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上的赢不能叫赢,处处与人抬杠,把“逞口舌之快”当成一种“快乐”,那是做女人的悲哀。
有一种女人,反应快,口才好,心思灵敏,在生活或工作中与人有利益或意见的冲突时,往往能充分发挥其辩才,把对方辩得脸红脖子粗,哑口无言。
长此以往,这种女人就形成了一种习惯:不管自己有理无理,一要用到嘴巴,她绝不会认输,而且也不会输,因为她有本事抓住你语言上的漏洞,也会转移战场,在任务方面都把你攻击得体无完肤,让你毫无招架之力;虽然你有理,她无理,但你就是拿她没办法。
在辩论会、谈判桌上,这种女人也许是人才,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中,最好将这种女人从你的“好友名单”中删除掉。因为日常生活和工作场合不是辩论场,也不是会议场和谈判桌,她面对的可能是能力强但口才差,或是能力差口才也差的人,她辩赢了前者,并不表示她的观点就是对的;她辩赢了后者,只能凸显她是个好辩之徒且不会做人罢了。
而一般常见的情形是,人们虽然不敢在言语上和她交锋,但对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反而会同情“辩”输的那个人,她的意见并不一定会得到支持,而且别人因为怕和她在言语上交锋,只好尽量回避她。如果她得理还不饶人,把对方“赶尽杀绝”,让他没有台阶下,那么她已种下一棵仇恨的种子,这对一个女人来说绝对不是好事。
有好口才不是坏事,但运用不当则会坏事,因此你身边的女人若有好口才,不妨建议她:
(1)把口才用来说明事理,而不是用来战斗。不过当有人攻击你时,你当然可以“自卫”。
(2)有好的口才,也必须要有相对的内涵,否则别人会笑你全身只有舌头最发达。
(3)要驳倒对方,保卫自己的意见时,点到为止即可,切莫让对方“无地自容”,换句话说,要给对方台阶下。
(4)别人得罪你时,你虽理直气壮,但也不必把他人骂得狗血喷头。
(5)若自己的观点有错,要勇于认错,并接受对方的观点,切莫用辩论的技巧死命反击,无理也要辩三分,因为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硬辩只会让人看不起你。
好口才再配上好的“动机”,这样的人无疑会很有影响力,如果空有好口才而不知收敛,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因为她把“逞口舌之快”当成一种“快乐”,那是女人最大的悲哀。
倘若如此建议她都听不进去,你还是早早离开她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