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1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会上,胡耀邦检讨了他担任总书记期间,违反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在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上的失误,并请求中央批准他辞去党中央总书记职务。会议一致同意接受胡耀邦辞去党中央总书记职务的请求;一致推选赵紫阳代理党中央总书记;以上两项决定,将提请党的下一次中央全会追认;继续保留胡耀邦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职务。
1987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确认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接受胡耀邦辞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推选赵紫阳代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决定。全会还确认198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撤销沈图中央委员职务的决定。
(十三)党的十三大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代表1936人,代表全国4600多万党员。邓小平主持开幕式,赵紫阳作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报告阐明当代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规定了党在这个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提出我国实现现代化要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要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逐步建立起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
报告强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主义与实践的结合,在我国已经历了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反复探索,在总结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建国二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
报告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发挥和发展了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包括: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国情,走自己的路的观点;关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实现现代化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观点;关于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重要特征的观点;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这两个基本点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的观点;关于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来实现国家统一的观点;关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观点;关于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外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的观点;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的观点;等等。这些观点,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我们前进的科学轨道。
全会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主任:陈云,副主任:薄一波。常务委员会委员27人:王平、王首道、伍修权、刘澜涛、江华、李一氓、李德生、杨得志、肖克、余秋里、宋任穷、宋时轮、张劲夫、张爱萍、陆定一、陈云、陈丕显、陈锡联、胡乔木、段君毅、耿飚、姬鹏飞、黄华、黄镇、康世恩、程子华、薄一波。
全会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书记:乔石,副书记:陈作霖、李正亭、肖洪达。常务委员会委员8人:王德瑛、乔石、刘丽英、李正亭、肖洪达、陈作霖、郭林祥、傅杰。
1989年6月23日至24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鉴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的错误,决定撤销他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全会还对中央领导机构的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选举江泽民同志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增选江泽民、宋平、李瑞环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增补李瑞环、丁关根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免去胡启立同志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免去芮杏文、阎明复同志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
1989年11月6日至9日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同意邓小平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决定江泽民同志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杨尚昆同志为第一副主席,刘华清同志为副主席,杨白冰同志为秘书长。决定增补杨白冰同志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十四)党的十四大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代表1989人,代表全国5100多万党员。江泽民代表党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
报告回顾改革开放14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实践,对于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战略决策作出了郑重的结论。报告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九个方面: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走自己的路,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作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结论,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也是解放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上,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问题上,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上,提出基本实现现代化分“三步走”,在现代化建设的漫长过程中要抓住时机,争取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又比较好的阶段,每隔几年上一个台阶,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强调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必须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必须依靠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必须依靠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社会主义祖国的保卫者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在祖国统一问题上,提出“一国两制”的创造性构想。
大会同意中央顾问委员会提出的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建议。大会还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大会作出三项决策:一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二是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是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中共十四大是一次肩负着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大历史使命的大会。这次大会和1992年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如下:
1992年10月19日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领导机构。选出中央政治局委员20人:丁关根、田纪云、朱镕基、乔石、刘华清、江泽民、李鹏、李岚清、李铁映、李瑞环、杨白冰、吴邦国、邹家华、陈希同、胡锦涛、姜春云、钱其琛、尉健行、谢非、谭绍文;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2人:温家宝、王汉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7人: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中央书记处书记5人:胡锦涛、丁关根、尉健行、温家宝、任建新。
全会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主席:江泽民。副主席2人:刘华清、张震。委员4人:迟浩田、张万年、于永波、傅全有。
全会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书记:尉健行。副书记5人:侯宗宾、陈作霖、曹庆泽、王德瑛、徐青。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王光、王德瑛、刘丽英、安启元、李至伦、何勇、陈作霖、侯宗宾、徐青、曹庆泽、尉健行、彭钢、傅杰。
(十五)党的十五大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2048人,代表全国5800多万党员。江泽民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
报告指出,邓小平理论是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飞跃,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这次大会通过的党章,把邓小平理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报告系统、完整地提出并论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报告还根据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对我国跨世纪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战略部署,指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报告强调,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各项任务,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建设好。
党的十五大,是在世纪之交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保证全党坚定不移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胜利前进的大会;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大会。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7年9月19日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领导机构。选出中央政治局委员22人:丁关根、田纪云、朱镕基、江泽民、李鹏、李长春、李岚清、李铁映、李瑞环、吴邦国、吴官正、迟浩田、张万年、罗干、胡锦涛、姜春云、贾庆林、钱其琛、黄菊、尉健行、温家宝、谢非;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2人:曾庆红、吴仪(女)。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7人: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中央书记处书记7人:胡锦涛、尉健行、丁关根、张万年、罗干、温家宝、曾庆红。
全会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主席:江泽民。副主席2人:张万年、迟浩田。委员4人:傅全有、于永波(满族)、王克、王瑞林。
全会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书记:尉健行。副书记6人:韩杼滨、曹庆泽、何勇、周子玉、夏赞忠、刘丽英(女)。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马马文(女)、刘丽英(女)、祁培文、李至伦、李登柱、何勇、周子玉、赵洪祝、袁纯清、夏赞忠、曹庆泽、尉健行、彭钢(女)、韩杼滨、傅杰。
(十六)党的十六大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大会代表共2154人(其中,正式代表2114人,特邀代表40人),代表全国6600多万名党员。江泽民同志代表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
报告指出,十六大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报告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13年的基本经验,提出了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提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作了全面部署。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11月1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8人,候补中央委员158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胡锦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中国共产党历届党章简介
(一)一大党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