“阳,你的手真暖。”然后就像得了便宜的小白兔一样“咯咯”的笑了。
我轻轻握住她的双手,“很讨厌下雨么?”
她点点头,“是的,很讨厌的。”说完她看向远方,我看向她。我知道她有很多秘密是我不知道的,但是我一想到杨于超可能比我知道的多,比我更加了解她,我就有一股子莫名的气。
她皱着眉说道:“我们去吃什么呢?这么大的雨吃什么都没有胃口了。”
“你担心什么呢?不是杨于超会帮你买中饭么?”我不满地嘟嚷。
她皱了皱眉,“杨于超是个好人,他只是因为我跟他同乡才这么关心我的。你看我都有了你了,那么我只会把他当成朋友。”
“不见得你对其他追求你的人这么客气,还当成朋友。”我继续说道。这不是我凭空捏造的,这是事实,我早知道杨沫对杨于超有什么不同的地方,这不是一个简简单单老乡的原因。
“你不要这么小气好么?他和那些人不一样。”她反抗道。
“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就是不一样。”她抽回来自己的手,我的手心像是灌进来一阵凉凉的风,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是不是把他当成你的备胎,好在把我甩了以后可以直接找他?”我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你混蛋。在你眼里我就这么贱么?”她起身伸手用力推开我,然后往门口跑去。
我转身想要抓住她,就看见杨于超提着饭盒站在门口。而杨沫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沈洛阳,你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说完,他就放下饭盒跟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