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汤圆眨巴着电眼,懵了表情。她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在她的认知里,婚姻是一辈子的许诺。得知张慕之和荣巧巧结婚的那刻,她便觉得,这辈子,她跟张慕之算是完了。
现在,峰回路转,绝非她所愿。她也从未朝这方面想过。
“那……”她探究地看着项邺轩,“你和我在一起,是因为觉得我比其他人更合适?”
项邺轩敛眸,摇了摇头:“我们并不合适。”
是啊。并不合适。她心知他说的都是事实,可乍一听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她垂了睑:“你到底想说什么?又不是谈判桌,用不着兜圈子。”
项邺轩见她耷拉下眼眸,便用指尖勾起她的下巴,逼着她与他对视:“我不过是想自己告诉你,而不是张慕之告诉你。而且……”他敛眸,目光有些弥散了焦距:“我和张慕之没有可比性。我肯定做不到张慕之那样。”
他很干脆,一点拖泥带水的意思都没有:“我不会守望在你隔壁小区,二十四小时看着你,也不可能为了你,放弃现在的工作和生活。我甚至--”
他收回目光,定睛看着她:“没时间没耐心,陪你约会。我每次来,也许--”他顿住,目光清冷地顺着她娇俏的下巴滑落她白皙的脖颈,带着自黑自嘲,“终极目的甚至只是跟你过夜。”
他再抬眸时,深邃的眼眸泛过一阵清冷的波光:“我不想骗你。张慕之的确比我更适合。”
汤圆一口气听他说完,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心底翻涌着莫名的酸楚,她觉得嗓子堵。她不懂他偏偏挑这个时候,跟她摊牌说这些,究竟是何用意。
她强咽一阵强过一阵的羞恼,硬着嗓音重复:“你到底想说什么?”她抬睑,长而卷翘的睫划过一抹凄清弧度:“张慕之合适,所以你--”她苦笑,清润的眸底隐隐涌起一抹凄清水雾,她到底说不出那后半句,“你想成全我?”
项邺轩松开她的下巴,颀长的指顺势抚住她的脸,拇指婆娑着她的面颊。他低眉,恨不得一眼看穿她的眸底:“汤圆,我想你知道,即便不合适,我也不会放弃你。”
拇指指肚滑向她的唇,他越发俯身逼近她:“只要是我看中的。”他抽开拇指,俯身轻轻啄了啄她的唇:“不合适也会变得合适。”
汤圆怔怔地看着他。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男人,她真是半点都看不懂。他总是莫名其妙地玩着冰火两重天的伎俩。就像现在,他究竟是在表白,还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诫她,不要对他抱有过多的期望?
她强吸一气:“项邺轩,我听不懂。”她咬唇:“不合适怎么变合适?削足适履?那……”她咽了咽:“是削你的还是我的?”
“如果你削得动我的,尽管削。”项邺轩正色,甚至眉目间还簇着缕缕情丝,“汤圆,我从没什么时候像现在这样,期待去爱上某个人。张慕之唯一比我出色的地方,就是他爱你。”他勾唇,带着一丝苦涩的解嘲笑意:“我不想输给他。”
什么意思?我真的听不懂。汤圆愣愣地看着他。这样的哑谜,她似乎是听懂了,又似乎全然不懂。
项邺轩托着她的脸,拇指轻柔婆娑着:“我想爱上你。虽然我并不确定我能不能办到,但是--”他一脸诚恳:“我想。这是我给你的OFFER。”
汤圆的心突突了两下。他明明不是在向她表白爱情,甚至还残忍地说他压根不确定他能不能爱上,可她在酸楚之余却莫名其妙地涌生着无端的希冀。“所以……”她探究地看着他,“这个OFFER,你想交换我的……承诺?”
项邺轩点头:“完全排他的承诺。”他语气变得强硬:“不管张慕之对你说什么,做什么,你都不听不看。”
汤圆难以言喻此刻的心情。他还真是一如既往地,把他们之间的关系摊开在谈判桌上解决。她迷惘地蹙了眉。
项邺轩敛眸,解嘲口吻:“张慕之给你的是现货,而我给你的是期货,还是可能最后泡汤的期货。”他拂了拂她的发:“我的条款算不上好。但是……”他的眸光刷得晶亮:“我已经拿出最大的诚意了。”
现货?期货?是指他们的心和爱吗?张慕之的爱是现成的,而他的,完全不确定,只能靠天吃饭,现在能给她的,只有干巴巴的一句“他想”。
“项邺轩?”汤圆终于开口了。她挑着柳叶眉,一脸不解:“你干嘛一定要把这些东西摊在明面上说呢?难道你不觉得--”她咬唇:“恋爱是很美好的事,这样赤裸裸地谈条款,是亵渎了她?”
项邺轩的回答不是一般的呆板:“防患于未然,是最基本的风险控制的意识。”深邃的眸子闪过一道熠熠亮光,他语气凌傲:“我从不打没把握的仗。”
不想输?不打没把握的仗?这都是什么?他觉得他和张慕之是在打仗?而她是战利品?
汤圆对男人的思维,简直理解无能。
而项邺轩好像已经迫不及待她的答案了:“你不反对,那就默认你同意了。”
“项--”她刚开口,他却已俯身吻住了她,堵住了她的一切语言。
这样的强买强卖,她竟然魔障般感觉到一丝甜蜜,只因她信了,这是他拿出了最大诚意。
然而,很久以后,每当她回想起这天,她都止不住后悔,后悔不该单手攀上他的肩,回应他的吻。
如果她推开他,如果她再多问一句,她也许就能意识到,他给她的OFFER一直都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就如同那三家投资机构给张和张的《投资意向书》一样。
“想爱”只是意向,是做不得数的。真正能作数的,只有白纸黑字的《投资协议》。而《投资协议》便是一纸婚书。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最大承诺。可是,他早就明确说了,他不婚。
正如《投资意向书》只是投资机构“哄骗”投资标的公司,争取尽调时间,锁定投资条款和价格的手段,项邺轩的OFFER无非是击退情敌的手段而已。两者,并无本质区别。
而她却枉费了六年摸爬滚打的记者生涯,竟然就这么傻兮兮地越陷越深,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