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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毛格街血案(1)

任凭海妖唱什么歌,任凭阿基里斯混在女孩堆里冒用什么名字,饶是费解的谜,也总能猜破。

——托马斯·布朗爵士《骨灰冢》

所谓分析这种才智,其实是不大可靠的。我们对分析力的评价,只是根据其效果而已。大家知道,具有分析力的人,若是这方面得天独厚,总不禁感到这是其乐无穷的源泉。大力士喜欢炫耀自己的膂力,酷嗜锻炼肌肉之类的运动;有分析力的人就喜欢解开任何疑难的脑力活动。只要能发挥他的才能,即使对琐碎小事,也感到津津有味。他偏爱猜谜解题,琢磨天书;凡是解开一项疑难,都无不显示出他的聪明程度,这在平庸之徒看来似乎不可思议。他用分析方法的精髓取得的成就,的确有些全凭直觉的味道。

如果精通数学,这种解决疑难的才能或许格外高强,最好是精通那种高等数学,即所谓解析,称为解析似乎是最理想了,其实不然,只是因为它运用逆算法,才称为解析。可是计算本来并不等于分析。比方说,下象棋的,并不在分析上下工夫,只在计算上费心机。因此,一般以为下象棋有益身心的说法是不对的。我目前并没有在写论文,只不过在一篇多少有点离奇的故事前面,先写下一段杂乱无章的意见作为开场白而已;我要趁机声明一下,较高的思考能力用在看不出什么花样的跳棋上,比用在苦心推敲的象棋上,更显得见效,更显得有用。象棋这门玩意,各子都有各子的稀奇古怪走法,都有变化无常的妙用。象棋不过复杂罢了,却往往被人错当做深奥。下象棋务必聚精会神,如果稍有松懈,疏忽一步,势必损兵折将,败下阵来。象棋的走法,不仅五花八门,而且错综复杂,这种疏忽的可能性也就增多;十回倒有九回,赢家总是精神集中的棋手,不是比较聪明的棋手。相反的,跳棋这门游戏,走法死板,绝少变化,疏漏的可能性少得多,因此相形之下,也用不着全神贯注,双方棋手相遇,只要聪明一点的就包管不会输。说得比较具体一点,不妨假定有一局跳棋,大家只剩下四个王棋,当然没什么疏忽之虞了。这样,如果双方旗鼓相当的话,分明只有善于动脑筋,棋法步步推敲,才能取胜。有分析力的人碰到毫无对策的情况,总是专心研究对方的思想,设身处地地去揣摩一番,这样常常能一眼看出惟一的招数,有时这招数实在简单得可笑;但诱使对方铸成错误、忙中失算,就凭这一招。

惠斯特牌戏素来以能养成所谓计算能力闻名,大家知道,凡是智力出众的人,显然沉湎此道,感到其乐无穷,而不愿下象棋,认为无聊。不用说,绝对找不出第二种同样性质的玩意需要这样大大发挥分析能力的。世上象棋下得出色的人,至多只是在象棋方面有专长罢了;可是精通惠斯特,就能在一切比较重大的钩心斗角的场合取胜。我说精通,就是说熟谙这门玩意,包括通晓一切取得合法优势的窍门。这种窍门不单是五花八门,也是多种多样,而且往往就在心灵深处,一般人根本无从了解。留神观察的,记忆力必定强;因之专心一意下象棋的人,玩起惠斯特准会非常出色;而且霍伊尔牌戏谱中的规则(根据纯粹的牌戏技巧制定的)通俗易懂。通常人们认为精于此道的,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过目不忘,二是根据“本本”行事。不过碰到规则范围里没有的情况,倒恰恰看得出具有分析力的人的牌技。他悄悄作了不少观察和推论。说不定他的牌友也在这么做;双方对敌情了解的深浅之分,与其说决定于推论的正误,还不如说决定于观察能力的高低。必须掌握如何观察这门学问。玩牌的人决不是只顾自己打牌,也不是因为只求赢牌,就不分神推断局外的事。他打量搭档的脸色,仔细跟敌手的脸色一一比较。他估计每个人执牌的顺序,还根据分到王牌和大牌的人种种不同的眼色,算计一张张王牌和一张张大牌。一面打牌,一面鉴貌辨色,看人家是自信呢还是惊讶,是得意呢还是懊恼,从种种不同的表情中,收集思考的资料,根据对方把赢得的一墩牌收起来的神态,揣测赢了这墩牌的人能不能再赢一墩同花牌。根据对方摊牌的神情,认出人家是声东击西,掩人耳目。凡是对方随便提到一个字,脱口说出一句话,偶然掉下一张牌,不巧翻开一张牌,赶紧掩饰时那副焦急不安或漫不经心的神情;计算赢了几墩牌,这几墩牌的布局;人家是窘迫呢还是犹豫,是焦急呢还是惶恐——凡此种种,都逃不过他那类似直觉的观察,向他提供了情况真相的蛛丝马迹。打了两三圈牌,他就充分掌握各家手里有些什么牌了,从此以后,就胸有成竹,每副牌都打得准,仿佛同局各家手里的牌都摊在桌面上似的。

分析能力决不能跟单纯的足智多谋混为一谈;因为善于分析的人势必足智多谋,可是足智多谋的人往往格外不善分析。足智多谋通常从推定能力或归纳能力中表现出来,骨相学家把推定能力和归纳能力归诸于一种独立的器官,认为这是原始的能力,据我看来这是根本错误的;智力完全与白痴无异的人身上往往看得出这种原始能力,因此引起了心理学作者的普遍注意。足智多谋和分析能力之间的差别,固然比幻想和想象的差别还要大,不过两者的性质,显然非常相似。实际上不难看出,聪明人往往善于幻想,而真正富于想象的人必定爱好分析。

下面一段故事,读者看了多少可以当作上文一番议论的注解。

一八××年,春夏期间,我寓居巴黎,在当地结识了一位名叫西·奥古斯特·杜宾的法国少爷。这位公子哥儿出身富贵——确实是名门子弟,不料命途多舛,就此沦为贫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发奋图强,也无意重整家业。多亏债主留情,他才照旧承袭祖上一点薄产;靠此出息,他精打细算,好容易才维持温饱,倒也别无奢求。说真的,看书是他惟一的享受,何况在巴黎,要看书是再方便也没有了。

我们初次见面是在蒙玛特街一家冷僻的图书馆里。俩人凑巧都在找寻同一部珍贵的奇书,交往就此逐渐密切起来。一回生,两回熟。他推心置腹地把一段家史详详细细告诉我,我听得深感兴趣,法国人只要一谈起自己,总是把心里话兜底倒出的。我对他的博览群书也颇感惊讶。尤其是他那海阔天空、生动活跃的想象力,更感人肺腑。当时我正在巴黎寻求日夜探索的东西,不由觉得跟这么个人交往,对我来说,不啻无价之宝;我老老实实地对他吐露了这份心情。最后终于谈妥,我在巴黎盘桓期间,跟他住在一起;我的经济情况多少比他富裕,他同意由我出钱在市郊圣杰曼区租下一幢年久失修的公馆。这座房子地处偏僻,式样古怪,摇摇欲坠,相传是凶宅,荒废已久,我们对这种迷信并不深究,径自把屋子布置得正巧配合俩人共有的那种古怪的消沉情绪。

如果世人晓得我们在这地方的日常生活,准会把我们当做疯子——也许只是看做不害人的疯子。我们完全过着隐居生活,不接待任何来客。我对以前的朋友自然都严守秘密,并没把隐居的地点告诉他们;杜宾在巴黎一直默默无闻,也没人认识。我们就这样孤独地过着日子。

我的朋友为了深夜的魅力而偏爱深夜,这是他的一个怪癖,除此还能称做什么呢?我暗中也不由得染上这个怪癖,像染上他的其他种种怪癖一样;我狂放不羁地沉溺于他那突发的奇想中。夜神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可我们有办法把夜神请进屋内。天刚破晓,我们就把这座古邸的大百叶窗统统关上,点上一对小蜡烛,加上浓烈的香料,只投射出阴森森的幽幽微光。凭借这些微光,我们就沉湎在梦想里——看书,写字,谈心。等到时钟预报真正的黑夜光临,我们才臂挽臂地溜到大街小巷,或者继续日间的话题,或者到处游荡,走得老远老远,逛到深更半夜,在人烟稠密的城里,闪闪灯火和幢幢黑影中,寻求无穷的精神刺激,这种精神刺激只有凭默默观察才能领略得到。

尽管我早就从杜宾那丰富的想象力里看出他具有特殊的分析能力,可是在这种时候,我对他的分析能力还是不由得另眼相看,心悦诚服。看他模样仿佛也巴不得露一手玩玩——如果不全是卖弄的话——他毫不含糊地老实承认其中自有乐趣。他轻声嘻嘻笑着,对我吹嘘说,大多数人跟他比起来,都是玻璃心肝,一看就透,他对我的心思真是了若指掌,常常当场拿出这种惊人的根据,证明他说的一点不假。这时刻他的态度冷淡,茫然若失,眼神毫无表情;他的嗓子素来是洪亮的男高音,竟提到了最高音,要不是发音有条不紊,咬字一清二楚,听起来真当他在发火呢。眼看他这么副心情,我不由时常默想着有关双重的心的古老学说,心里不断玩味着兼具丰富想象力和解决能力的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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