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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少年早熟的鲜嫩(5)

我妈退到里屋,恢复平静,继续跟妗子们说话,我则趴在窗台上,看外面有一群人正在忙活,他们在给一个大大的棺材刷油漆,一个白色的大棺材没多会儿就变成了大红接近酱紫的颜色,看起来竟是喜庆的感觉,奇怪的刺眼。他们边干活边抽烟边开着玩笑,互相催促着尽快弄完,好赶第二拨酒席。

等到所有人都酒足饭饱,聚在门外抽烟、吹牛、打牌,我妈和舅舅、妗子们才坐上饭桌。等饭菜的工夫,我妈终于有空简短回答了我的几个问题:我外婆没在棺材里而是躺在床上,是因为那需要一个仪式,叫入殓,很隆重的;棺材漆成红色是因为棺材在我外婆身体硬朗的时候就提前备下了,外婆又儿孙满堂,所以这算是喜丧;大家伙喝酒、说笑,也因为这是喜丧,再说了,不是喜丧也这样,人都没了,哭天捶地有什么用……下午三点,入殓开始。一个年纪很大而且留着一把长胡子的老人边念念有词边指挥一众年轻小伙子一步一步慢慢将我外婆抬着放入棺材。刚刚放稳,意外发生了,只听有人长长地叹息了一声,然后我外婆脸上贴着的火纸飘了起来。长胡子老头抓过草纸说了一句奇怪的咒语正要贴回去,我外婆竟然坐了起来,一边嘟囔着“快饿死我了,到没到吃饭的时候”,一边伸手去解绑腿,解了几下没解开,生气道:“谁给我扎的这绑腿,这么紧,还系死扣!”全然没有注意到围着她的几十上百人都快疯了。

胆小的人“啊”了一声四下散开,胆大的则小声嘀咕着“不会是诈尸了吧”,反倒往前凑上去看。而我妈、我舅舅和妗子们一拥而上,哭的哭笑的笑,一片混乱。

我自然是高兴的,死与死而复生在我看来都是再正常不过,无论是童话、神话还是传说中,这种事我看过听过的都太多,丝毫不觉得神奇。而且我外婆虽然活了过来,可她看上去并不清醒。大家七手八脚把她抬出了棺材,她也没表现出诧异,反而平常地坐到桌前,有人端来米饭和菜她就吃,不用筷子,用手。一直等到吃饱了饭,她也没有要质疑周围的这一切到底是什么意思。

赶来的医生忙活了半天,又是扒拉眼睛又是测心跳、量血压,最后也只是模棱两可地说:“返回来是返回来了,可她是糊涂的。血压、眼压、心跳什么的都算正常,再观察两天看看吧。”

可我不能等到两天后看看外婆有没有恢复神智了,因为两天后就是期终考试。本来请假是参加外婆的葬礼,可外婆现在活过来了,我没有理由不回去参加考试。

在外婆家的两天里,第一天一切都乱成一团,因为太出人意料,虽然有个长胡子老头说:“这种事也不是发生一次两次了,但结果总归是好事儿。可能是谁带来了大福气,刺激到了正要带外婆过奈何桥的小鬼。”他话未落音,舅舅和妗子们就把目光瞬间投到我身上。我当然不相信这种鬼话,可是我妈信啊,她一听抱着我又哭了起来,然后拉着我在外婆面前絮叨了半天,几乎把我从出生落地到现在的所有过程都讲了一遍。可是外婆还是眼神呆滞,哪里也不看,就是放空状态。而且自从她在棺材里起身时说过那两句话,就再也没出声。她只知道吃饭、喝水、抽烟,她爱吃肉,饭量烟量都很大,就是不肯睡觉。

当然了,从我来到我走,外婆也就没能跟我说一句话,无论我妈怎么哭诉我是谁,让我一遍又一遍叫她外婆,还是没能改变什么。

后来,外婆的情况一直是舅舅们断断续续打电话来说一些,醒来之后的外婆一直是糊涂着的,偶尔清醒一点能说几句话,也不过是抱怨儿媳妇米饭煮得太硬、土豆丝切得太粗、给她抽的烟太少了。

一年后,外婆再次病重,这次接到消息我妈稳重很多,她深信我外婆福大命大,肯定没事儿,所以我妈就一个人回了娘家。可没想到的是,外婆这次是真的去世了,我舅舅他们苦苦多等了好几天,最终还是接受了现实,落土下葬。

无论多传奇,总还是要淡去的。即便我妈那么爱聊天,还将我这个完全没有根据的大福之人因素越说越夸张,可奈何现实是我越来越平庸,根本不能给她的传奇故事增添色彩,再加上周围总有更耸人听闻的新鲜事儿将这一切翻了篇。

所以,这一切也就过去了。

如果说生命是一场旅行,那就让我们歇歇脚吧!

后来:

我不知道,“外婆”这两个字在别人的生命里到底有多重要。对我来说,外婆是一闪而逝的传奇,一抹淡淡的遗憾。一直到现在,我写了很多小说,也写了很多散文和随笔,可是外婆在我笔下始终是个空白。这是我第一次写外婆。

小礼物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河东到河西原来根本不用三十年,从“万人嫌”到人人关注,有时一夜就能做到。

初二那年的初夏,我竟然一夜间再次成为全班甚至全校的焦点。几年后,我又尝到了走红的滋味,而且这次玩得有点儿大,我上报纸了。

事情的起因再简单不过,初二重新分班后,我的新同桌叫卓之豹,名字很酷吧?但是人一点儿也不酷,他每天最热衷的事儿,就是从报纸杂志上搜集全国各地的作者地址,然后逐一给人家写信,求交笔友。每次他都认真地沾口水、贴邮票,再一脸虔诚把信封严严实实地封好。

我们俩的交流就是从这儿开始的。我略带不屑地问他:“每天这么写信,有用吗?手指都累弯了,怎么不见你收到一封回信?”

我承认,我当时有一点幸灾乐祸,尽管交笔友这件事儿据说风靡全国,很时髦,可是卓之豹手头也不宽裕,邮票买了一排又一排,信寄了一摞又一摞,那花的可都是他省下的午饭钱呐。那会儿我也在拼命省钱,因为我大姐要出嫁了,我想送她一样特别的礼物,可是没钱,我只好饿着肚子从午饭钱里克扣。起初我和卓之豹在下午听着对方肚子咕咕响,还相视苦笑来着,久了我就替卓之豹不值—我为了我姐的结婚礼物好歹还有点儿意义可言,他呢?别说他每封信里都要提一下回寄照片的请求,就连回绝信他都没收到过一封。他这不就是从牙缝里省下钱来,拿去打水漂么?

卓之豹一听,急了,歪着头朝我嚷嚷:“你是忌恨吧,我交的笔友都是什么人?是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以后都是大作家,懂吗?作家能有时间天天写信吗?我就是表达一下崇拜,没幻想人家用写文章的时间来给我回信。你要是也能在这上面发表一篇文章,我也给你写信,你也不用回!”

为了配合自己的愤慨,卓之豹顺手往我面前扔了一份皱巴巴的报纸。我拿起来一看,《农村孩子报》,班上几乎每人都订了一份。说实话,我也没觉得上面的文章比我们的作文好多少,但我也不敢夸海口就一定能在上面发表文章,毕竟我从来没动过在作文之外还写什么文章的念头。所以,我只好忍气吞声,闭嘴。

但我岂是轻易服输的人?从小就不是!

当天晚上,我就把我的作文本翻了好几遍,挑选了一篇被语文老师表扬过的《我》,准备抄写一遍投稿。可是想着作文里的那个被老师表扬的“我”是表面的、虚假的、为了应付老师要求的“我”,很寒碜。于是我临时起意,改写,写真实的我、一身毛病的我、成绩中不溜的我、整天胡思乱想的我。写到第三遍,我才略感满意,工工整整抄写了,第二天上课之前塞进校门口的邮筒。

赌气这事儿吧,在我这儿也就是脑袋一热,我压根儿就没有什么作家梦,也从来没有让自己的文字和名字变成铅字的理想。所以几乎是当天,我就把这事儿忘了。有那么多好玩儿的事情可以选择,我干嘛跟卓之豹过不去,他愿意崇拜就崇拜去呗,也不损失我一毛钱。

事情有点儿诡异的变化,是因为我突然一天收到三封陌生的信,开始我怀疑是不是搞错了,可地址、邮编、姓名都是我的。一拆开,先掉出一张照片,然后信里莫名其妙地都是要和我交笔友的请求,请求回信,请求回赠照片。之后,几乎每天都有类似的信,而且越来越多,直到眼尖的同学在报纸上发现我的名字。

我的天!那篇赌气忙活了一晚上改写的《复杂的我》,每一个字都变成了铅字,陌生地出现在报纸上。

求交笔友的信每天都在增加,雪花般纷落。等到我收到样报和稿费时,我的书包里已经塞不下那些信了。我妈好奇,用细绳五十封一小捆这么扎起来,有两百多封,信封上很多地址我都闻所未见:新疆、黑龙江、辽宁、广西、甘肃……我已经看傻了。我终于明白卓之豹的那些信为什么没有回音,如果每封都回,我的稿费还不够买邮票的。

而我一直担心的给我大姐的结婚礼物,这下终于解决了。能有什么比拿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买的礼物更好、更体面、更有意义的呢?那可是我一个字儿一个字儿换来的,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还顺便让卓之豹红眼兔子一般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报纸以求确认事实。想想我就觉得美,最起码,以后我不用再从我的午饭里扣下一份菜或者一个馒头了哇!

当然,我也顺便解救了卓之豹,因为他从此放弃了克扣午饭钱换成邮票撒往全国各地,身边就有一个同桌可以成为笔友,舍近求远干什么。卓之豹每天义务为我取信、拆信,汇报信件内容。有同学好奇,过来参观,卓之豹还热情解说来龙去脉。

被全校同学评头品足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好处,那都是虚的,一切都不如稿费来得实在,因为我大姐的结婚日期眼看就到了,即使全国同龄人都给我写信,也换不成我的礼物。于是我把语文书里夹得整整齐齐的两张十块的、一张五块的、三张一块的人民币装进口袋,心想必须尽快去买一份特别的礼物了。

趁着午饭时间,卓之豹热情踊跃地陪我去了一趟镇上。我们俩看遍了镇上的两家书店、三家工艺品店,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入眼的。没办法,赶在回校上课的最后一刻钟,卓之豹想到一个好主意,周末他陪我去县城买。

是的,去县城,六十里地,骑自行车也要将近两个小时。卓之豹拍着胸脯说没问题,我自然没话说,感动得热泪盈眶。

到了县城,已经不是有没有合适的问题了,是我们很快挑花了眼,挑乱了心,觉得哪个都很特别,我巴不得把整个县城的工艺品都买下来。最后,难得我和卓之豹都特别喜欢一个有机玻璃工艺品,方方正正的透明物体里,一尊大笑的弥勒佛悬空坐在中间,晶莹剔透,特别夺目。只是价格稍贵了些,我犹豫半天,准备放弃,因为钱不够。卓之豹在玻璃柜前愣了一会儿,咬咬牙,从兜里掏出他的一小沓零钱,给我凑上了。

拿到包装好的礼物,我们俩身上的钱只够买两个烧饼,吃完回家要再骑车两个小时。

回家的路上,太阳西斜,我觉得卓之豹浑身被太阳照得都闪着金光。骑了一阵儿,他忽然扭头问我:“你以后没准儿会成为一个作家,你姐姐结婚你送这么一个礼物,不觉得俗气吗?”

卓之豹把我问愣住了。说实话,卓之豹的这个问题相当有水平,也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我们俩接下来一路都在商量再加一份什么礼物,才可以让我显得不那么俗气,对得起我未来作家的身份。当然,这份礼物最好是免费的,因为我们俩都没钱了。

卓之豹建议我单独为我大姐写一篇文章,在我大姐出嫁那天当众朗读。让我写一篇文章当然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从来没在很多人面前说过话,一下就要朗读一篇文章,这跟在很多人面前扒光我的难度差不多。换一个。

为我大姐单独唱一首歌?可是我天生五音不全的人,唱歌连一句都找不着调儿。

到了我家门口,无论我怎么挽留,卓之豹也不肯去我家吃饭。我带着感激、暖意,忍着自行车车座给我屁股带来的疼痛,送了卓之豹很远一段路,才挥手告别。回家时,村口的大喇叭已经在播放“每日一歌”,这是固定节目,播完之后喇叭就会关闭,正式进入夜晚。

天已经黑透了,我却被这“每日一歌”拨弄得眼前一亮。是的,我一瞬间找到了我的那个礼物,我几乎天天听广播,竟然忘记了这个简单、特别、惊喜、浪漫又几乎免费的礼物。

当然,第二天卓之豹一听到我连夜送出的礼物,激动得站了起来,击节称赞。

原谅我粗线条,这个事情同样没在我的脑子里停留太久。如果不是那天我大姐突然回娘家,我真的都忘了我连夜送出的那份神秘而特别的礼物。那天是大姐结婚后的第三天,既没有什么规矩要求她回娘家探亲,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她回来帮忙。反正我大姐还穿着结婚那天的又新又红又鲜艳的一身衣服,进门时一脸的激动。

一进门,大姐不是找我妈,而是直奔我而来。我妈正在和面准备包包子,我在帮我奶奶捶萝卜。大姐走到我面前,一脸的惊喜和感动,眼泪都快下来了。

我妈有点儿诧异,看着我大姐直问怎么了怎么了。我大姐回头带着哭腔说:“是我好朋友刘燕听到广播特意跑来告诉我的,他专门给我点了一首歌。主持人在节目里还念了他给我写的信,都念哭了……”

我大姐指着我,眼泪下来了。

我举着能捶碎萝卜的石捶,愣了一小会儿,才慢慢回想起这件事儿。

不,不是奇迹点亮了我,是我无意中摸到了未来……后来:

已经好多年没有贴邮票、糊信封了,家里的那台又笨又大的绿色声音机在搬家之后再也找不到了。我大姐即便当初感动如此,多年后到底也早就忘了点歌这件事儿。可是每次去我大姐家,打开门,那个有机玻璃中间坐着的大笑弥勒佛总是第一眼就能看到。这么多年来,大姐过得挺开心,我也是。

大人们之所以无趣,是因为他们是少年遗留下来的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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